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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试阅 ✿] 木姜子《农门富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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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爱 发表于 2020-5-5 14: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书名:《农门富娘子》
作者:木姜子
系列:蓝海E86401-E86402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20年05月06日

【内容简介】

蓝海E86401 《农门富娘子》上
穿越到贫寒农家,吃不饱穿不暖,还有一双弟妹要照顾,
丁岚誓要摆脱贫困赚饱饱,并调教只会伸手要钱的弟弟,让他乖乖听话!
为此她做出小兔子灯笼,掳获姑娘们的心,还靠着贩售图纸赚得第一桶金,
大伯娘一家眼红她家如今有肉汤喝,怂恿屡次要钱被拒的弟弟上门闹,
她便让他看清这些人的真面目,不但赶走糟心亲戚,还终于哄得他愿意干活,
如今一切步上轨道,她除了想办法制造更多商机,制作咸鸭蛋与肥皂外,
更重要的是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要拿下住在山上的猎户薛川,
先前他自豺狼嘴中助她脱困,她的一颗心就已落在他身上,
他还陪着她在山上寻找当世罕见的辣椒,担心她中毒抢先试吃,
这么好的男人她可不愿放过,在他家门前种下辣椒苗,希望他见一次就想她一次,
并暗自期盼,不仅辣椒能种植成功,他们之间的爱苗也能成长茁壮……

蓝海E86402 《农门富娘子》下
丁岚真心认为,做生意就是得卖吃的才不吃亏,
看看她的关东煮和鸭蛋产品多热销,
尽管受到气候因素一度导致收货困难,
但她脑筋一转,让前来卖蛋的人也运了皮蛋出去卖,
不仅打开皮蛋的知名度,也增加收蛋的门路,
更别说镇上的铺面和酒楼的菜谱配合了,哪一样都让她赚得盆满钵满,
而她收获财富的同时也收获了爱情,看看薛川对她多好,
为她下山盖屋,学习怎么盖火炕、融入村民生活中,
娶了她之后,知道她担心留在娘家的弟妹,也二话不说接到薛家住,
这样的男人简直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就是有一点让她苦恼──
怎么连揉个面团也要跟她弟弟一较长短呢……


  第一章 穷得没法过了

  丁岚是被冷醒的,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一入眼就见破落的屋顶正滴答滴答地往地上滴水。

  这是哪里?丁岚小心地观察着周围的环境,是一间破得厉害的土屋。

  等等……丁岚一脸不可置信地惊坐起来,她不是摔下山崖了吗?难道自己没死?那也应该躺在医院呀,怎么会待在这种家徒四壁的地方?

  丁岚第一反应就是先开门出去看看,掀开那勉强算是被子的物体,立马就发现不对劲了。

  她的身体……丁岚坐在床上,伸出自己的手仔细端详,这是一双饱经风霜的手,手掌和指腹上都是厚厚的一层茧。

  这绝对不是她的手,她的手虽然说不上柔若无骨,但也绝对称得上白皙修长。

  情况实在诡异,她不抱希望地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肤粗糙,瘦得皮包骨。这不是自己的身体……所以她现在是借尸还魂了?

  丁岚强打起精神,准备先去看看外面的情况,可突然一阵心悸让她眼前发黑,整个身体控制不住地往后倒,所幸她还没有下床,不然肯定要摔个大跟头。

  她扶着脑袋躺在床上,一大段陌生的记忆突然在她的脑子里风速闪过,让她的脑袋刺痛不已。

  等到痛意消失后,她才缓缓地扶着墙坐了起来。

  丁岚开始慢慢梳理起脑袋里另一个人的记忆,等到全部梳理完之后,她再一次懵了。

  她发现自己并不是借尸还魂,而是穿越进前世自己看过的一本官场小说,成为里面那个被作者一笔带过的炮灰角色。

  想当初她看这本小说还是因为室友的推荐,小说中有一个炮灰角色和她同名同姓,这才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说起小说中的这个「丁岚」,就必须提到丁景了,他是小说中男主发育阶段的小反派。

  丁家有三个孩子,大姊丁岚,二弟丁景,小妹丁巧。丁景是丁家的第二个孩子,也是唯一的宝贝儿子。

  丁家父母是那种很常见的重男轻女个性,对唯一的儿子十分溺爱,想当年丁景刚出生时,丁父就抱着丁景去找道士算过命,那道士信誓旦旦地说丁景是一个当状元的命。

  这下子可不得了了,丁父对道士的话深信不疑,想他祖上三代务农,还没有出过读书人呢,一回家就四处宣扬自己的儿子以后要当状元,压根不管那个道士的话是否可信。

  从此丁岚的日子就难过了,家里只要有好东西都是给丁景的,好不容易攒点钱还得准备给丁景读书。丁家的日子过得紧巴巴,一家人饭都只吃个半饱,丁景却每天鸡蛋不断。

  后来因为丁景一句想吃肉,丁父二话不说上山打算猎点肉回来,没想到他极为倒霉,在山中撞见了熊瞎子,吓得转身就跑,可这哪能跑得过呀,熊瞎子一爪子就往他腿上挖下了一大块肉,他当即痛得嗷嗷叫,幸好山里的猎户听见声音赶了过来,这才将他救了下来。

  等到村民们把丁父从山上抬下来时,他眼看着就快没气了,得到消息的丁母带着孩子赶了过来,一家子都哭倒在地,而丁父最后的一句遗言就是嘱咐丁母一定要让丁景上私塾。

  丁父死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就没了,所有的重担都落在了丁母身上,何况当时的丁岚也才十二岁,丁景八岁,最小的妹妹丁巧还没断奶呢。

  很快就到了冬季入学的时间,丁景正好是入学的好年纪,但想上私塾,除了束修贵,其他一应物品用具的价格更是高昂,幸好丁父死之前还是攒了点银子的,丁母凭藉这些银子成功把丁景送上读书的道路。

  但丁父的那点银子哪能支撑多久,高昂的费用不是一个妇人能承担得起的,除了照料自家田地,丁母白天还得去镇上给人浆洗衣服。她记着丈夫的遗言,就这么咬牙坚持了三年,终是不敌辛劳累倒了,这一倒就再也爬不起来,在床榻上躺了一个多月就撒手人寰了。

  她闭眼前又拉着丁岚嘱咐,「得让你弟弟继续读书,不然我到了地底下没有颜面见你爹。」

  丁岚也是个实诚人,接过母亲的重担继续送丁景读书,没有钱就只能卖田,遵从家里的家训,少啥都不能少了丁景的。

  而被家人长久溺爱的丁景也不是一个会体谅人的,在私塾里喜欢和同窗攀比,别人有的自己也得有,一回家就是找丁岚要钱。

  自从丁景上私塾以来,两个姊妹过得没有人样,饭都吃不饱。

  丁岚想起了小说中原身的结局,是被活活累死的!

  发现「丁岚」被作者写死之后,她马上弃文,弃文前她还在评论区愤愤不平地声讨作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竟然穿越进这本小说里,还成为了小说中的傻大姊「丁岚」。

  丁岚冷冷地笑了,「既然身体我接收了,那这个老弟我就不惯着了。」

  刚想到这,房门就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个穿着一袭白袍的半大少年进了屋。

  看见屋里的人正直勾勾地盯着他,他不耐地说:「大姊,我的束修该交了。」

  丁岚搜索了下脑海里的记忆,这才想起眼前的人不就是住在私塾的那个「好弟弟」丁景吗?没想到穿到这里看见的第一个人就是来找她要钱的。

  她眼睛滴溜溜地一转,心里已经有了主意,神色立刻转为哀伤,凄凄惨惨地望着他,「小景,我们家已经没有钱了。」

  丁景皱着眉头,「我们家不是还有地吗?」

  她大力地掐了自己的大腿一把,潸然泪下,「已经把能卖的都卖了,只剩几处卖不出去的地。」

  丁景观察着她的反应,总觉得哪里怪怪的,以前大姊听到他要钱,就算再为难也会给他凑到钱的。

  他顿了顿才开口道:「你想想法子吧。」说完就转身出门了。

  丁岚连忙喊道:「小景,大姊对不住你呀!」想想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还怕糊弄不了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

  等到丁景的身影消失后,丁岚才挑了挑眉,想从她身上抠出钱,那是不可能的。

  虽然打发走一个「吸血虫」,但是她刚刚说的也是实情,家里的良田确实已经被原身卖了,就剩两块较为偏远的地还种植着自家人吃的农作物,庄稼人没了田,这日子可就难过了。

  丁岚思绪万千,还是决定先清算一下原身的财产。

  下床穿上鞋后,她跟随着记忆打开了屋里面除了床之外的唯一一件家俱——?一个陈旧的木箱子。

  她仔细翻看了一下,里面就只有两三件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裳,衣服的最下面压着一个小小的布袋,她把布袋摸了出来,将里头的东西全倒在床上,算了算,也就十五个铜钱。

  丁岚仰头,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虽然内心这样想,但细想一下,好歹也算捡了一条命,虽说穷了点,但总比死了强。

  丁岚把铜钱又装回布袋里,重新放进箱子,这可是她仅剩的钱了,得好好保存。

  她决定先出去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一出门就看到一个大婶正在院子里收衣服。

  刘大婶看见她出来,和气地打了招呼,「小岚,病好了呀?」

  丁岚愣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住在隔壁的刘大婶,笑了笑,「好得差不多了。」

  刘大婶手上的动作没停,话家常道:「还是得多养养,我看你的脸色都还是白的。」

  丁岚只应了一声,也没多说。

  刘大婶瞄了眼她憔悴的面容,悄声问:「是不是你弟弟又来找你要钱了?」

  听到这句话,她装作很为难的样子,「是呀,家里实在是没有钱了。」

  刘大婶忍不住劝道:「我听说你弟弟在私塾里不学好,每天在镇上吃喝玩乐呢。」顿了顿,「你看你为了弟弟都病倒了,你也得多给自己打算打算。」

  丁岚知道刘大婶说这话很是诚心诚意,笑着答应了。

  刘大婶把院子里晒的衣服全部收好,打声招呼后就转身回屋子里做饭了。

  天色渐晚,丁岚估摸着现在该是吃晚饭的时间了,摸了摸自己空空如也的肚子,还是先给自己搞点吃的吧。

  打量着自家的小院子,是十分传统的农家小院,院子的一角堆积着很多柴还有一些竹子,院子的正中间则是两间大一点的主屋,侧边是自己住的那个土坯屋和一间没有门的厨房。

  丁岚径直进了厨房,打开米缸往里瞧,一粒米都没有,把厨房翻了个底朝天才找到家里剩下的一点红薯和玉米面。

  肚子饿得咕咕叫,丁岚想了想,玉米面不会做,还是先把红薯给煮了吧。

  院子外面突然传来一个小女孩兴奋的声音,「大姊,我挖到野菜了!」

  丁岚很快就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最小的妹妹丁巧了,朝着院子应道:「小妹,我在这呢。」

  过了一小会,丁巧就顺着声音进了厨房,瘦小的身板后面背着一个成年人背的竹篓,穿着一件灰扑扑的衣服,面黄肌瘦,远看还以为是一个流落街头的小乞丐呢。

  她仔细想了想,这个最小的妹妹如今应该也才五岁吧,转而又想起一袭白袍的丁景,再扭头看看小妹,她撇了撇嘴,这家人真是偏心得不成样子了。

  丁巧十分兴奋地凑上去给大姊看自己的背篓,「大姊,我在山上挖到一些野菜。」献宝似的又从竹篓里掏出两个鸟蛋,递给了丁岚,「还在山上捡到了鸟蛋,这个给大姊吃!」

  丁岚看着眼前这个严重营养不良的小妹,心想自己哪好意思和小孩子抢鸟蛋吃呀。

  她接过两颗鸟蛋,寻思着干脆和红薯一起下锅煮了吧,随即动起手来把锅子刷了刷,往锅里倒了点水,把洗干净的红薯、鸟蛋与野菜丢下锅。

  就是烧火这件事让丁岚犯了难,幸好站在旁边的丁巧已经十分有眼色地烧起火来了。

  柴火很旺,红薯很快就煮熟了,两姊妹直接站在厨房的灶台上开始吃。

  丁岚把那两颗煮熟了的鸟蛋夹出来,直接递给了一旁的丁巧。

  丁巧脸红道:「大姊我不吃,你生病了你吃。」

  丁岚看着这个懂事的小女孩,想起在现代社会,这么大的小孩子一个比一个调皮,心里倒是对这个妹妹有几分怜爱,「小妹你吃。」

  丁巧死活不肯,非要给丁岚吃。

  最终两人只能各退一步,一人一颗才终于结束了鸟蛋的分配。

  丁巧眼巴巴地盯着自己的那颗鸟蛋,犹豫了下,问道:「大姊,要不我的这个留给二哥吃吧。」

  丁岚的眼神冷了下来,「不给他留,他不缺这口吃的!」顿了顿,语气渐缓,「以后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自己留着吃就行了。」

  丁巧看着突然态度大转变的大姊,喃喃地答应了。

  丁岚勉强解决了这没有一点油水的一餐,还不知道明天要吃什么呢。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吃完后,丁巧主动收拾厨房,让大姊去休息一下。

  丁岚到厨房外,看着那两间亮堂的大屋,其中一间被丁景占据了,另外一间大屋是原身父母住的地方,丁母半年前就死了,这间屋子就一直空在这里。

  丁岚想了想,既然有地方住,没道理她和丁巧还挤在那个偏僻的小屋里。

  她走过去打开那间没人住的屋子,还算干净整洁,反正比自己住的那个土坯屋肯定是强多了。

  虽然半年没住人了,但并没有积很多灰尘,看来原身时不时会过来打扫。

  她抬脚走进去,入眼就是简单的一个四方桌和几张长凳,这应该是丁家父母平时用来吃饭待客的地方,里面还有一张木头床与一个已经用了多年的衣柜。

  丁岚对这个屋子还算满意,她郑重宣布这个屋子归她了,转身就去院子的大水缸里打了一盆水过来。

  现在第一要务就是清理,她今天晚上可不想继续睡在原来的那个破土屋了。

  丁巧收拾完厨房就跑过来跟着丁岚,好奇地盯着丁岚的动作,丁岚指挥她去扫地,她就麻溜地拿了扫把开始认真扫。

  等到丁岚把屋子里面所有能擦的都擦了,就回自己的屋子里把那个木箱子给搬进来。

  丁巧挠了挠头,「大姊,我们要住到这里吗?」

  丁岚把箱子里面的几件衣服通通塞进衣柜里,应道:「我们住的屋子漏雨,还是搬到这里来住吧。」

  丁巧「哦」了一声就继续扫地了。

  原来床上的那床被子倒是没有拿过来,实在是脏得没法看了,幸好原身父母的衣柜里还有一床还算干净的薄被。

  等到把所有的东西都安置好,天已经黑了下来。

  农村的夜里十分安静,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所以两姊妹早早地上床睡觉。

  丁岚之前吃的红薯早在干活时就已经消化一空了,肚子扁扁的,她躺在床上,内心吐槽,没想到她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好青年还要品尝饿肚子的滋味。

  翌日,丁岚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很明显是被饿醒的。

  她醒来之后看着陌生的环境,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自己现在在哪里,过了半晌才终于清醒。

  屋子里没人,丁岚穿上草鞋就出去了,一开门便看见丁巧正乖乖地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双手不停地在细线和竹条之间来回穿过。

  丁岚凑过去看,别看丁巧才五岁,双手又很小,却非常的灵活,细细的竹条很快在她的手上变成灯笼的形状。

  她拿着旁边已经做好的灯笼仔细打量,形状不大,但看起来有几分精巧。

  丁巧笑出了一口大白牙,得意地说:「大姊,你去年教我做的灯笼,我还记得呢。」

  丁岚想了想原身的记忆,还有点印象,好像是每年的中秋节、元宵节,原身为了赚点银子,都会提前做好花灯拿去卖钱。

  今年原身也早早就开始准备了,竹子提前半个月就已经分割好放在小院里晾晒,没想到突然大病一场直接死了。

  看着满脸求夸奖的丁巧,丁岚笑着摸了摸丁巧的头,「很棒!」

  丁巧听到大姊的夸奖,笑得十分开心。

  丁岚从屋子里搬了张小板凳坐到院子里,拿起竹条和细绳,忍不住犯难,她还真没做过灯笼呢。

  她只能在脑子里搜索原身的记忆,半晌没有动作。

  丁巧奶声奶气地问:「大姊,你是不是忘了怎么做了?」

  丁岚尴尬地一笑,「自从上次生病,我的记性就变得不太好。」也不知道这种话能不能糊弄这个五岁的小姑娘。

  丁巧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教你好啦!」她顺手接过丁岚手中的竹条和细绳,小手翻腾着就编出了一个底。

  丁岚眼见一个小孩子都比她会,不禁汗颜。

  幸好之后都是重复的动作,丁岚拿过编好底的灯笼,身体似乎有记忆似的,上手非常快。

  过了半晌,丁巧悄悄地瞄了一眼正认真编灯笼的丁岚,支支吾吾道:「大姊,你明天能带我一起去卖灯笼吗?」

  丁岚不动声色地挑了挑眉,「你小孩子家家的,去那干么?」

  丁巧委屈巴巴地说:「明天是中秋节,我还没看过放花灯呢。」顿了顿,「村里的大狗子老是笑话我。」

  丁岚心想,明天就是中秋节了,看来今天得尽量多做一点,才能趁着过节多赚一点银子。

  丁巧看大姊不理她,可怜兮兮地央求道:「就带我去嘛。」又自卖自夸道:「我还能帮你叫卖呢,我的声音很大的。」

  丁岚偷笑一声,假意思考了会才勉强答应了。

  正当两人在埋头苦干,就听刘大婶在院子外面喊了声——?

  「小巧,你姊醒了没?」

  丁巧连忙应声,「我姊在呢!」

  刘大婶随即推门进来。

  丁岚起身招呼着,又进屋搬了一张板凳出来。

  刘大婶一屁股坐在板凳上,把手中拿着的宣纸递给了丁岚,「这是你之前托我去买的宣纸,我当家的刚刚从镇上回来。」

  大红色的宣纸看着特别的喜庆,丁岚细想了下,这应该是原身准备用来做灯笼的原料吧,她笑着接过宣纸,问道:「大婶,真是太谢谢你了,这宣纸要多少钱?」

  刘大婶一脸肉疼地表示,「大红色的宣纸涨价了,这么几张纸就花了十文钱呢!」

  丁岚拿着宣纸放进屋子里,从衣柜里掏出那个小布袋,数了十个铜钱后拿出来给了刘大婶。

  刘大婶把钱揣进怀里,扭头说:「小岚,你明天下午坐我家的驴车去镇上吧,晚上还能和我们一起回来。」

  丁岚连忙答应,「那可真的是帮了我大忙了。」顿了顿,为难道:「明天小妹会和我一起去,不知道你家的驴车坐不坐得下?」

  听到这话,一旁的丁巧瞪大了眼睛,满脸期待地看着刘大婶。

  刘大婶爽朗地笑了,「坐得下,坐得下,小巧才多重呀,不碍事的。」

  丁巧的眼睛都快笑没了,语调微扬,「谢谢大婶。」

  刘大婶突然瞥了一眼丁景的屋子,「小岚,我当家的今天在镇上看见你弟弟了,他压根没有去私塾,别说我没提醒你,你可得长点心啊!」

  丁岚看过小说,当然知道丁景是什么样子的,拿着家里的血汗钱在外挥霍,面上却只做出一副非常痛心的样子,「我知道的。」

  刘大婶不便多说,言尽于此,起身告辞,「我现在还得去地里给我家那口子送点吃的,先走啦。」

  丁岚连忙起身送人,送完人回来,想起自己和丁巧早上还没吃饭呢,连忙去厨房弄一点吃的。

  接连吃红薯会腻,丁岚动用厨房里剩下的一些玉米面,拿了个大碗把玉米面倒进去,又往里面加了点水,混成面糊状,因为家里没有油,不能炸,就只能烤玉米饼吃。

  做出来的玉米饼又乾又硬,实在难以下咽,丁岚一口饼就着一口水地吃完了。

  想她穿越到这里都快两天了,连顿米饭都没吃着,别人穿越还有什么金手指呢,到她这里却连根毛都没有。

  幸好丁巧丝毫不嫌弃,对于从小就饿着肚子长大的她来说,只要有一口吃的就很满足了。

  两人吃完玉米饼后,继续坐在院子里编灯笼。

  丁岚的手法愈加熟练,内心里也有一些新的想法,她们现在编的是那种非常传统的小提灯,如果做一点造型出来,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说做就做,丁岚花了点时间琢磨出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坐在旁边的丁巧眼睛都看直了。

  丁岚瞄了一眼丁巧的小表情,心里有了数,看来小女孩是很吃这一套的。

  她赶紧把这个方法教给丁巧,而丁巧人如其名,手是真的巧,她只稍微点拨了几下丁巧就抓到诀窍了。

  原本丁岚还打算再想几个造型,不过明天就是中秋节,时间实在是太赶了,现在做也做不了几个,还不如干脆先做小兔子形状的灯笼,只要能讨女人和小孩子的欢心就不愁卖不出去。

  两人全力做小兔子灯笼,一直忙活到晚上,等到完全看不清了才作罢。

  丁岚把中午剩下的玉米饼放在锅里蒸了一下,果然没有那么硬了,两姊妹凑合着解决了晚饭。

  丁岚暗暗发誓,明天一定得吃顿好的!

  第二章 贩售小兔子灯笼

  凌晨,村里的鸡纷纷开始打鸣。

  正值夜与日的交替之际,丁岚从睡梦中醒来,一打开门,空气非常的新鲜,她苦中作乐地想,这恐怕是这里唯一的优点了。

  看着天色,估摸着现在大概是三点多,也没叫醒还在睡梦中的丁巧,轻轻地关好门后,提着家里唯一的桶子前往河边打水。

  想她穿越到这里好几天了,还没有洗过澡呢,实在受不了了,拿着方巾到河边把脸洗了洗,才提着一桶水回了院子。

  丁岚把水提到当初她醒来的小屋,把门锁上,这里实在是不方便,水又冰,只能这样凑合着擦一擦。

  一身清爽的丁岚惬意地回了屋子,里头堆着她们昨天做好的灯笼,虽然只有两个人做,但是这数量还真不少。

  她把宣纸铺在桌子上,准备给灯笼糊上宣纸,这倒是不难,只要细心一点就行了。

  等红纸一糊上,这灯笼还真颇有几分现代过年的气氛,不过小兔子灯笼若是糊上红色的宣纸,倒是有点怪异,要是能换个颜色就好了。

  丁岚灵机一动,她那个不成器的二弟既然在读书,房间里肯定还会剩下宣纸。

  她轻轻地关上房门,抬步去了丁景住的屋子,推开门后忍不住撇嘴。

  这丁家父母是真舍得,看这屋子里的家俱一应俱全,还像模像样的弄了一张大书桌,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笔墨纸砚,这读书人的东西哪样不贵呀!

  丁岚忍不住心疼起银子来,这丁家父母还真以为自家儿子能考上状元呢,这丁景在私塾里可没干过啥好事,总是针对同样是寒门学子的男主,后来还因为陷害男主被夫子发现,直接被赶出私塾。就这样了还不甘心,之后仍跑去找男主的麻烦,结局当然是被男主狠狠地教训了一顿。

  丁岚不再多想,过去翻了翻书桌,只拿了其中一叠已经发黄的宣纸。

  她这可不是客气,只是担心太白的宣纸恐怕会有什么不好的寓意,所以才挑了些发黄的宣纸。

  看到桌子上摆放着印泥,她顺手拿了起来,还从笔架上随意取了一枝毛笔才作罢。

  回去时丁巧已经醒来了,一起床就坐在小板凳上继续编灯笼。

  看到丁岚抱着这么多东西回来,她好奇地眨了眨眼,「大姊,你拿着什么呀?」

  丁岚轻手轻脚地把东西放在桌子上,「我从小景那里拿了一点东西,用来做我们的灯笼。」

  丁巧惊讶地看着她,「二哥不许我们碰他的东西,他肯定会生气的!」

  丁岚挑了挑眉,「饭都吃不起了还怕他生气?」她可是很有底气的。

  她拿起一个小兔子形状的灯笼框架,因为造型的原因,只能用宣纸比划着裁,等到裁好了才用浆糊往上糊宣纸。

  待整盏小兔子灯笼全部糊完,她才拿起毛笔沾了点朱砂,给小兔子添上两个红眼睛。眼睛一加上,小兔子的神态顿时唯妙唯肖起来。

  丁岚又去院子里拿原身准备好的竹竿,不长的一根,用来做提灯的手柄刚刚好。

  把竹竿全部搬进房间,然后用细绳把灯笼吊在竹棍上,一盏精致的提灯就做好了。

  丁岚看了看自己做出来的成品,非常满意,想着等到了晚上点上蜡烛,那效果肯定会更加的抢眼。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现在时间还早,她们是下午出发,还是趁着这点时间尽量多做几盏吧。

  两姊妹分工明确,丁巧继续编灯笼,丁岚则是把昨天编好的灯笼统一糊上宣纸,然后把手柄装上才算完成。

  直到正午,丁巧饿得肚子咕咕叫,沉浸在工作状态的丁岚才反应过来,笑了笑,「肚子饿了怎么不说呀?」

  丁巧满脸通红,不好意思道:「大姊,我不是很饿……」

  丁岚眉尖微扬,信誓旦旦地说:「以后跟着大姊,不仅每天都让你吃饱,还有肉吃!」

  虽然是这样说,但如今的丁岚还真买不起肉。

  她转身进厨房把红薯给煮了,还是先凑合着垫垫肚子吧。

  等吃完红薯,丁岚咂吧咂吧嘴,嘴里已经快淡出个鸟来了,满心满眼都想吃点肉,暗自发誓今天晚上赚到银子一定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两姊妹解决了午餐后,继续编灯笼。

  过了半晌,刘大婶的声音从院子外传了进来——?

  「小岚,准备好了没有?等会我们就出发了。」

  丁岚在屋子里高高地应了一声,「好!」

  她把原身准备好的一小袋蜡烛放进背篓里,背篓上面叠放着做好的灯笼,因为数量挺多的,一个背篓装不完,剩下的就让丁巧双手提着。

  两姊妹出了院子,正好看见刘大婶和刘大伯赶着驴车过来。

  丁岚笑吟吟地和他们打了声招呼后,两姊妹才上了后面的板车。

  板车上放满了东西,剩下的空间并不大,幸好灯笼的重量比较轻,直接压在上面就行了。

  待两人坐稳了,刘大伯就赶着驴车向镇上出发。

  刘大伯并不是本地人,他是十多年前闹饥荒流落到丁家村的,后来在村子里娶了刘大婶后,才算在丁家村安了家,平时除了种地,就是靠着这辆驴车去镇上卖菜赚点银子。

  村口唯一的一条大路是通向青山镇的,青山镇离丁家村也就十里路,如果步行的话大约半个时辰的路程。相比较起其他地处偏僻的村子,丁家村已经算比较有钱的村落了。

  比如刘大伯,每天寅时就赶着驴车去镇上卖菜,这样的地理条件,只要不是那种好逸恶劳的人就不愁吃不饱饭。

  丁家父母当初也不仅仅是靠着家里的几亩良田,每天还去镇上打工补贴家用,再紧紧自己的裤腰带,这不就供上丁景这个读书人的花销了吗。

  下午的阳光又毒又辣,晒得丁岚头晕眼花,路上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周围都是林子,偶尔能看见几块正在开荒的田地。

  刘大婶看着丁巧手中提着的小兔子提灯,啧啧称奇,「小岚,你这灯笼的样式做得真好看,我都没见过这样的呢。」

  丁岚浅浅一笑,十分大方地递给刘大婶一个,「你喜欢就送你一个吧,不值什么钱。」

  刘大婶伸手推开,笑着说:「我就是瞧着怪好看的,你还是拿去多换几个钱吧。」

  丁岚也没假客气,顺势接话,「那等大壮娶媳妇了,我再多做几个放在新房里摆着。」

  这话说得刘大婶喜笑颜开,她儿子刘大壮今年正好十四岁,明年就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了。

  丁岚看着驴车上的锅,问道:「大婶,你们去镇上卖什么吃的呀?」

  刘大婶打开旁边的篓子给丁岚看,「我去卖点春饼,正好攒点钱给我儿子娶媳妇呢。」

  早年刘大婶身体不好,迟迟未有孕,后来好不容易老来得了这么一个儿子,她与刘大伯当宝贝一样疼着,明年就要娶亲了,做爹娘的当然得为自己的儿子多攒攒钱了。

  丁岚倒是远远地见过一次刘大壮,还是一个半大孩子,晒得非常黑,性格和刘大伯很像,都是寡言少语的那种老实人,笑起来非常的腼腆。

  她适时地夸赞道:「大壮这孩子老实又肯干,肯定不愁找不到媳妇的。」

  刘大婶听了丁岚的话,十分满意,念头一转,又想起了丁岚的事情,「唉……也是怪你爹娘突然走了,不然你和程家小子的亲事肯定不会黄。」

  丁岚搜索了一下脑中的记忆,这才想起程家是怎么回事。

  原身原来和程家村的一个小子定了亲,没想到丁母突然走了,程家还来关心过。虽然现在丁家一穷二白的,不过程家还算重情重义,对这个没过门的媳妇照样愿意娶。

  不过原身表示就算自己嫁过去了,也要完成答应父母的遗愿,支持弟弟丁景继续考秀才。程家一听这话,那是肯定不愿意了,娶一个媳妇还得送小舅子考秀才?这桩婚事就作罢了。

  如今丁岚已经十六岁了,在村子里是个老姑娘了,但依旧没有成亲,主要是她的条件实在刁钻,这不就把自己的婚事给耽误下来了吗?

  丁岚作势黯然神伤,「也是没有缘分。」说完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刘大婶看了她这番做派,忍不住道:「还是多给自己打算打算吧,钱不能都给丁景,他不是个有良心的。」

  丁岚应了一声就没有继续说话了。

  坐在旁边的丁巧听了全程,暗自发誓,大姊付出了这么多,以后钱不能给二哥了!

  驴车的速度不慢,过了一会就看见路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汗淋漓的庄稼人挑着担子或赶着车进镇子,都是想趁着节日来镇上赚点血汗钱。

  青山镇并不算大,丁岚探着头打量路上的商铺,各种店铺应有尽有。

  刘大伯赶着驴车往市集里去,虽然做的是晚上的生意,但要是现在不提前占好位置,过会显眼的位置就会被人占走。

  进了市集,丁岚发现已经有很多人在道路的两旁摆好了小摊子,各种叫卖声层出不穷,她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好奇地四处张望。

  丁巧也是头一次进城,眨巴着大眼睛到处瞧,看什么都新鲜。

  刘大伯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位,停下了驴车后,几人赶紧一起把驴车上的东西搬了下来。

  因为牲畜不能待在市集里,所以刘大伯得赶着驴车去镇上相熟的友人那里寄放。

  丁岚和丁巧先帮刘大婶把小摊子架起来后,才在旁边找了一块空地,也不需要多大的地方,把背篓往地上一放就算是个摊位了。

  丁岚在车上时还特意看了看路边的灯笼铺,都是很常见的灯笼样式,无非是在灯面上画了点花草或是题一些字上去。

  丁岚对自家的灯笼还是挺有信心的,只要等到夜幕降临,把蜡烛给点上,她就不愁没人买。

  她叮嘱丁巧坐在摊位上看着灯笼,说自己要先去市集上探探灯笼的价格,就摆着手走了。

  丁巧听话地点头,丁岚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旁边就是刘大婶的摊位,不怕没人照应。

  她人生地不熟的,也没到处乱逛,就顺着街道往前溜达。

  这条街上卖的大多数都是吃的玩的,只有几个摊位和她一样卖灯笼,不过他们都用架子把灯笼给挂起来,顾客看着更加一目了然,丁岚暗叹自己失策。

  她没好意思到处问价格,只竖着耳朵听小贩是怎么做生意的,直到把整条街逛完了,心里对于这里的物价也有了数。

  常见的灯笼是六文钱,有字或者画的价格大概在八文钱到十二文钱之间,至于灯笼铺里的价格她就没有过去了解了,肯定只会更贵。

  等到丁岚回到摊位时,正好看见一个穿着体面的妇人牵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女孩站在摊位前询问着什么。

  丁巧在摊位前急得团团转呢,看见她过来才堪堪松了一口气。

  丁岚一想就知道肯定是在问价格,连忙迎上前去。

  妇人的五官温和,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好说话的人,看见丁岚来了,和气地问道:「小姑娘,你这灯笼怎么卖?」说完伸手指了指小兔子灯笼。

  丁岚早在回来前就在心里定好了价格,普通的灯笼卖五文钱,小兔子灯笼则是十文钱。

  她满脸笑容地回答,「这个灯笼只要十文钱。」

  妇人看着那个造型别致的小兔子灯笼,心想这倒是不贵,便十分爽快地付了钱。

  小女孩喜孜孜地接过灯笼,看着十分满意,蹦蹦跳跳地提着小兔子灯笼走了。

  丁岚没想到天还没黑就已经有了十文钱进帐,内心不免得意。

  随着夜幕降临,出来游玩的行人也越来越多了。

  丁岚看着在一旁乖乖站着的丁巧,心想这不就是活生生的模特吗?

  给小兔子灯笼点上蜡烛后,她直接让丁巧提着站在摊位前,这下子就不愁找不到顾客了。

  这个样子很快就吸引了几位结伴同行的姑娘的注意,她们窃窃私语地打量着小兔子灯笼,过了一会就来到摊位前。

  丁岚笑吟吟地主动招呼,「姑娘要点什么?」

  一个身穿红衣的姑娘指了指丁巧提着的小兔子灯笼,问道:「这个灯笼怎么卖?」

  丁岚语调微扬,「姑娘好眼光,这个灯笼只要十文钱。」说完把点了蜡烛的小兔子灯笼递过去,给她仔细打量。

  红衣姑娘一拿到灯笼眼睛就亮了,喜欢得舍不得放手,立马掏钱买了下来。

  其他姑娘不遑多让,对着丁岚喊道——?

  「我也来一盏!」

  「我也是!」

  丁岚赶紧把背篓里的灯笼一一点上蜡烛卖给她们,这个时候的蜡烛还是比较贵的,为了控制成本,灯笼里的蜡烛都只有一小截,也就只能燃半个时辰。

  把这单生意做完后,又是进帐几十文。

  很快就又有一个小女孩拖着大人的袖子,要来这里买小兔子灯笼。

  丁岚的灯笼卖得非常快,尤其是小兔子样式的,简直是供不应求。

  等到两姊妹把所有的灯笼都卖完之后,已经饿得饥肠辘辘了。

  丁岚算了一下,灯笼一共卖了三百五十文钱,身怀钜款的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带着丁巧去吃一顿好的了。

  她牵着丁巧的手顺着街道找吃的,正好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馄饨摊,两人闻着那诱人的香味差点走不动道,她干脆地带着丁岚到馄饨摊点了两碗馄饨。

  卖馄饨的是一对老夫妻,一看馄饨的分量就知道老板是个实诚人,一碗才两文钱,里面还包了肉,丁岚觉得非常划算。

  馄饨摊里布置了桌椅,丁岚拉着丁巧坐下,只等馄饨上桌。

  丁巧直勾勾地盯着正在煮馄饨的老夫妻,这可是她第一次吃馄饨呢,老夫妻虽然年纪比较大了,但动作十分麻利。

  片刻后,馄饨终于上桌了。两姊妹饿得很,不说话只顾着埋头苦吃。

  这碗馄饨的分量十足,出乎意料的是丁巧立刻吃完,连汤都喝得干干净净的。

  丁岚目瞪口呆地看着瘦瘦小小的丁巧,没想到这么小的小女孩还挺能吃的!

  她抽抽嘴角,试探性地问:「小妹,要不再来一份?」

  丁巧耳根子都红了,不好意思地摸着肚子,「这是我肚子最饱的一天。」

  丁岚听了这话,心里不由一酸,沉默着从自己的碗里又挑了一些馄饨进丁巧的碗里,「大姊吃不完,你帮大姊再吃一点吧。」

  丁巧疑惑地看了大姊一眼,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会吃不完呢?

  她并没有思考太久,很快就被碗里的美味重新吸引了视线,继续埋头吃馄饨。

  等到两人都吃完后,丁岚付了钱就拉着丁巧继续逛街。

  路边卖着各种小吃,丁岚买了好几样点心打算拿回家吃,可惜现在没有卖肉了,不然还可以买点肉改善伙食。

  因为节日的原因,街道旁边有好几家商铺还开着,丁岚拉着丁巧进了粮油店,第一要务就是买米了,不吃米饭她还真受不住。

  幸好她们所处的地方是在南方,主要种植着稻米,价格比起其他作物低一些。

  丁岚买了两斗米还有一斗白面,其他的调味料也适量买了点,总共花了八十五文,她肩上的背篓顿时沉重了起来。

  买完吃的就该买穿的了,丁岚看着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决定去前面的布匹店,毕竟成衣的价格很贵,普通人家都是直接买布回家自己缝衣服。

  丁岚还没进布匹店就看见路边有个老妇人在卖布鞋,立马给自己和丁巧各买了两双,现在的她可谓是财大气粗。

  进了布匹店,看着琳琅满目的布料和一个赛一个的价格后,丁岚不禁啧舌,只买了够给自己和丁巧各做两身衣服的粗棉布就出了布匹店。

  才这么点粗棉布就花了七十五文,丁岚忍不住吐槽这个物价。

  等到两人收获满满地回到刘大婶的摊位时,刘大婶和刘大伯还在忙着呢,丁岚把背篓放下就带着丁巧一起过去帮忙。

  直到把带来的春饼全部卖完了,几人才收拾东西准备回村。

  刘大伯把存放在友人那里的驴车牵了过来,大家合力把东西全部搬上板车,丁岚抬脚正准备坐上驴车回村时,就看见了那个便宜弟弟丁景。

  今天是中秋节,丁景下学了就和相熟的同窗一起在街上游玩,夜色昏暗,走近了才认出前面的人竟然是他大姊。

  正好他有些事情要与她说,和后面的同伴低语几句就直接往丁岚这边走过来。

  丁岚其实早就注意到丁景了,看着他和几个一看就不缺钱的公子哥在街上勾肩搭背,哪里有读书人的样子,要不是穿着水墨色的长袍,还以为是街边的小混混呢。

  丁岚挑了挑眉,也没吱声,只悄悄地把怀里的钱袋子往驴车上的背篓里塞。

  藏好了钱袋子,她假装没看见丁景,自顾自地准备坐上驴车回村。

  丁景不客气的声音传了过来,「大姊,我的束修怎么还没送来?」

  丁岚暗自翻了个白眼,停下脚步回过身,面上装出一副窘迫的样子,「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实在是凑不出银子了。」

  丁景气急败坏地道:「那你不会去借吗?你把娘的遗言忘了?」

  丁岚彷佛被遗言两个字压垮似的,浑身没了力气,跪坐在地上,仰头望天,「娘,我对不起你啊!」

  这嘹亮的一声很快就吸引了过路人的目光,众人纷纷围上来看热闹,炙热的眼神投注在两位主角的身上。

  丁景被她这一举动给吓得呆住了。

  丁岚才不管他呢,继续自己的表演,声泪俱下地哭诉,「自你走了之后,我一天做好几份活,只要是能赚钱的我都去了,我的婚事也给退了,家里的良田都卖了,就是为了供你读书。现在家里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拿不出一点银子,我也实在是没法子了。」她嚎啕大哭,「娘,你把我带走吧!」

  刘大婶听丁岚这话竟然有寻死的心思,连忙想过去拉住她,没想到旁边有一声更加凄厉的哭声传了过来。

  丁岚冷不丁被这一嗓子给吓了一跳,这嚎得可比她强多了,不仅声音大,里面饱含的情绪还十分的到位。

  路人的视线瞬间集中在哭声的主人身上。

  哭声的主人已经扑到丁岚的身上,哭声震天,「大姊,你走了那我也不活了。」

  丁岚嘴角抽动,这小妹之前说自己的声音又大又亮,还真没说错,可惜卖灯笼时没派上用场,现在在这里倒是发挥出作用了。

  两姊妹跪坐在地上抱头痛哭,彷佛在比谁哭得更惨似的,哭声此起彼伏,一个比一个嘹亮。

  路人听到这里,再看着三人的穿着,哪里还会有不懂的呢?

  丁景眼看着事态发展得愈加不对,自己不就是找大姊要点银子吗,怎么会变成现在这个局面?

  眼看路人对着自己指指点点,就连和他一起过来游玩的同伴都在旁边小声议论,丁景觉得失了面子,甩着袖子走了。

  刘大婶连忙把跪坐在地上的丁岚和丁巧扶上驴车,等到大家都坐好了之后,刘大伯这才赶车回村。

  两姊妹坐在板车上缓缓地平复着自己的情绪,丁巧可能是哭得太卖力了,坐在车上还在不停地抽泣。

  车上的气氛有点沉重,没人吭声。

  丁岚揉了揉自己酸痛的膝盖,心里暗想,老是这么哭可不行,这也太费力气了,她还是得想个法子好好治治那个丁景。

  刘大婶也没想到今天会闹这么一出,看着哭红了双眼的丁岚,轻声安慰道:「小岚,你也不要多想,你能做的都做了,是丁景不争气,你娘知道了也不会怪你的。」

  丁岚哭得脸都紧绷起来了,只勉强扯出一个笑容,「今天让大家看笑话了。」

  这个表情看在刘大婶的眼里,那就是强颜欢笑呀,她拍了拍丁岚的手,「这怎么是看笑话呢?你自己的苦处不说出来,谁会知晓你做了什么呢?」

  刘大婶这话倒是说得没错,原身一直都是默默地在为这个家付出,丁家父母去镇上做活时,家里的田地是原身一个人打理的,丁景一点忙都不会帮,原身下地时还得把丁巧带过去照料,饭点还得背着丁巧回来给丁景做饭。

  就算这样,丁家父母也从来没有来关心过原身一句半句,丁岚实在是为原身太不值了。

  夜晚的山路不是太安全,就怕在回村的路上碰见狼,刘大伯载着她们和村子里的人一起在青山镇外集合,大家一起赶路回去,在路上互相也有个照料。

  之前围观的路人中也有丁家村的村民,大家都在小声议论着刚刚镇里发生的事。

  村子里的庄稼人为了以后不愁养老,都会在年轻时选择多生孩子,这也导致家里兄弟姊妹多,做父母的要一碗水端平是很难的,难免会有自己更加偏爱的孩子,但是像丁家父母这样的还真是世间少有。

  村民们看着丁家姊妹俩,神情中透着怜悯。

  一个小女孩拉扯着爹爹的衣袖,童言无忌地说:「她们好可怜噢……」

  那爹爹用眼神示意女儿不要乱说话,尴尬地瞟了一眼坐在驴车中的丁岚。

  丁岚当然听见了小女孩的话,不过她丝毫不在意,这样也没什么不好,都不用自己去村子里传播了。

  等到明天起床,恐怕全村的人都知道了,她倒要看看丁景以后怎么在村子里做人!

  不过片刻驴车就驶进了村子,刘大伯把车停在丁家的门口。

  丁岚下车后把早就准备好的两个铜钱递给了刘大婶,笑着说:「大婶,这是我们的路费。」

  刘大婶连连摆手,「顺路的事,哪能收你的钱。」

  丁岚把铜钱强硬地放进她的手里,「你不要,我下次都不好意思坐你家的车了。」

  她生怕刘大婶等会又把钱递回来,立马带着丁巧回了自家的院子。

  刘大婶看着手中的铜钱,叹了一口气,「这小岚是多好的一个人呀……」

  刘大伯难得地发表了自己的感想,「确实是个实诚人。」

  今天姊妹俩都累得很,丁岚把背篓放下后,也没有什么力气整理,强撑起精神去院子里的水缸舀了一盆水,两人把脸洗了洗,倒头就睡,不一会床上就传来轻微的鼾声。

  第三章 上山摘菜去

  次日,许是昨晚睡得晚,丁岚醒来的时间比平日要晚一点,丁巧也还在睡梦中。

  她起身把昨天没有来得及归置的背篓给清理一下,将打包好的点心放在四方桌上,等会她们可以当做早餐吃,大米和白面还有一些调料,这些都是要放进厨房的。

  对了……还有钱袋子,这可得藏好一点!

  丁岚把铜钱都倒出来数了数,一共有一百五十五文。为了以防万一,她把钱分成了两份,一份是五十五文,继续装进钱袋子里,这就当做是明面上的,她随身携带。

  至于另外一百文钱,她用一块破布包好,围着屋子转了转,想着放在哪里好呢?最后决定放在衣柜后面的夹层里,这就算是她的私房钱了。

  藏好了钱,丁岚便把米面等物都搬进厨房。厨房里有一个米缸,米缸上面有一块重重的木板压着,这样就不用担心老鼠偷吃了。

  她把东西都收拾好才回了屋子。

  此时丁巧已经醒了,正痴痴地站在桌子前看着点心流口水呢。

  丁岚忍不住失笑,「买回来就是要吃的,想吃就吃。」

  丁巧十分乖巧,先拿了一块点心递给丁岚,讨好地说:「大姊,你先吃。」

  丁岚笑着接过点心后轻轻地咬了口,忍不住皱眉,这口感和现代的糕点完全不一样,反而更像是一种饼。

  她暗自琢磨,难道这个时代还没有糕点出现吗?哪天还得去镇上再打探打探。

  两人把点心吃完,也算是用过早餐了。

  丁岚拿起昨天买的粗棉布开始发愁,原身倒是做过衣服,但是她自己是从来没有做过的,只能一步步回想原身做衣服的细节。

  她拿起剪刀,迟迟不敢动手,这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呀,要是剪坏了得多心疼呀!

  丁巧好奇地盯着她,「大姊,你为什么不剪呀?」

  丁岚只得硬着头皮开始裁剪布料,这第一刀剪下去,后面就很轻松了。

  片刻后,一套衣服需要的布料全部裁剪完,现在只要把这些布料缝起来就算完成了。

  丁岚把针线穿好,正式开始缝。

  做针线活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她属于那种没有什么耐心的人,缝了一会后突然想起她奶奶曾经说过的话。古时候女孩子都从小就开始学针线活,而且这还是衡量女孩子是否贤慧的标准之一。

  她鬼使神差地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丁巧,只见丁巧正眼巴巴地看着她手中的针线。

  很明显丁巧对针线活很有兴趣,她心思一动,要不教小妹缝?

  丁岚把正在缝制的衣服举起来,以诱导般的语气道:「小妹,你想不想学这个?可以给自己缝好看的衣服噢。」

  丁巧的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我要学这个!」

  看得出来这孩子非常开心,丁岚假意咳了两声,笑着应道:「好。」她这可不是虐待童工,而是培养孩子的兴趣。

  随着丁岚的指点,丁巧学着她的动作开始缝布料,拿着针线的样子倒是像模像样。

  待丁巧开始上手,丁岚就得了空闲,在一旁惬意地指导。

  她把丁巧已经缝好的袖子翻过来仔细看了一遍,这针眼又细又密,看起来非常的扎实,满意地连连点头,这比自己缝的可是强多了。

  一旁的丁巧看见大姊点头了,内心十分得意,急着表忠心,「大姊,我一定好好学,以后天天给你缝衣服!」

  丁岚听了这话不禁汗颜,不过看着丁巧这么积极,还是要鼓励几句的,「好!不愧是我的宝贝妹妹,以后大姊只穿你做的衣服。」

  丁巧内心更是感动,想着一定不能辜负大姊的期望。

  把手中的活推给了丁巧,丁岚心中徒生几分心虚,好生叮嘱道:「缝累了就出门玩一会,这衣服慢慢缝,不着急。」

  丁巧头都没抬起来,只兴致高昂地应了一声。

  丁岚也不再多劝,小孩子总是会沉迷于自己的新玩具,等到时间久了,劲头就没有那么大了。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天气很晴朗,清风徐徐吹过,让人感觉不到热。

  丁岚打算去自家的菜地里转转,从院子的墙角处翻出一把小锄头,背着背篓就出门了。

  家里如今只剩下几块菜地,位置不是很好,在丁家村背后的山顶上,离村子有点距离。

  她沿着羊肠小径上山,看见许多村民都在自家的田地里忙活着。

  一个妇人热情地和她打招呼,「小岚,上山打理菜地呀?」

  丁岚看着说话的人十分眼熟,但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怎么称呼她,只笑呵呵地应道:「是呀,家里都没菜了。」

  妇人一听这话,立马指着自家的菜地,「我家今年种了很多韭菜,你摘点回去炒着吃吧。」说着就要去自家的菜地里给丁岚摘菜。

  丁岚一听这话就想起她是谁了,这不就是以前时不时送点菜接济原身的丁大娘吗!

  随着记忆涌来,丁岚一脸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位淳朴的大娘,摆手道:「丁大娘,不用了,我家也种了,我正准备去山上摘呢。」

  她又与丁大娘寒暄几句就离开了。

  记忆里的丁大娘为人十分热心,从小就对丁家两姊妹很是照顾,虽然她自家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每次看见她们都要给她们送点自家种的菜。

  丁岚心想,丁大娘就是那种老好人的性格,可惜命不好,孩子还没下地就成了寡妇,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得替原身多多报答。

  随着离村子越来越远,乡间小路更加难走,丁岚顶着大太阳走了一会,那汗滴滴答答地流,幸好原身的体力不错,这般走来不至于太吃力。

  后山是一大片林子,山上也就前面这一段被开荒成菜地,再往里面走就不行了,里面有大虫还有熊瞎子,丁父当初就是进去打猎才把命给丢了。

  越往山上走,周围的景致就越荒凉。

  山上种的都是红薯和一些家常蔬菜,稻米一般都在山脚种,因为离水源近,更方便庄稼人浇水。

  丁岚暗自惋惜那些被原身卖掉的上好良田,现在就算想买都不一定有人愿意卖。

  她走得气喘吁吁,片刻后终于看见了自家的菜地。

  丁家的地正处于菜地和林子的交界处,因为地势的原因,山上的菜地并不是相连起来的,而是这里一小块、那里小一块,幸好相隔不是很远,不然照料起来太麻烦了。

  菜地后面就是森林,丁岚找了一棵大树靠着先休息休息,树木高耸,遮住了阳光,她只觉得十分舒服。

  看得出来菜地被原身打理得很好,叶子绿油油的十分水灵,菜地不大,只种了一些自家常吃的蔬菜,主要是红薯,还有一些常见的莴笋、韭菜、冬葵。

  丁岚先去挖红薯,见并没有现代的红薯饱满,可能是因为生长时间不够,因此她只挖了几株,决定过段时间再来挖。

  把红薯放进背篓里,她就去摘了一把冬葵,莴笋也拔了好几根。

  莴笋好呀,就算是在现代,莴笋炒肉也是一道老少咸宜的家常菜,而且叶子也能清炒着吃。

  幸好她是在气候温暖的南方,不然这个时节哪里会有莴笋吃?

  最后她决定去割点韭菜,韭菜炒蛋也算一道名菜了。

  韭菜的成长速度特别快,割了还能继续长,可惜她忘记带镰刀了,只能用手小心地揪。

  把该摘的都摘了,丁岚又绕着菜地溜达一圈,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照料的。

  可能是原身太勤快,地里连根杂草都没有,眼看没什么需要做的,她就背着背篓下山了。

  到了山脚,见丁大娘还在田里忙活,丁岚从背篓里掏出两根莴笋,笑咪咪地打招呼,「丁大娘,我给你拿两根莴笋。」

  丁大娘听到声音才抬头,「哪能要你们小辈的,你自己留着吃吧。」

  丁岚把莴笋放在田埂上,「这莴笋长得可好了,你拿回去尝尝。」怕丁大娘还要推托,她说了声「我先回去做饭」就背着背篓快步走了。

  回到家,就看见丁巧还坐在床沿聚精会神地缝衣服,丁岚摇着头进了厨房。

  为了奖励丁巧这么认真干活,她决定今天得好好地露一手,可一打开橱柜她就傻了。

  没有肉,那能算是一道菜吗!

  村里是没有卖肉的,想吃肉只能去镇上的市集买,但是现在赶去镇上买肉也太麻烦了。

  丁岚还在思索着「今天该吃点什么好呢」的难题,就听见院子外面传来「咯咯咯」的声音。

  她从厨房探头往外看,原来是刘大婶家的鸡飞到了两家中间的围栏上,那只母鸡还在用力地扑腾着翅膀。

  她正想出去把鸡吓走,母鸡就「扑簌」一声又飞回了隔壁。

  丁岚踮起脚往刘大婶家的院子里看,发现院子里大概有十几只母鸡,估摸是用来下蛋换钱的。

  她眼睛一亮,心中已经有了今天中午的菜单,尽管吃不上肉,但买点鸡蛋也能凑合凑合。

  可惜院子里并没有刘大婶的身影,丁岚估摸着可能是下地了还没回来,便回厨房先把火点上,把饭给煮熟。

  翻了翻橱柜里的调料,她上次去镇上买了挺多种的,但最致命的一点就是这里竟然没有辣椒!

  丁岚在现代可是无辣不欢,这寡淡的口味实在不对她的胃口,她现在就想吃点能刺激味蕾的食物,比如火锅什么的。

  她还在厨房里怀念着现代的火锅呢,隔壁院子就传来了响声。

  想着大概是刘大婶回来了,她踱步到隔壁的门口,喊了声,「刘大婶,在家吗?」

  很快院子里就传来刘大婶的声音,「在呢在呢,门没关,你进来吧。」

  丁岚推开大门进了院子,一入眼就是满院子的鸡。虽然刘大婶已经很注意清扫院子了,但是那气味实在难闻,不过她倒是没什么好嫌弃的,因小时候在农村长大,奶奶也会在家里养鸡,她早已习惯了。

  刘大婶正在厨房里忙活,听见她进门的声音,喊道:「我在这!」

  丁岚把大门给关上,顺着声音进了厨房,就见刘大婶在做蒸饼。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是吃各种饼为主食,也就南方这里,米饭才倍受青睐。

  刘大婶做饼的手艺很好,她经常把自己做的饼拿去镇上卖,没有一点手艺那是肯定卖不出去的。

  她动作利索,不过片刻就揉完面团,放入锅中。

  丁岚闻着锅里的香味,真心诚意地夸赞,「好香呀!」

  刘大婶呵呵直笑,听到别人夸她厨艺好,心情愉悦,大方地表示,「等会熟了,你拿一个尝尝。」

  丁岚闻着香味,忍不住直咽口水,听到刘大婶的话,这才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她抿着嘴笑,「大婶,你家还有鸡蛋吗?我想买点鸡蛋。」

  刘大婶暗自奇怪,小岚怎么舍得买鸡蛋了?难道又是给丁景买的?她试探性地问:「是买给你弟弟的?」

  丁岚摇头否认道:「我已经对丁景死心了,我这是要买一点鸡蛋给自己和小妹补一补。」

  刘大婶这才笑开,「那是得补一补!」顿了顿,才想起自家的鸡蛋已经被当家的带去镇上卖了。

  她带着丁岚出了院子,「之前的鸡蛋都被你大伯带去市集上卖了,我去看看鸡窝里还有没有。」

  丁岚点头,跟着刘大婶去了鸡窝。

  说是鸡窝,其实就是在院子的一角放了一个簸箕,上面铺了点稻草,鸡要生蛋时会自发地窝在簸箕里。

  刘大婶走过去,发现窝里正好有新下的六颗鸡蛋,虽然数量不多,但胜在新鲜呀。

  丁岚拿在手里还能感觉到蛋壳微微的发热,她的双手都被鸡蛋占满了,问道:「这一共多少钱?」

  刘大婶知道丁岚不是一个喜欢占人便宜的人,因此也没有推辞,爽快说道:「一共五文钱。」镇上的鸡蛋都是一文钱一个,她给丁岚打了一个小小的折扣。

  丁岚捧着蛋,不好掏钱,说:「我等会让小妹给你拿钱,我先回去做饭了。」

  她回到院子,捧着鸡蛋进厨房放好,冲着里屋的丁巧喊道:「小妹,过来帮我跑个腿!」

  丁巧一听大姊要吩咐她做事,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蹦躂着过来。

  丁岚掏出六个铜钱递给她,吩咐道:「把这钱送去给刘大婶。」

  得了吩咐的丁巧蹦蹦跳跳地去了隔壁,丁岚则正式准备做饭。

  她掀开锅子一看,米饭已经熟了,把米饭先盛出来就准备做韭菜炒鸡蛋。

  她把韭菜放进水盆里浸泡,然后把鸡蛋打进碗里,用筷子把鸡蛋打散。

  很快丁巧就捧着个碗回来了,丁岚凑过去一看,原来是两个蒸饼,她哑然失笑,想着等会再让小妹送点韭菜炒鸡蛋过去吧。

  丁岚指挥丁巧去院子里摘点自家栽种的葱回来,自己则把韭菜切段备用。等葱摘回来后,她同样洗净切段放在一边。

  看到食材全部都准备好了,丁岚正式动手,首先是把锅子洗干净放上炉子,待锅里的水分蒸发完,她大方地往锅里放了大大的一勺猪油。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植物油,大家吃的都是肥肉煸出的猪油,因为肥肉比瘦肉贵,所以猪油也是比较贵的,一般人家里都是用小勺子挖一丁点油用来炒菜。

  原身家里之前是没有的,现在这一小罐还是她上次在粮油店买的呢。

  待油烧热后,她放入葱花爆香,然后把黄澄澄的鸡蛋液倒进去,锅内立马散发出扑鼻的香味,正在烧火的丁巧不禁皱着鼻子使劲嗅。

  丁岚稍微炒几下把鸡蛋给炒散了,把还嫩着的鸡蛋盛出来备用,用锅里剩下来的油继续炒韭菜。

  丁岚指挥丁巧,「现在要大火了。」

  丁巧连忙往里面添加好燃的树枝,火霎时大了起来。

  丁岚对这个火候很满意,韭菜炒鸡蛋这道菜最重要的关键就是火候要大。

  她快速翻炒几下后就把鸡蛋倒进去一起炒,加了一点盐调味,这道简单的家常菜就算正式完工了。

  丁岚把菜盛进盘子里,看起来不错,闻起来也特别的香,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她拿筷子夹了一点放进嘴里,一旁的丁巧则期待地伸长脖子看着她。

  鸡蛋特别嫩,一口咬下去非常清爽,嘴里充满韭菜独有的清香,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还没有被污染,食材的口感甚至比在现代炒的还要好吃,她满意地连连点头。

  丁巧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急切地道:「大姊,我也来尝一下!」

  丁岚笑道:「先把刘大婶家的碗送回去再吃。」她盛了一些韭菜炒蛋到刘大婶的碗里,瞧了一眼正眼巴巴盯着韭菜炒蛋的丁巧,失笑道:「算了,还是先给你尝一口吧。」

  她夹了一块鸡蛋送到丁巧的嘴边,丁巧一口咬住,幸福得很。

  丁岚不禁感叹,小孩子的幸福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她把装了小半碗的韭菜炒蛋递给丁巧,「小心送过去,不要摔了。」

  丁巧「哎」了一声,就急不可耐地捧着碗溜了。

  丁岚把菜端进屋子里的四方桌上,又把之前盛出来的饭给拿了过来,刚把碗筷备好,丁巧就回来了,两姊妹终于开始吃一顿像样的午饭。

  这里的稻米和现代的米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口感更加粗糙点,只能苦中作乐地安慰自己,吃粗粮更加健康。

  丁巧连吃了三大碗米饭,吃得满嘴流油。

  丁岚每次看丁巧吃饭,都会不自觉地观察她的肚子,这么小的肚子怎么这么能塞?

  吃完饭后,丁巧一脸满足地洗碗,而丁岚则打算把院子里已经快空掉的水缸装满水。

  根据记忆,丁家村周边有一条小小的河流,原身以前都是早上去河边挑水回来。村里其实也有一口水井,不过那个水井离丁岚家挺远的,除非是冬天河里结冰了,不然原身都是在河边打水。

  丁岚提着木桶去河边,只见许多妇人正在河边洗衣裳。

  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聊得热火朝天的,可看到她来了,都纷纷闭上了嘴。

  丁岚挑眉,看这反应,聊的恐怕是自己吧。

  一个皮肤灰暗的妇人主动开口,「丁岚,听说你弟弟还没交束修呢,你真不管他了?」

  丁岚看着这个妇人,这不是大伯娘刘氏吗?

  自丁父死了之后,他们孤儿寡母的,然而大伯和大伯娘可是一点都没有帮衬。

  丁岚神色淡淡,开口道:「我就是想管都管不了呀,家里的地都卖了,也就咱们后山还剩几块菜地,可是那里也没人要买呀。」顿了顿,她突然把话头转向刘氏,「大伯娘,要不……你买了吧,正好帮助你的亲侄子进学。」

  后山的菜地不仅离村子特别远,而且林子里的动物经常趁着夜色出来祸害庄稼,压根没人愿意买这种地方。

  刘氏内心讽刺傻子才买,面上却不显,只委婉拒绝,「我家哪买得起呀,你志文哥马上就要娶媳妇了。」

  丁岚满脸笑容地劝说道:「志文哥娶媳妇可以慢一点嘛,等到我们小景将来考上状元了,肯定是不会忘了大伯娘曾经的帮助。」

  村子里压根就没人相信丁景真能考上状元,只当丁父是傻了。

  刘氏暗自冷笑,我可不信你的鬼话,嘴上没好气地说:「我看秀才都不一定能考上呢!」

  丁岚听了这话也不生气,只厚着脸皮道:「你这个做大伯娘的就帮帮你的亲侄子吧!我爹娘在地下知道了,肯定会保佑你的。」

  这话一出,刘氏只想甩掉丁岚,把盆里的衣裳随便拧了两下就收拾东西赶紧溜走了。

  丁岚还看着她的背影,劝道:「大伯娘,丁景以后高中了肯定会报答你!」

  刘氏抱着木盆落荒而逃。

  丁岚心里嗤笑一声,这种人就喜欢指点别人家的江山,别人家的事她管得着吗?咸吃萝卜淡操心!

  其他几位妇人也纷纷收拾东西走人,生怕被丁岚缠上买那后山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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