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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试阅 ✿] 青枝《本王拒当痴情男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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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爱 发表于 2024-2-15 14: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名:《本王拒当痴情男配》
作者:青枝
系列:蓝海E146201-E146202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24年02月05日

【内容简介】

娶原书女主角,承受戴绿帽以及工具人命运!
     VS
皇兄随便选,随便赐婚!
萧霁:穿书的我选三,跟有勇有谋姜姑娘假成亲弄假成真了。

把溺水的端王捞起来,就得赏银六百两,
姜芜觉得这种简单生意可以多来几次,
没办法,谁叫父亲热爱行侠仗义收养孩子回家,
虽说父亲有在赚钱养家,她也会做些胭脂水粉挣钱,
可架不住家里人口太多,实在入不敷出……
咦?价值超过三千两的生意真的来了!
这回是端王亲自上门来谈,想跟她假成亲,
一是为了避免皇兄随便赐婚,二是想甩了表妹这个狗皮膏药……
虽说她不是很懂以前痴恋表妹人尽皆知的他为何转性,
但看在钱的分上,以及王爷也救了被歹徒下药的她一次,
还有她不想嫁给先皇后的侄儿种种因素,她答应这笔交易,
只是他怎么没说表妹有个疯狂情郎,会不分是非找人刺杀她……

萧霁:本王早盯着那个疯子,莫慌,本王马上来!


  第一章 远离原书绿茶女主

  意识昏沉,头疼欲裂,胸口也闷得厉害,像是下一秒就要炸开。

  过于不适的感觉让萧霁猛然睁开眼从黑暗中醒了过来,下意识张嘴呼吸,谁知却猝不及防呛了一大口水,咳得差点原地去世。

  什么情况?

  萧霁艰难地缓过那口气后,凭着本能挣扎着冒出水面,四下环顾了一圈。

  他在湖里,很大很大的湖,湖面上停着许多古香古色、装饰华丽的……画舫,应该是叫画舫吧?就古代才有的那种游船。

  其中规模最大的那艘还做成了飞龙的形状,上面建有亭台楼阁,飞檐翘角,看着很是气派,跟座水上宫殿似的。

  然后就是人,很多很多的人,有的站在画舫上、有的挤在湖岸边,还有的在水里扑腾。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身上全穿着古装。

  萧霁回想起自己意外死亡后经历的一切,终于脸色猝变地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

  是的,他已经死了。

  他本名肖霁,是二十一世纪一个刚参加完大考的高三学生,因在台风天舍身救人而死,是所谓的「大功德者」,所以死后灵魂没有直接消散,而是被一个奇怪的声音牵引着来到一个叫做「功德转换站」的地方,得到了一次死而复生的机会。

  那声音对他说天地间有三千小世界,虽然他在自己的世界里已经彻底死去,但在别的小世界里他可以借尸还魂再活一次。

  他当时以为自己是在作梦,所以那声音让他从一堆光点似的小世界里选一个进入的时候,他没有多想就随便点了一个。

  谁知刚选完就就被吸进了一片黑暗中,而且在那黑暗中他被迫看完了一本名为《盛世娇宠之灵嫣传》的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崔灵嫣的古代千金小姐和好几个古代版高富帅之间发生的你爱我、我爱他的故事,情节很狗血很老套,是典型的古早玛丽苏罗曼史——所有剧情都围绕着女主角和男主角之间的爱情展开,所有男配角都爱女主角,所有女配角都很恶毒,全员智障恋爱脑那种。

  他只看了几章就看不下去了,但那时他控制不了自己,被迫看完。

  看完后他就被那个古怪的声音告知,自己即将进入由这本书衍生出来的小世界,成为书里痴恋女主并默默守护了她一辈子的男配角萧霁,以他的身分开始新生。

  什么鬼!

  他当时大吃一惊想要拒绝,可不等他表态黑暗就再次袭来,等他再次睁眼,人已经在这儿了。

  这他妈的还强买强卖!

  萧霁咬牙切齿,再一想原主在原着中看似深情感人,实际上跟个笑话没两样的短暂一生,更是忍不住骂了句脏话。

  萧霁,字景明,大周端王,年十八,原着对他的描述是出身尊贵、容貌极俊、博学多才、性情温雅,是京中所有女子的梦。

  这人物设定当男主角都够了,可偏偏他在原着里只是那群促进男女主感情发展的工具男配之一。

  为了看似天真烂漫,实际上就是个海后的女主角,他什么都能做。

  哪怕女主角从头到尾都只把他当备胎,甚至在跟他成亲后给他戴绿帽,让他养她跟男主角的孩子,他也痴心不改。

  在守护女主角的过程中他一次次违背自己的原则,不惜与亲友交恶,甚至被皇帝厌弃险些丧命,最后他死了。

  他死在一直暗中厌恶他、视他为仇敌的男主角箭下,而女主角只是抱着他的尸体哭了一场,就被男主角以自己只是「一时失手」为由哄好了。

  更恶心的是,那两人事后还用他的名字给他们的孩子取名,说要纪念他。

  不行,不能再想了,再想要吐了。

  萧霁强行止住回忆,看向前方不远处正在水里扑腾呼救的粉衣少女。

  那就是原着女主角崔灵嫣,至于她为什么会在水里……

  因为今天是承天十九年的端午节。

  承天十九年,五月初五,皇帝下令在京城城南的朱雀湖上举办龙舟赛,与民同乐,共度端午佳节。

  这本是个难得的好日子,谁知龙舟赛还未正式开始就先出了场意外:庆国公府崔家的三姑娘不慎落水了。

  说是不慎,其实是崔灵嫣故意为之,因为她和原着男主角崔昂闹别扭了。

  崔昂是崔灵嫣名义上的庶兄,两人没有血缘关系却有兄妹名分,因此原着有很大一部分内容都在讲互相喜欢却没法在一起的两人是如何纠结拉扯的。

  崔灵嫣今日这场落水,就是正处于暧昧期的两人纠结拉扯的结果。

  事情的经过倒不复杂,概括起来就是崔昂和女配角传出绯闻,今日还相携出场,崔灵嫣因此吃醋,故意失足落水想让崔昂紧张。谁知崔昂被女配角拦住,反倒是一直心悦崔灵嫣的端王抢先一步把她从水里救了起来。

  大周刚开国不久,时下的民风算不上十分保守,但众目睽睽之下,两人男未婚女未嫁的湿身搂抱在一起,多少还是有碍名声。

  正好当时皇帝在场,他知道弟弟喜欢崔灵嫣,就顺势替两人赐了个婚,将这桩「意外」变成了美谈。

  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崔灵嫣并不喜欢原主,她十分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但皇帝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开了金口,她不敢拒婚连累家人,又误会崔昂即将迎娶女配角,就带着满腹纠结和痛苦应下了这门亲事。

  那时还不知道她心有所属的原主很高兴,费尽心思地为她准备了盛大的婚礼。

  但崔灵嫣始终放不下崔昂,新婚之夜她以此前一直把原主当哥哥为由,请求对方多给她一些时间适应。

  原主答应了,还十分君子地去了外间的小榻睡下,然而他刚躺下就中了迷香,同时,终于意识到自己不能没有崔灵嫣的崔昂悄然出现在他们的新房里,彻底捅破了他和崔灵嫣之间的窗户纸。

  两人互诉衷情,拜了天地,顺便把洞房也入了。

  但原主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后来崔灵嫣意外有孕,原主才知道自己不仅被绿了,还要喜当爹了。

  原主不敢置信的同时伤心欲绝,但恋爱脑的他在崔灵嫣的一番哭求下,还是选择了忍下此事保护她,甚至对她的孩子视若己出。

  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的亲爹崔昂一直因为「夺妻之恨」恨他入骨,他眼中纯真善良、美好无瑕的崔灵嫣其实也一直在心里隐隐怨怪他当日的「多管闲事」……总之原主的悲剧人生,可以说就是从今天正式开启的。

  想到这,萧霁收回视线冷笑一声,扭头就朝反方向游去。

  穿书就穿书,能重活一次也算是他赚了,可这什么狗屁男配,谁爱当谁当,他反正不干!

  萧霁本来想直接上岸走人,反正没了他也还会有其他人救崔灵嫣,可刚游出几步,前方不远处的石拱桥上就传来一声惊呼——

  「又有人落水了!」

  还有女子急声大喊「姑娘」。

  萧霁定睛一看,发现落水的是个年轻女孩儿,穿着件青绿色的衣裙,正在水里上上下下地扑腾,看着像是溺水了。

  权贵们都有自己的船只,那石拱桥上站着的都是些普通百姓,加上原着里也没提过这天还有其他剧情相关的人物落水,所以萧霁回神之后没怎么犹豫,朝着那女孩所在的方向就游了过去。

  他泳技很好,在这样平静的湖泊里救个人对他来说不是难事,但不知道是这具身体体质太弱了,还是他刚穿过来还没完全跟它融合,总之游到一半的时候,他的小腿突然开始抽筋,眼前也一阵晕眩。

  不会刚来就要死回去吧?

  萧霁愕然之余本能睁大眼想要保持清醒,但疼痛和黑暗还是如潮水般席卷而来,将他整个人吞没。

  「王爷!王爷您怎么了!」

  身后有人在叫他,那应该是原主身边的侍卫,发现他情况不对后赶来救他了,但他们离他不算近,也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在他淹死之前把他从水里捞出来……

  「别睡,撑住!」

  彻底失去意识前,突然有人一把扯住了他的腰带,他拚尽全力撑开灌了铅似的眼皮,在水花四溅的模糊中看见了一小截纤细小巧,白如玉瓷的手腕。

  是个女的……

  靠,该不会是崔灵嫣吧?他不要啊!

  之后的事萧霁就不知道了,等他再次醒来,天已经暗下来,龙舟赛也已经结束。

  「王爷您醒了!」

  古香古色,布置清雅的房间里,一个约莫十三四岁,做小厮打扮的少年端着个红木食盘推门而入,见床上本该昏迷着的主子已经睁开眼,他面色一喜,快步小跑过来。

  萧霁刚把昏迷前发生的事回忆了一遍,这会儿正失望于这一切竟然不是一场梦,听见少年的声音,他回神看了过去,嘴里不甘不愿地出声,「嗯……」

  「王爷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少年将手中食盘放在床边矮几上说:「我再去请太医过来给您瞧瞧吧?」

  「不用。」想着来都来了,总不能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萧霁认命地暗叹口气,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吃点东西就行,我饿了。」

  「欸,行,这是您最爱喝的百合鸡丝粥,已经不烫了,您快尝尝。」少年名叫千流,是原主的贴身小厮,他一边把白玉勺子递给萧霁,一边说:「太医说您是前些天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身子还虚着,又骤然落水受凉,才会脱力晕厥。他还说您得好好休息,这几日切不可再受凉受累了。」

  萧霁丧气地说:「知道了。」

  他嫌用勺子喝粥太慢,直接端起来灌了两大口,这才感觉冷冰冰的肚子里暖和了一些,也才有力气想——

  虽然这具身体的主人特别惨,但只要他能从今天开始远离原着男女主,别再掺和到他们那要人命的所谓爱情里去,原主那些地狱笑话似的遭遇应该就落不到他头上了吧?

  这个念头让萧霁的心情好了点,不过想起自己昏迷前疑似被个女人救了的事,他又忍不住皱了眉。

  「我睡了多久?之前在水里是谁把我救起来的?」

  「王爷睡了三个时辰,太医说这是正常的,您需要好好休息。至于当时把王爷从水里救起来的,是位姓姜的姑娘。听说她本来在石桥上看热闹,结果因为石桥上人太多,不慎被挤掉了一件重要物什。她心中着急,跳下桥想要把那东西找回来,谁知看见王爷突发意外,就赶紧上前帮忙了。」

  萧霁听完松了口气。

  救他的人不是崔灵嫣就行,他可不想跟她扯上哪怕一毛钱的关系……不过想想也是他想多了,崔灵嫣不会游泳,自己还要别人去救呢。

  都怪那坑爹的原着,看得他都要出现心理阴影了。

  倒是那落水的女孩儿,他还以为她是从桥上摔下来的,没想到她是自己跳下来找东西的,难怪能反过来救他。

  萧霁喝完最后一口粥,把空碗放在了矮几上,「知道那位姜姑娘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吗?还有她的东西是否找回来了?」

  萧霁不喜欢欠着别人,那女孩儿救了他,他得赶紧把这恩还了。

  「东西找回来了,不过姜姑娘叫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她是名士姜柏川的女儿,人称姜大姑娘……」

  千流年纪虽小,口齿却很伶俐,他本来正在疑惑,自己向来斯文优雅的王爷喝起粥来怎么比往常「豪迈」了许多,被主子问了问题就顾不上多想了。

  他把萧霁昏迷后的事仔细说了一遍,萧霁这才知道那女孩儿并不是他以为的平民百姓,而是一个没落世家的小姐。

  姜芜祖上是曾经盘踞关中多年,屹立百年不倒,出过不少名人名臣的姜氏,后来是因为血脉不丰又遭遇百年战乱才渐渐没落,到现在只剩下她家一支。

  不过虽然已经没落,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提起姜家还是有不少人知道的,姜芜的父亲姜柏川在京中也颇有名气。

  因为他虽然不曾出仕,没当过官,却是个精通各种乐器,喜欢满天下交友的音律大家,而且他为人豪迈,潇洒不羁,常对友人们仗义疏财,慷慨相助,也常在游历访友的过程中路见不平,助人为乐,所以时人都夸赞他是个品行高洁之士。

  不过他不通庶务不善经营,祖上留下的财产近年来基本已经花光,如今家中较为清贫,时常要靠友人接济。

  姜芜是他的长女,听说今年已经十八岁,但还未出阁。

  因她救了萧霁的缘故,皇帝当众赏赐了她。

  皇帝是结束中原两百年乱世,平定四方,一统天下的开国雄主,今年已经五十多岁。

  原主是他的幼弟,和他差了三十多岁,比他很多儿子都小,加上原主长得赏心悦目又才学出众,皇帝挺喜欢他的,时常会召他伴驾。

  今日原主就是在龙船上陪皇帝看龙舟赛时从龙船上跳下去的,所以他被姜芜从水里救起来的时候,皇帝就在现场。

  得知弟弟性命无忧,皇帝当即夸赞了姜芜一番,问她想要什么奖赏,还透露出可以让弟弟对她负责的意思——当然,正妃她是不够格的,但做个妾室什么的却没问题。

  很多人都以为姜芜会趁机答应,毕竟端王身分尊贵,品貌出众,是无数闺中女子的梦中情郎,能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即便只能做妾也多的是女子愿意。

  可出人意料的是,姜芜拒绝了。

  哪怕她浑身湿透和萧霁抱在一起的样子被周围所有人都看了去,她也只是恭敬却坚定地说:「小女子蒲柳之姿,配不上王爷之尊。且家中母亲早逝,小女子身为长姊也希望能在家中多留几年,帮助父亲将弟弟妹妹们照拂长大。不过陛下赐,小女子不敢辞,所以斗胆请陛下赏赐一些银钱,小女子家中产业微薄却弟妹众多,这些银钱能叫他们的日子好过一些。」

  皇帝发家前是个地里刨食的泥腿子,没读过什么书,全靠天生奇力和与生俱来的军事天赋才在乱世中一步步爬上高位,夺得天下,且他性格粗直豪爽也喜欢有话直说,不绕弯子的人。

  听了姜芜的话,他面露欣赏,哈哈一笑,「倒是个忠孝耿直的丫头,好,朕准了!」

  说罢就让人赐她白银百两,命人将她护送回家。

  萧霁听完后先是庆幸姜姑娘的拒绝,没让自己莫名其妙多个老婆,然后就决定多送点钱给她——他那便宜老哥也太抠了,堂堂皇帝,出手竟然才一百两。

  上辈子是个衣食无忧的富二代,这辈子又成了个不愁吃喝皇家子的萧霁吩咐千流再送一千两去姜家。

  本来他打算亲自上门跟人道声谢,毕竟这也算是救命之恩了,但想到古代规矩多,对方又是个姑娘家,他就打消了念头。

  千流听完却很惊诧,不确定地瞪大眼问:「王爷说的是一千两,不是一百两?」

  萧霁被他问得莫名,「当然是一千两。」

  一百两,那不是和皇帝一样抠?那可是他的救命恩人,再多点也不为过吧。

  「这……王爷您确定?」得到肯定,千流的神色却更古怪了,他犹豫了一下,小声提醒,「可是一千两是您小半年的俸禄啊!如今已是五月,两天前您又刚花了九百两给崔三姑娘买礼物,如今咱们府里一下子怕是取不出这么多现银……」

  萧霁懵了,「啊?」

  这什么大周王朝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王朝,刚穿来半天的他压根不知道这里的物价,这一千两是他凭着原着给他的印象随便说的。

  在原着里,男主角男配角们总是动不动就送女主角价值几百上千两的礼物,男女主角大婚的时候,男主角还花了黄金万两来为崔灵嫣打造盛世婚礼,所以他以为一千两对原主一个亲王来说应该只是九牛一毛。

  可事实上,一千两对原主来说不仅不是九毛一毛,还是一块很大的肉。

  因为大周刚建国十九年,整个国家都还处在百废待兴的状态。别说原主这个亲王,就是皇帝本人都没什么钱——没办法,国家这么大,哪儿哪儿都要花钱,为了尽快恢复国力,皇帝天天都在都为怎么搞钱而发愁,国库里的银子是每一块都恨不得能掰成十瓣花,自己的私库也快被掏空了。

  原主一个闲散王爷,什么都不干就能有每年核算成银子将近三千两的俸禄,已经是比皇帝都有钱了。

  至于原着里那些乍看没什么,可结合现实一看,完全能称得上一句「离谱」的剧情……只能说恋爱脑的世界正常人不配进入。

  从原主的脑子里扒拉出这些资讯后,萧霁青着脸往床上一靠,勉强朝千流挤出一个微笑,「嗯,我知道,我开玩笑的。就送……五百两吧,毕竟是本王的救命恩人,不能太少。」

  原来王爷是在开玩笑啊,千流这才松了口气道:「是,我这就去办。」

  「等等!」想着原主这个败家子送出去的礼物,萧霁又叫住他,「去庆国公府找崔三姑娘把我之前送她的那套南珠头面要回来,就说我想了想又觉得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太相配。」

  「啊?」这次轮到千流傻眼,「这、这是不是不太好……」

  已经送出去的礼物哪好再要回来呢?就算真的与姑娘不太相配,人家也会自行处理啊。

  而且什么叫「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这岂不是在说崔三姑娘不够端庄?

  再一想自家王爷今日在朱雀湖,本是为了救崔三姑娘才下水,可眼看就要救到人却突然改了主意的行为,千流心里更觉得古怪。

  萧霁看出来了但没有解释,反正他有原主的记忆,就算被人质疑也不怕露馅。

  他一脸高深莫测道:「我这么做自有我的道理,你只管去做就是。」

  王爷都这么说了,千流纵有满肚子疑惑也只能点头称是,领命而去。

  萧霁这才感觉舒服了些,价值九百两的东西,他就是拿去打水漂玩,也不留给明明不喜欢原主,却还要吊着他当备胎的崔灵嫣!

  一碗清淡的鸡丝粥没让萧霁吃饱,千流走后他又让人送了些能吃饱的东西过来,之后他出门转了转。

  走出房间时他路过一面铜镜,随意照了两眼,发现镜子里的脸竟然和上辈子的自己不说一模一样也有八分像。

  名字读音一样,长得也差不多,他和原主该不会什么前世今生之类的关系吧?

  不,就算真有前世,他也不可能变成原主那样的恋爱脑!

  萧霁嫌弃地收回视线,快步迈出了房门。

  这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府里华灯初上,氤氲出朦胧光晕。

  萧霁迈下门口的石阶抬起头,看见了在现代大城市里看不见的满天星河,难得一见的壮丽景致让他脚步一顿,本能地想掏出手机把它拍下来。

  结果当然是掏了个空。

  萧霁回神收回手,心里开始难受,他想念科技发达、生活便利的现代,想念曾经拥有的一切。

  正郁闷着,身后传来些许动静,萧霁转过身,看见了几个躲在不远处的长廊柱子后面偷看他的小丫鬟。

  小丫鬟们冷不防对上他的视线,齐齐羞红了脸,但原主对府中下人向来宽仁随和,她们回神后倒也没觉得惊慌,反而大着胆子跑上来向他行礼,红着脸期待地问他是不是来了兴致想要对月抚琴。

  他不会弹古琴,就算会也做不出一个人跑到院子里,对着月亮弹琴思春这种看起来就很蠢的事。

  又见这些小丫鬟们叽叽喳喳吵得很,萧霁心中不耐,直接告诉她们以后没有吩咐不许到他跟前来。

  因为家里有钱又长了张老天爷眷顾的脸,萧霁穿越前也经常被女生追着表白,不过他还没长出恋爱细胞,所以对这种事只有一个感觉:烦躁。

  同学们都戏称他是没有感情的表白杀手,而他觉得他们很无聊,对待不喜欢的人当然要干脆拒绝,不然难道要像那个崔灵嫣一样,明明不喜欢还到处留情吗?缺不缺德啊!

  原主毕竟是皇亲贵胄,小丫鬟们被萧霁的冷脸吓了一跳,不敢再放肆地快步散去了。

  萧霁也没了继续溜达的兴致,回房躺着去了。

  这晚他在床上翻了大半宿才睡着,因为他下午睡多了,晚上一点都不困,另外习惯了睡前玩会儿手机的他乾躺在那,心里总有种空了一块似的不适感……

  第二章 渣男妹夫不配关爱

  这世上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端王府里,被迫戒网瘾中的萧霁趴在床上闷闷不乐时,距离端王府约莫两刻钟车程的三水巷里,姜家大姑娘姜芜的心情,却比之前一个月加起来都要愉悦。

  因为就在刚刚,她收到了端王府送来的五百两银子。

  白花花亮闪闪的大银锭,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着就叫人心中欢喜。

  「这些银子可真漂亮,姊姊,我也想摸摸!」

  「还有我,我也想摸,隔壁三胖他娘说,多摸摸银子能发财!」

  「姊姊姊姊,这么多银子是不是可以买很多肉啊?我想吃肉了!」

  「我也想吃肉,我还想吃巷口刘老爹做的杏仁糖!」

  「姊姊太厉害了,出门一天就赚了这么多钱!不过刚才来送银子的那个人说,他是端王府的下人。姊姊、姊姊,这个端王是不是对面阿菁姊姊经常提起的那个长得特别好看的王爷啊?」

  不大的厅堂里,十来个年纪不一的孩子围在姜芜身边,七嘴八舌地说着话。

  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十多岁,有的才三四岁,其中最显眼的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儿,她们面容俏丽,神态活泼,看起来十二、三岁左右,正一左一右地霸占姜芜的胳膊,另外还有个约莫七、八岁的男孩儿,眉心一颗红痣,长得也很出众。

  这三人是姜芜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

  姜芜的母亲在她十岁那年就因病去世了,她爹姜柏川对女色不上心,也怕后娘进门之后会苛待她这个原配之女,便一直没有再娶,只纳了两个伺候起居的妾室。

  双胞胎姊妹就是两个妾室中的林姨娘所生,不过林姨娘红颜薄命,生下孩子没几日就去了。另一位王姨娘生了个男孩儿,她的身体倒是健康,只是性格老实软弱,没什么主见,所以家里的事情都是由姜芜做主。

  其余那些孩子则是姜柏川收养的——他喜欢四处游历交朋友,游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人间不平事,这些孩子就是他解决完那些不平事后陆陆续续带回家的。

  姜家因此人越来越多,钱也越来越不够花。

  其实姜芜小的时候家里还是较为富裕的,不仅住着祖传的大宅子,家中仆从也不少,奈何她爹实在太会败家,渐渐地大宅子卖了,府中仆从也遣散大半,到如今只剩下两个老仆,一个负责烧火做饭,一个负责家中杂活。

  另外她身边还有个丫鬟,名叫宝香,是从小伺候她长大的,平日里也会帮着做些杂事。

  这会儿孩子们正闹着,宝香提着裙子从外面跑了进来。

  「去去去,都别缠着姑娘了,姑娘忙一整天了,可累呢!这银子既送到咱们家了,自然有你们享用的分儿,瞧你们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快,都快去洗脸睡觉,瞧瞧外头这天都黑成什么样了!」

  她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孩子们都不怕她,见她边说边伸手来赶,顿时嘻嘻哈哈闹得更厉害了。

  还是姜芜被吵得头疼,合上手里装满银锭的红木箱子发了话,「都去睡觉,明日让厨房炖肘子给你们吃,杏仁糖也有。谁第一个上床睡着,还能额外得三块桃花酥。」

  「噢耶!桃花酥!我最爱吃桃花酥了!」

  「我也要我也要!我一定是第一个!」

  孩子们受到美食的诱惑,当即鸟兽散。

  宝香好笑又好气,看着他们挨个进了房,才回到姜芜跟前说:「真是一群小祖宗。」

  「都还小嘛,之前又不曾见过这样有分量的大银锭,自然会觉得新鲜。」姜芜笑咪咪地抱起那箱沉甸甸的银子,也跟着离开堂屋回了自己的房间。

  宝香快步跟上。

  姜宅是一座两进的小院,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姜芜的寝屋离堂屋不远,两人很快就走到了。

  因天已经完全黑了,宝香进门后第一时间点了灯。

  暖黄色的光瞬间将这间不大的屋子照亮,也衬得本就雪肤花貌的姜芜眉眼越发秀丽,只是屋里简陋的一切却是怎么看怎么配不上她。

  宝香笑脸一垮,开始生气,「说来都怪老爷。这些年家里是什么光景他又不是不知道,偏他万事不放在心上,依然如从前一般,整日花钱如流水不说,还一个接一个地往家里带孩子!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再这么下去,姑娘还怎么嫁人?您如今都十八了,寻常姑娘家十五、六岁就已经出阁,您这……哎呀,真是急死个人!」

  两人自幼一起长大,说是主仆,其实跟亲人也差不多了,所以宝香没什么不敢说的。

  姜芜知道她是心疼自己,由着她抱怨了一会儿,才一边收拾手边先前从院子里收回来,还没叠好的衣物,一边笑着替自家老爹辩解了两句,「爹虽然老是在外跑,但做的是好事,我这做女儿的理当支持。至于这钱财花完了再赚就是,再说他花归花,家里真没钱了他也有想法子去赚,并不是真就对家里撒手不管了。」

  「这倒是……」宝香脸色好看了点,「但我还是气他耽误了姑娘的婚事。」

  「我至今未嫁,倒也不能完全怪爹,主要也是因为我自己不想嫁。」她微微挑眉,语气柔柔的,却带着明显的不以为然,「嫁人有什么好呢?要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去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里,替一个陌生且并不一定会对自己好的人操持家务,生儿育女,还要像鸟儿一样被关在小小后宅里,不得自由地过一生。

  「若是丈夫人品过得去,或许能得个善终,可万一运气不好遇见个没有良心的畜生,性命都保不住。更别说那些个婆媳关系、妯娌关系、妾室庶子之类的问题,哪一个不是叫人想到就觉得糟心的?」

  「哎哟我的姑娘欸,您可别说了!」宝香赶紧上前捂她的嘴,「您本来就找不到合适的夫家,再叫人听见这等离经叛道的话,更要嫁不出去了!」

  姜芜被她捂得笑出声,然后才拿开她的手,眨眨水亮的杏眸说:「反正我如今只想赚钱——最好都是像今日这般好赚的钱。」

  顺手从湖里捞起个人就得了整整六百两赏银,实在太让人快乐了好吗!这要是多来几次,她晚上作梦都得笑醒!

  为着自家姑娘的婚事,近来头都快愁秃了的宝香更愁了,这么漂亮的一张嘴,怎么说出来的尽是些财迷一般俗气的话呢?

  她无可奈何,只能说起别的,「说起今日,姑娘您可真是吓死我了,那石桥那么高,您竟就这么直愣愣地跳下去了,也不怕出事!虽说那落水的玉佩是夫人留给您的遗物,可再是重要的东西,也重要不过您的安危啊。幸好那湖里水深,没什么大石头之类的,不然……」

  她不敢再往下想,一脸害怕地连说了两句「姑娘下回可不能再这样」。

  姜芜是自信不会出事才会那么做的,但她没有跟宝香辩解,只笑着说:「知道啦。」

  「知道但不改是吧?您总是这样。」宝香拿她没办法,又碎碎念了几句才换了话题,「话说回来,被姑娘救起来的端王长得倒真是俊得很。从前我总以为男人嘛,长得再好也不至于让人惊艳,今日见了端王方才知道传言不虚,这世上当真有清风朗月、濯濯如松一般的神仙公子。」

  「确实挺俊。」姜芜公允但没什么兴趣地点点头,「对了,我爹这回出门几天了?」

  正在回忆端王美色的宝香再度无奈了,「……快十天了。不是,姑娘,那么好看的一张脸,您就一点都不心动吗?虽说他长得再好咱们也不可能给他做妾,可面对那样一个绝世美男,您这反应也太冷淡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她家姑娘是怎么做到视美色如无物的?

  「色字头上一把刀,红颜终会成枯骨。」姜芜抬起纤纤玉手拍拍她的肩,「要说好看,还是银子最好看。」

  宝香张张嘴,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她家姑娘是不是没救了?

  这个时候的姜芜没想过,自己还会和那位长得很好看的端王产生交集。

  萧霁也没把这个意料之外的小插曲放在心上,让千流送了五百两去姜家后,他就没再去想这件事了。

  一夜过去,旭日东升,新的一天到来。

  昨晚失眠大半宿的萧霁睁开眼,发现太阳已经晒屁股——具体几点了他不知道,只能凭感觉看出应该快中午了。

  他抓抓过长的头发坐起来,脸色有点臭,但因为昨晚已经烦躁忧郁过,这会儿倒很快就重振了心情。

  「王爷您醒了?」一直在外间候着的千流听见屋里的动静,进来看了一眼,见萧霁点头要下床,忙转身喊道:「都进来吧。」

  话音刚落,隔断内外间的檀木苏绣屏风后面,就鱼贯而入四个衣着统一的婢女,一人端着银盆,一人捧着帕子,一人托着牙具,一人拿着玉梳,正是平日里负责伺候原主洗漱的专业人士。

  萧霁穿越前是个富二代,但富二代也得自己刷牙洗脸、吃饭穿衣、上学写作业,他做不到像原主一样,洗个脸刷个牙都得让人伺候,所以眼皮一抽就让四个婢女下去了,只留下千流帮他梳头。

  「啊?」千流惊呆,「可、可我不会啊……」

  梳头也是一门手艺,千流今年才十三岁,还是个只会给自己扎小揪揪的小孩儿,所以原主之前的头发都是由专人来打理的,但萧霁不喜欢陌生人,尤其是陌生异性触碰自己,所以他决定压榨童工。

  「不会就学。」他端着一张神仙公子似的脸,说着吸血鬼惯老板一样的话,「学不会就换个能学会的人来。」

  本来还在奇怪自家王爷的变化,一听这话,千流顿时没心思琢磨了,整个心惊胆战。

  他原是被家人卖进宫做太监的,命好遇上原主才得以来端王府做小厮,因此很舍不得如今这样的好日子,更怕被送回宫里去势。

  「能!小的一定能学会,求王爷别赶我走!」越想越怕的千流扑通一声,满脸惊惶地跪在了地上。

  没想到会把人吓成这样的萧霁心虚了。

  咳,真不禁吓。

  他停滞了片刻,若无其事地伸出手,把千流从地上拎了起来,「那就好好干,梳得好给你奖励。」

  千流这才松了口气,连连点头说好。

  萧霁不会哄小孩,见他已经没事,就赶紧转移了话题,「对了,那套南珠头面取回来了吗?」

  千流这会儿满心都是危机感,闻言立即跑到外间捧了个扁长形的盒子进来,「取回来了,在这儿呢!」

  那盒子是黄花梨木做的,上头雕花刻鸟,还挖空一块镶了锦缎,看起来精美异常,萧霁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被里头那些闪闪发亮的发饰闪瞎眼。

  这套头面是京中最有名的首饰铺琳琅阁刚出不久的新品,里头一共有顶簪、挑心、鬓钗、长簪、掩鬓、步摇等共十二件,都是以纯银和上等白玉打造,上面还镶嵌着大小不一的南珠,看起来极为清贵雅致。

  这年头南珠可不多见,尤其是品相这么好的,所以收到这份礼物的时候,崔灵嫣非常开心,对原主说了不少撒娇感谢的话。

  原主自是听得心满意足,可萧霁回想起来却只觉得想吐。

  他合上盒子问:「你去要回这东西的时候,崔灵嫣是什么反应?」

  崔灵嫣很喜欢这套头面,原着里着重写过她戴着这套头面出门赴宴,引起众人惊叹,惹来女配角嫉妒的场景,崔昂还因此吃醋,另送了她一副更加华丽贵重的红宝石头面。

  再加上原主对她向来是有求必应、无限宠溺,所以萧霁想过自己派人去要回礼物的行为可能会引起她的疑惑和不愿,甚至有可能亲自过来一探究竟,谁知崔灵嫣不但没来,还那么干脆地把东西还了回来。

  这让萧霁觉得古怪,所以才有此一问。

  千流对萧霁直呼崔灵嫣闺名的行为感到惊诧——原主平日里都叫「嫣儿」,但这两天让千流惊诧的事太多,他已经有点麻木了,所以这会儿虽然也愣了一下,但却很快就回神说:「我没见到崔三姑娘,是崔三姑娘身边的锦柳姊姊把东西拿给我的,她说崔三姑娘那时已经睡下了。」

  他昨晚就把东西取回来了,只是那时萧霁已经歇下,所以他没敢进来打扰。

  萧霁懒得多想崔灵嫣是不是真的睡了,只问:「你怎么跟那个锦柳说的?」

  千流犹豫了一下才回答,「我、我跟她说,王爷觉得这套南珠头面不太适合崔三姑娘,所以命我前来取回……」

  虽然萧霁的原话是「那套头面太端庄了与她不相配」,但千流知道自家王爷有多喜欢崔灵嫣,哪敢在那种糊里糊涂的情况下照实转述,所以说得比较委婉。

  萧霁对此没太在意,也没再继续问。

  反正东西要回来了就行,至于崔灵嫣怎么想,他才懒得管呢。最好她能有点自知之明,从此以后再也别来烦他。

  正好这时厨房送早饭来了,萧霁便把这件事往脑后一扔。

  他不知道的是,这时候的崔灵嫣根本没心思在意这套头面,因为她和崔昂提前捅破窗户纸在一起了。

  这事儿还得从萧霁穿来说起。

  因为他穿来之后,没有像原主一样去救崔灵嫣,所以崔灵嫣是被崔昂救起来的。

  崔昂是她名义上的庶兄,这哥哥救妹妹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湿身搂抱在一起也不会有人说什么。

  崔灵嫣于是顺利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崔昂被她落水之事吓到,终于不再和前段时间一样躲着她,而是撇下女配亲自送她回府。

  回府的路上,彼此有意的两人终于忍不住互通了心意。

  不过崔昂还有公事要办,送崔灵嫣回家后不得不先行离开,但好在两人同住一府,崔昂下值回家后按捺不住思念,悄悄避开众人的视线,翻进了崔灵嫣的闺房……

  昨晚千流去的时候,两人正搂在一起亲得火热,哪还顾得上其他。

  听锦柳敲门说端王派人来要回那套头面,崔灵嫣虽然也惊诧了一瞬,但直觉他肯定是想送更好的给自己,加上那时崔昂吃醋咬了她,她就更顾不上其他了,忍着羞涩的喘息说了句「你去拿给他就便是」,就把锦柳打发走了。

  萧霁吃过早饭后就一边让千流学着给他梳头,一边靠在太师椅上思考起了人生。

  他有点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干点什么。

  因为原主无官无职,没有必须要做的正经事——这种人在现代俗称无业游民,但原主和一般的无业游民不一样,首先他有钱,不用愁吃喝;其次他有嗜好,平日里弹弹琴写写诗作作画,再叫上三五个同样是文青的小伙伴去城中各大诗社、棋社之类的地方转一圈,这一天也就过去了。

  这样的生活其实很惬意,可惜萧霁享受不来。

  因为他是个没有文艺细胞的理科生,对琴棋书画之类的玩意儿完全不感兴趣,而他喜欢的比如电玩赛车、潜水冲浪、攀岩骑行之类的事,在这里全都做不了。

  也就徒步旅行和游泳什么的还能玩一玩……但这些都只是兴趣,他也不能什么正事都不做,天天就找地方徒步旅行或者游泳啊。

  想到这,这个时候本该在大学里好好念书了的萧霁百般无聊地叹了口气。

  算了,先在家里躺个几天,等彻底适应眼前这个世界了,再去想接下来要做的事吧。

  正在给萧霁梳头的千流听见他的叹气声,赶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他刚才趁萧霁吃饭的时间,找负责梳头的丫鬟学了学,这会儿动作虽有些笨拙,但好歹是顺利把萧霁的头发梳上去了。

  萧霁对着镜子照了照,还算满意,就起身去换衣服了。

  结果打开原主的衣橱一看,全是白的。

  他先是呆愣,接着就是疑惑,等回想起原主在外人眼里总是「白衣翩翩,清雅出尘」的形象,他彻底沉默了。

  他妈的,谁没事天天穿一身白啊?也不嫌晦气!

  萧霁当即就嘴角抽搐地吩咐千流,「把这些衣服全部拿走,让人新做几件,我要黑的,蓝的灰的也行。」

  哪怕是大红大紫,大黄大绿,也比这一整柜的丧葬风好啊!

  千流已经没有力气继续惊愕了,他盯着那批刚按照原主的要求做好不久的新衣,默默丢开了自己已经转不动的脑子,没有感情地回答,「是,王爷。」

  换就换吧,反正花的也不是他的钱。

  虽然已经吩咐下去,但做衣服需要时间,萧霁这会儿也只能先从衣橱里挑件相对不那么白的穿上。

  他倒也不是讨厌白色,只是白色容易脏,原主衣橱里又都是长袍,穿起来很不方便,而且偶尔穿一下就算了,天天一身白看起来真的很晦气。

  「我哥哥在哪儿?这都快午时了,他不会还没醒吧?」

  换好衣服后,萧霁准备出门参观一下自己的新家,但刚走出房门,就听见一个清亮的女声从一旁的抄手走廊处传来。

  他抬眼一看,发现是个身着鹅黄色宫裙,满头珠翠闪亮夺目的少女。

  少女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眉眼生的和他……准确地来说是和原主有五六分相似,只是气质不似原主那般温润,而是活泼明朗,带些被娇宠出来的天真,另外她比寻常姑娘丰腴一些,看起来珠圆玉润的,很是富贵讨喜。

  「哥哥你醒了!」看见萧霁,少女提起裙子脚下生风地跑了过来,「你感觉如何?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她叫萧锦珠,是原主的同母妹妹,两个月前,刚满十六岁的她出降淮阳侯府谢家,嫁给了淮阳侯世子谢明宵,如今大多数时间都随夫住在淮阳侯府。

  等等,这个谢明宵好像是原着里存在感只比原主略低一点的男配角,还有他这便宜妹妹,似乎也是原着里排得上的恶毒女配角啊?

  骤然想起这事的萧霁动作一顿,在脑子里翻了翻跟这两人相关的剧情,然后他的血压就开始直线飙升。

  萧锦珠,大周清河长公主,自幼爱慕淮阳侯世子谢明宵,但谢明宵喜欢的却是原着女主崔灵嫣,只是他刚想派人去崔家提亲,就先被皇帝一道圣旨招为了驸马。

  为了家族利益,谢明宵不得不屈身尚主,可心里却始终忘不了崔灵嫣,因此他对萧锦珠十分冷淡,甚至一直在心里厌恶她横插一脚,坏了自己和崔灵嫣的姻缘,就连两人夜里敦伦时,他心里想的也是崔灵嫣这个白月光。

  除此之外,出身累世簪缨,家里十分有钱的他一直在暗中默默守护崔灵嫣,并给她提供了大量金钱上的关怀,堪称是崔灵嫣的提款机。

  萧锦珠起初不知道这些,因为谢明宵是个对谁都清冷疏离的人,她以为他对自己冷淡是性格使然。

  可作为一个只是为了彰显男配角对女主角有多深情而存在的工具人,萧锦珠注定不可能一直无知地快乐下去,所以成婚仅半年她就伤心地发现自己的丈夫另有所爱,她忍不住去问谢明宵那人是谁,谢明宵怕她伤害崔灵嫣,不但没实话实说,反而做出假象让萧锦珠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另一个跟崔灵嫣不对盘的女配角。

  萧锦珠因此跟那个女子交恶结仇,倒是崔灵嫣在谢明宵的保护下美美隐身,还时常以表姊兼好友的身分来劝慰萧锦珠——崔灵嫣的母亲和原主兄妹俩的母妃是表姊妹,所以两家关系很好,三人也是自幼一起长大的。

  只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被愚弄了整整两年后,萧锦珠终究还是发现了「谢明宵真正心爱之人是崔灵嫣」这个对她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的真相。

  来自爱情和友情的双重背叛击垮了她,之后她就黑化了,开始想方设法地报复崔灵嫣,结果当然是惹怒崔灵嫣的一众爱慕者,一次又一次地被打脸。

  谢明宵也越发厌恶她,哪怕萧锦珠肚子里还怀着他的孩子,他也不曾有半点心软,甚至在听见崔灵嫣遇险的消息后,急得一脚将已经临盆,求他别走的萧锦珠踹倒在地。

  萧锦珠心如死灰难产而亡,而谢明宵对此只是没什么表情地说了句「她是罪有应得」,之后就以朋友的身分守着崔灵嫣,终身没有再娶……

  干,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他血管要爆。

  过于恶心的剧情让萧霁用力捏了一下手指关节,而这时萧锦珠已经在他跟前站定。

  「哥哥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是不是又不舒服了?」虽然在皇室里辈分颇高且已经嫁做人妇,但看起来还是天真烂漫,一团稚气的少女仰着脑袋关心道。

  萧霁看着妹妹黑亮的双眼,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上辈子他姑姑养的那只短腿胖柯基——那小家伙也喜欢这样仰头看他。

  这样的联想让他脸色好了点,说:「没,我只是在想事情,倒是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蹭个饭。」确定兄长没事后,萧锦珠放下心来,「许久没吃你府里刘厨子做的荷叶烧鸡了,我心中甚是想念,你快让他帮我做一只……不,两只吧,我带一只回去给明宵哥哥嘻嘻。」

  血压刚降下来一些的萧霁咬牙,血压再次飙高。

  吃屁吃!那就是个没心肝的死渣男,你带再多的烧鸡回去也喂不熟他!

  他糟心地揉揉额头,决定做个直接戳破她美梦的魔鬼。

  这丫头毕竟是原主唯一的妹妹,他借原主的身体重生也算是承了他的恩,不能不管她。另外,谢明宵那样的垃圾,也不配再享受这丫头哪怕一丁点的关怀。

  想到这,萧霁果断转身示意她跟上,「先不说这个,你过来,我有事问你。」

  第三章 不撞南墙不回头

  萧霁住的院子名叫舒云居,院子占地面积很大还挖了个荷花池,荷花池上建有曲折回廊,有个可以临水观鱼的水榭。

  带着妹妹走进那水榭坐下后,萧霁打发走周围的丫鬟仆从,开门见山地问:「你知道谢明宵跟你成婚前,曾想请人去庆国公府提亲的事吗?」

  正从石桌上抓了把鱼食往荷花池里撒的萧锦珠猝不及防地愣住了,「什么?」

  手中的鱼食尽数掉落,她急急转头,脸上的甜笑变成愕然,「我不知道……庆国公府,明宵哥哥怎么可能想去庆国公府提亲?庆国公府只有四位姑娘,大姑娘二姑娘都已出阁,四姑娘才十岁,只有嫣姊姊……」

  「他想求娶的就是崔灵嫣。」化身为魔鬼的萧霁直接冷血无情地肯定道:「我也是最近才知道这两个表面上看起来没什么交集的人,私下里不仅交情匪浅,还曾险些论及婚嫁。」

  「不可能……这、这怎么可能?」萧锦珠难以置信地跌坐在长椅上,「明宵哥哥和嫣姊姊,他们根本不熟,平日里见了面都不说话的……且嫣姊姊也从未跟我提起过此事……」

  虽然大家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但谢明宵比他们大几岁,又颇有政治才干,早早就进了朝堂为官,再加上性格比较清冷,平日里很少跟他们一起玩。

  别说崔灵嫣,就是暗恋他多年时时关注他的萧锦珠,成婚前也没怎么与他相处过。

  「这事是我亲耳听淮阳侯跟人说的,不会有假,而且昨天崔灵嫣落水时,谢明宵也曾扑到船板上想跳下去,只是我速度更快,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我吸引才没人发现他的异常。」

  这话的前半句是萧霁编的,但后半句是真的——谢明宵那时确实和原主站在一处,原着也着重描写他看见崔灵嫣落水时情难自禁地往前冲了几步,又被理智硬生生拉回来的情形。

  萧锦珠茫然地看着哥哥,好半晌没有说话,直到湖里的鱼儿为了争食跃出水面,溅起水花,她才猝然回神,忍着心中酸涩道:「就算、就算哥哥说的都是真的,那也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明宵哥哥已经是我的驸马……」

  「不是过去。」萧霁又给了她一记重击,「那两人暗地里还有往来,比如昨天下午,谢明宵就刚让人送了株百年人参给崔灵嫣补身体。」

  萧锦珠先是沉默,接着就震惊地瞪大了眼,大受打击的她再顾不上什么荷叶烧鸡,带着人就往庆国公府去了。

  她本想回家去问谢明宵,可又怕贸然去问会毁了两人之间虽不算十分甜蜜,但也称得上相敬如宾的新婚生活,所以一阵心慌意乱后,她决定先去找崔灵嫣聊聊。

  萧霁没有拦她。

  这个时候的萧锦珠嫁给谢明宵才两个月,还没有经历过原着里那些让她伤透心的事,会有这样的反应不奇怪。

  萧锦珠匆匆而去,一个时辰后哭着回来。

  「哥哥,明宵哥哥他……他真的喜欢嫣姊姊呜呜呜!」

  虽然知道自家兄长不是那种会无凭无据信口胡说的人,但离开王府时萧锦珠心里还是抱着一丝希望,觉得这里头会不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误会。

  所以她到庆国公府见到崔灵嫣后犹豫几许,还是选择了直接开口问崔灵嫣,谢明宵昨日是不是命人送百年人参给她了?

  崔灵嫣一听就知道萧锦珠发现谢明宵喜欢她的事了。

  换做平时她可能会替谢明宵掩饰一二,但这时她刚跟崔昂确定关系,正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没心思去想其他男人,而且交好萧锦珠这位皇帝颇喜爱的妹妹,对她来说也远比和谢明宵保持往来更重要——毕竟谢明宵只是她众多爱慕者中的一个,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所以她不仅照实回答了人参的事,还把自己和谢明宵之间的瓜葛全告诉了萧锦珠。

  「嫣姊姊说,她和明宵哥哥一共只见过五、六次面,根本算不上熟,她也很奇怪明宵哥哥为什么会差人送她人参。她说她本想让人退回去的,可又担心我知道了会多想,这才放着没有处理……她还把她和明宵哥哥认识的过程也告诉了我,我听着并没有什么稀奇,也不知为何明宵哥哥就对她动了心……」

  萧锦珠回来的时候,萧霁正在院子里做伏地挺身。

  这具身体太过文弱,他刚才只是把整个王府逛了一遍就累得气喘吁吁,腿肚子直抽筋,这让上辈子身体很健壮的萧霁很不习惯,所以他决定每天抽几个小时健身,早点把自己的八块腹肌练回来。

  看着满脸伤心,抽抽搭搭的妹妹,他喘着气从地上爬起来,从一旁候着的千流手里接过茶水喝了两口,带着她往廊下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说:「这有什么奇怪的,你不也只见了谢明宵几面就喜欢上了他?」

  萧锦珠一想也是,抹着眼泪哭得更伤心了,「那我该怎么办啊?虽然嫣姊姊再三与我保证说以后会避开明宵哥哥,也不会再收他任何东西,可……可若是明宵哥哥就是忘不了她……」

  「那就休了他。」廊下设有美人靠,萧霁找了个视野开阔的位置坐下,往后一靠,「你是皇帝的妹妹,堂堂大周长公主,想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姓谢的三心二意,不守男德,你直接踹了他就是,明天我就进宫求皇兄,为你换个更好的驸马。」

  萧锦珠被自家兄长这话吓了一大跳,「不要!我不要换驸马,我只要明宵哥哥!」

  「……一个跟你成亲之后心里还想着别人,并且付诸具体行动去勾搭对方的渣男,你还留着他干什么?」萧霁面露嫌弃,「嫌自己的日子过得太顺心,要为自己添点波折吗?」

  萧锦珠被今日说话异常犀利的兄长呛得噎了一下,她当然不是想为自己找麻烦,她只是舍不得谢明宵,做不到就此跟他分开。

  虽然谢明宵心悦崔灵嫣,跟她成婚后还惦记着对方这件事对她打击不小,可这毕竟只是谢明宵的一厢情愿,崔灵嫣并没有回应他的意思。

  所以她忍不住就会想,若是她再多付出一些,再多给明宵哥哥一些时间,他会不会就忘记嫣姊姊,看见她的好了呢?

  说白了,萧锦珠不甘心试都没试就直接认输,谢明宵毕竟是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

  萧霁一看妹妹的表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有点恨铁不成钢,但想想她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乍遇到这种事,一时半会儿的看不开也正常,就没再浪费口舌。

  反正以谢明宵那自诩深情,实则寡义的性格,她做什么都是白费,等她多撞几次南墙知道疼了,自然不会再犯蠢。

  当然,他会看着她,不会让她撞过头。

  萧锦珠是个天真乐观的人,哭了一场把心里的难过发泄出来,又理清楚心中乱麻后,她就重新振作了起来。

  「哥哥我饿了,我还没用午膳呢。」

  这时候她又想起自己的荷叶烧鸡,并且在吃饭时化悲愤为食欲,一口气啃掉了两只。

  萧霁总算知道这丫头为什么这么圆润了,看这食量,她不圆谁圆?

  吃饱饭后萧锦珠心情恢复了大半,也终于有心思关心自家兄长了,她放下筷子揉揉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问:「昨日在朱雀湖到底是怎么回事?哥哥为什么救嫣姊姊救到一半突然转身往别处游去,还因此昏了过去?」

  关于这件事,萧霁早就想好答案,他夹了一筷子红烧鱼肉放进嘴里,眼皮都没抬地说:「昏过去是意外,救到一半不救了是因为我看见崔家人也下水了,不想在有选择的情况下,众目睽睽的抱崔灵嫣上来。」

  他早饭吃得晚,所以原本也没吃午饭,是见萧锦珠吃得香,加上刚才运动消耗了些体力才坐下跟她一起吃了。

  见没有别的内情,萧锦珠放下心来,「原来哥哥是怕损害嫣姊姊的名声。」

  说到崔灵嫣,她心情有些复杂。

  她是有点气恼嫉妒崔灵嫣的,但她向来拿崔灵嫣当未来嫂嫂看待,而且崔灵嫣今日并没有瞒她,反而对她坦诚相告,还一再宽慰她,她便又觉得有些羞愧。

  这件事不是嫣姊姊的错。

  她只是太过优秀令明宵哥哥喜欢,并不是有意要介入他们夫妻之间,她不应该因此对她生出芥蒂。

  她正这么想着,就听自家兄长接话道:「是为了她的名声,也是为了我自己。我不喜欢她,也不想再娶她了。」

  「啊?」顿时什么复杂感觉都没了,萧锦珠惊诧得瞪圆了眼睛,满头珠翠也因为一下坐直的身体发出了叮当脆响,「哥哥你说笑的吧!」

  她是知道自家兄长有多喜欢崔灵嫣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崔灵嫣当成未来嫂嫂对待。

  「没说笑。」萧霁大口把碗里剩下的饭扒干净,又喝了两口汤,这才放下白玉做的筷子擦了擦嘴,「以前我年纪还小,分不清什么是对妹妹的喜欢和对女人的喜欢,见崔灵嫣长得好看性子也挺好,就觉得自己应该娶她为妻。可昨天在水里,我突然察觉到自己并不想娶她,所以才会在确定她不会有事后转身离开。」

  萧锦珠张着嘴巴说不出话,这话听着虽没什么漏洞,可怎么就那么叫人难以相信呢?

  她呆愣半天,终于有些迟疑地开口,「哥哥你……你不会是因为明宵哥哥也喜欢嫣姊姊的事,生气了吧?」

  萧霁还没反应过来,就对上了妹妹「这样不好」的眼神,以及妹妹苦口婆心的劝告。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即便明宵哥哥对嫣姊姊有意,这也不是嫣姊姊的错,你不能把这件事怪在她的头上……」

  萧霁黑着脸瞪她,「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萧锦珠被他凶巴巴的样子看得缩了一下脑袋,神色讪讪道:「我、我知道哥哥不是那种是非不分,会胡乱怪罪人的人,可你今日实在是太过反常……」

  喜欢了那么多年的人,说不喜欢就不喜欢了,还一口一个「崔灵嫣」,连「嫣儿」都不叫了,一副要从此跟她划清界限,再也不相往来的模样,这难道不奇怪?

  而且哥哥以前很欣赏明宵哥哥,平日里都称呼他为「谢兄」,今日即便心疼她这个妹妹受了委屈,态度也不该转变得如此干脆啊……

  萧锦珠越想越觉得不对,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忍不住带上了惊疑。

  哥哥该不会是中邪了吧!

  一眼看出她在想什么的萧霁,险些伸手戳她的头,「我没中邪也没生病,信不信由你,反正你以后别再把我跟崔灵嫣扯一起,我不想再被人误会。」

  他本来还想说「你也离她远点,她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想到崔灵嫣一直被男主角男配角们保护得很好,本人又很擅长拢络人心,所以在外人眼中温柔善良,形象极好,便又把这话咽了回去。

  说了这丫头目前也不会信,还是等以后她吃到苦头了,再告诉她那女人不简单吧。

  这么想着,萧霁就没什么耐心再陪便宜妹妹了,起身下了逐客令,「行了,没事你就回吧,我看书去了。」

  萧锦珠见兄长目光清明,口齿清晰,行为举止也很正常,确实不像是中邪的模样,才收起心中的猜测。

  「好吧……」她神色纠结地站起身,突然想起一件事,「等等,哥哥,你是当真不喜欢嫣姊姊了吗?」

  见她还不相信,萧霁有点不耐地啧了一声,「比珍珠还真。」

  结果就见萧锦珠有些迟疑地说道:「那你快进宫一趟吧。我上午来找你之前先进了宫,那时皇兄正打算拟旨为你和嫣姊姊赐婚,说要给你一个惊喜呢!」

  你说啥!

  萧霁傻眼后也顾不得其他,飞奔回屋换了衣服便带人心急火燎地往宫里去了。

  萧锦珠见他这般着急,对他的话更信了几分,只是心里仍有几分想不通他为何会突然放下——明明昨日落水之前,哥哥还满眼深情地注视着嫣姊姊啊。

  不过她是个心宽的人,加上自己心里也存着事,就没再继续纠结。

  因着端王府离皇宫不远,萧霁很快来到了皇帝居住的兴平殿,不过皇帝正跟几位朝臣商议国事,他不好直接进去,只能忍着心焦在门外等候。

  就这样过了差不多两刻钟,紧闭的殿门终于打开了,几位朝臣相携走出,与他见礼,随即便有一面白无须,满面笑容的老太监手持拂尘迎了出来。

  「见过端王爷,王爷快请进来,陛下听说您来了,正高兴呢。」

  萧霁知道他叫王德庆,是皇帝身边的内侍总管,很得皇帝信任,但原主不太看得上他,因为这老太监时常收受贿赂,还纵容手下欺凌弱小。

  原主看见过好几次,也跟皇帝提过好几次,但皇帝每次都随意揭过并不处置,这让原主认定这老太监是个会蛊惑君上的奸佞之辈,平日见了他总是态度冷淡,更不屑与他交谈。

  但萧霁看过原着,有上帝视角,知道王德庆做的那些事大半都是出自皇帝的授意,他本人其实挺忠正,行事手段也还算磊落。

  可惜原主不知,多次得罪于他,最后还因为女主角间接害死了他最宠爱的干儿子,两人因此彻底结仇,原主后来会卷入谋逆案被皇帝厌弃,里头就有王德庆一份功劳。

  不过萧霁觉得这事怪不了这老太监,因为换做他是王德庆,他也得跟原主没完——那可是断子绝孙的仇啊!

  又想到王德庆不仅在当今皇帝面前得脸,在原着里还直接影响到了下一任皇帝的继位,萧霁就更不想继续跟他交恶了。

  萧霁学着原主的样子微微一笑,态度和善地朝王德庆点了一下头,「有劳王公公。」

  王德庆见状有些意外,但面上依然波澜不惊,笑呵呵地如往常一样半弯着腰,恭恭敬敬地引着萧霁走进了御书房。

  这个时候的王德庆与原主关系还不算很差,因为原主是个性格温润看重礼数的人,即便心里厌恶某个人,他也不会恶言相向,最多就是态度疏离些,不跟对方说话。

  王德庆是个人精,自然能看出来原主对他的不喜,但他并不在意,因为端王的喜恶影响不了他在皇帝心目中的地位。

  萧霁也没再跟他说话,他只是不想树敌却不是想讨好王德庆。

  「大壮来了,快,过来看看朕这幅字写得怎么样!」说话的是年过五十依然龙精虎猛,身材健硕的皇帝。

  他长了张粗犷但不失正气的国字脸,笑起来声音雄浑很是豪爽,如果不是身上穿着明黄色团龙衮服,头上戴着黑纱金龙善翼冠,外人见到他一定会以为他是个勇猛的武将。

  当然皇帝确实是马背上得来的天下,他本人带兵打仗的本事也确实很厉害。

  面对这样英明威武的开国雄主,萧霁本该感到兴奋,但——大壮是什么鬼?

  哦,想起来了,这是原主的小名,因为他小时候身体有点弱,他爹想着贱名好养活,就按照从前村里的习惯,给他起了这么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小名……

  萧父人称萧太公,是个目不识丁也没什么本事,对皇帝大业没提供任何帮助的老农,皇帝夺得天下后为尽孝道,将他奉为太上皇,让他过了好几年美人环绕的好日子,原主和妹妹萧锦珠就是在那时候出生的。

  萧霁能接受原主是个智障恋爱脑,但接受不了这个让他想要脚趾抠地的小名。

  他无语僵立半晌,终究还是忍不住在行礼时道:「见过皇兄。但皇兄以后能不能别再叫臣弟大壮?这名字实在是让我有点想夺门而出。」

  原主也曾以自己已经长大为由请求皇帝叫他大名,但皇帝是个恶趣味的人,就喜欢看弟弟一脸无奈的样子,所以没有同意。

  渐渐地原主就习惯了,皇帝因此已经很久没看见他无奈的样子。

  这会儿乍听见这话,皇帝先是觉得惊奇,然后就被萧霁那副宛如便秘的表情逗得哈哈大笑了起来,「朕不!大壮这名字听着就结实,正适合游个水都能昏过去的你!」

  萧霁无法反驳,只能在心里怒骂原主这个小废物。

  皇帝见他一脸气闷,笑得更大声了。

  萧霁听着他和自己上辈子的姑父一样声如洪钟,且穿透力超强的笑声,不得不暂时放弃抗议。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算了,当自己聋了吧。

  这么想着,他就深吸口气走上前,看向了皇帝案桌上放着的那幅字。

  靠,赐婚圣旨!还是已经盖了章的!

  萧霁面色猝变,脑中警铃大作,几乎是一把抢过了那张圣旨,「皇兄!这圣旨……」

  「哈哈,没想到吧?」皇帝见他反应这么大,得意不已地看向了王德庆,「朕就说这小子得高兴得跳起来吧?你还说他素来稳重端方,就算收到这样大的惊喜也不会失态。瞧瞧,外表看着再稳重,内里也还是个毛头小子呢!」

  王德庆乐呵呵地回道:「陛下说的是,是老奴太想当然耳了。」

  「你不是太想当然耳,你是没体会过情爱的滋味。」皇帝笑着打趣了他一句,才又看向萧霁说:「高兴傻了吗?还不赶紧谢恩!」

  萧霁捧着圣旨跪了下来,却是说:「多谢皇兄恩典,但请皇兄收回成命,臣弟不愿娶崔三姑娘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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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78913 发表于 2024-2-21 22:2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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