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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鸣川《他总想以下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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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腐爱
时间:
2023-1-4 18:21
标题:
鸣川《他总想以下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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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他总想以下犯上》
作者:鸣川
系列:蓝海E131101-E131103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23年01月10日
【内容简介】
至欢就像月亮那般皎洁、灿烂、美得不可方物,
让他总想以下犯上,将这片月光藏起来只有自己知晓……
身为安庆侯府留在上京城的唯一嫡系,沈至欢觉得实在累得慌,
内有蠢继母随时随地找麻烦,外有老皇帝无时无刻在觊觎,
因此三哥驻守边关前为她准备许多好手,就为防止歹人伺机作祟,
而这批护卫里,那个叫陆夜的特别得她眼缘──因为长得好!
让向来冷心冷情的她格外注意,结果发现对方根本没外表那么老实,
否则怎能救她免于有异心的下人伤害,甚至将困在宫中的她平安带离,
且这家伙打蛇随棍上的本事和武艺一样好, 总能见缝插针赖着她、黏着她,
不只「以下犯上」对她亲亲抱抱爬上床,还说想一辈子待在她身边,
原以为他俩有时间慢慢厘清这段关系,可意外来得猝不及防,
她在国寺中惊闻皇事秘辛与丑事,遭到了铺天盖地的追杀……
第一章 嫡系仅剩自己
正值酷暑,阳光穿过树叶打下斑驳的阴影。
领头的小厮被热得脸色通红,回头不耐烦地急声催促着,「还不快些!四小姐可在等着呢,耽误了时辰都给我等着领板子吧!」
一行人加快了步伐,走在前头的一个胆子大的四处望了望,忍不住问道:「听说府里四小姐美得跟仙女似的,上京城传得神乎其神,可是真的?」
小厮带人穿过回廊,步伐又加快了些,斥道:「美不美干你一个奴才什么事?可别给我存着那些肮脏心思,上一个敢乱看的眼睛已经喂狗了!给我老实点!」
男人缩了缩肩膀,不敢再问,讪笑道:「我就问问。」
行至一道精致高大的朱门前,小厮才停下脚步,绷着脸让这些人整理衣装。
「都给我注意些自己的仪容,到时候污了小姐的眼被赶出去,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房内,镂空浮雕的三足香薰炉内燃着沉香,嫋嫋的升起又飘散,丫鬟正给铜盘里换冰,丝丝冷气钻了出来。
沈至欢半靠在贵妃榻上闭目养神,一手半曲撑着脸颊,露出半截葱白的玉臂。手里的圆扇有一下没一下的摇着,雪肤乌发,几缕不听话的发丝因着她身上的薄汗,贴在了莹润白皙的锁骨处。
有个丫鬟快步走了进来,放缓了声音道:「小姐,三少爷给您送的人到了,您可要看看?」
沈至欢睁开眼睛,神色冷清眼尾却挑出几分艳色,肩颈露出的皮肤白得发光,锁骨陷出好看的弧度延至肩膀,骨而不瘦,干净与靡丽恰如其分的融合在一起。
她懒懒的坐直身子,理了理稍稍散开的衣襟,挡住了乍泄的春光,慢悠悠道:「带进来吧。」
没过一会,几名身着粗布衣的男子鱼贯而入。
这些人是她三哥临走前从今年的禁军招募里留下来的,说是给她院子里再添几个护卫。
但她院里的护卫已经够多了,因着容貌过于惹眼,曾也招过不少祸事,沈乐然日日担心她出意外,隔三差五就来送人。
一旁的丫鬟道:「三少爷一共给您挑了六个呢,小姐您看该如何处置?」
屋外蝉鸣阵阵,这些人尽数低垂着头,姿态恭敬的同沈至欢请安。
天气燥热,有几个被热得满头大汗,通红的脸泛着油光,皮肤黝黑,獐头鼠目,歪着头翻着眼想要偷偷看她的脸。
沈至欢只看了一眼便轻蹙起眉,彷佛闻见了那根本就不存在的汗臭味,虚掩了下口鼻,抬手指了两个,道:「让他俩出去。」
话音才落,就有小厮带着这两人退下。
房间的气氛莫名紧张起来,其他几个存了心思的顿时哑了火。
关于沈至欢的传言,除了她的相貌还有她的脾气——性情冷漠,目中无人。据说有人只口头说了她几句就被拔了舌头,她的长相并不带攻击性,反倒美得让人看一眼就想亲近,但和善这词实在与她搭不上边。
刚来伺候她的下人大多都战战兢兢,要么怕得像只鹌鹑,要么有色心没色胆,猥琐得似个癞虾蟆。
沈至欢支着脑袋,看着这些人低眉顺眼的模样,只觉得无趣极了。
正当她打算把他们都打发出去的时候,忽然撞上了站在最边上那人的目光。
方才瞧他时看不见他的脸,但他肩宽腿长,清爽干净,比别人要顺眼得多,而今他一抬眼,那张脸便清晰了起来。
轮廓刚毅俊挺,线条凌厉,眼眸乌黑,长了双冷中含欲的桃花眼,眼尾狭长,平白添了几分韵味。
他看沈至欢时眼中未曾流露出别的情绪来,瞳仁漆黑,带着隐约的压迫感。
沈至欢移开目光。
丫鬟沁兰在旁边道:「小姐,咱们院子里已经不缺护卫了,三少爷临走前说就让他们在您院子里打打杂,也好过那些细胳膊细腿的小丫鬟。」
沈至欢没答话,人一多空气便躁热了,她换了个姿势,稍提了点厚重的裙裾,凉风扫过脚踝,舒爽了些。
陆夜低着头站在她面前,他垂着目光时,恰巧能看见沈至欢粉白色裙裾下裸露出来的纤巧的脚踝。
她穿着海棠花刺绣的白色绣鞋,天气炎热,没穿袜子,那处有明显的凸起,连着隐在裙裾里线条优美的小腿,以及白皙的、微微泛着粉红的脚背。
左脚脚踝上有一颗红痣,被莹白的肤色衬得格外明显,裙裾轻擦过她精致细嫩的肌肤,红痣在轻纱间若隐若现,带着惑人的风情。
它那么小,却足以在他面前耀武扬威。
想舔。
沈至欢换了个动作,不着痕迹地拉了下衣裙,裙裾垂了下来,那节脚踝又隐在了衣裙里。
她的声音虚虚传来,陆夜意犹未尽的收回目光。
「……说起三哥,他现在也该到临江那块了吧。」
沁兰道:「对啊小姐,再有一个月,三少爷就能同将军汇合了。」
沈至欢垂着眉眼,美得像画一般,「我三哥才十七岁,西北那边环境恶劣,最近又乱得厉害,也不知他能不能习惯。」
「三少爷虽然年纪小,但是骑射功夫在上京城是顶顶好的,小姐您要相信他呀。」沁兰安慰道:「而且二少爷和侯爷都在那边,定然会护好三少爷的。」
沈至欢叹了口气,不再说下去。
她继续摇着扇子,目光重新回到这几个人身上,漫不经心道:「我这儿人够了,三哥送来我也用不着。」
沁兰出主意道:「要不就听三少爷的,将那打扫的丫鬟换成他们?」
沈至欢面露嫌弃,不太赞同,「一群男人哪有姑娘做事细致,再塞我这院子里就尽是男人了,成什么体统。」
沁兰道:「要不放他们去城西的铺子帮忙?」
沈至欢端起旁边放凉的茶水抿了一口,继续道:「去一半,余下的就让他们到外院,问问刘管家哪里还需要人。」
沁兰福了福身子,道:「是。」
她转而朝那些人吩咐道:「都听见了吧,去外头找兰嬷嬷,让她带你们去。」
一行人不敢有怨言,应了声是,便退下去。
陆夜走在最后一个,他站在这颇有些鹤立鸡群的架势,看着偏瘦一些,但宽肩窄腰,身材精悍,肌肉线条透过衣裳隐隐显露出来,并不过分夸张,甚至可以说赏心悦目。
蝉鸣声仍在继续,细碎的日光透过雕花窗投射进来,午时的侯府静得出奇,越发显得蝉鸣聒噪。
他刚走没几步,一直兴致缺缺的沈至欢忽而出声道:「等一下。」
原本要出去的一行人停住脚步,心里纷纷猜测着小姐是不是回心转意要留下他们了,虽不敢抬头,但心下都激动起来,惶恐中又夹杂着欣喜,等着沈至欢发话。
陆夜也跟着停了下,缓缓转过身来。
沁兰轻声问:「怎么了小姐?」
沈至欢没做回答,只是抬手,拿着圆扇慢悠悠指了过去,停在陆夜那个方向。
「你,叫什么名字?」
陆夜的好皮相显而易见,这般被单指出来实在惹人遐想。周遭一片静默,旁边的人偷偷瞥了他一眼,瞧见他的脸后顿时明白过来,撇了撇嘴心生不屑,却又忍不住嫉妒。
沈至欢的声音听不出喜怒,那双冷清的眸子淡淡的望向他,如初春的薄冰。
陆夜喉结上下滚动了下,沉声道:「奴才名叫陆夜。」
他垂首,脊背微弓,像一只凶悍的野兽被迫臣服。
在沈至欢面前自称奴才的有很多人,她懒懒的靠在椅背上,这个名字在她唇齿间滚了一圈,轻声重复道:「陆夜啊……」
房内静得落针可闻,半晌后沈至欢才缓缓开口,道:「隔壁的东厨最近不是要新建两间穿堂吗?你看着也是个有力气的,去帮忙吧。」
如今正值酷暑,去帮着建穿堂显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不受待见又卖的是苦力气,同最下等的杂役也没什么区别。旁边的人听见无一不在心里幸灾乐祸,个个都憋着笑,心道这人许是以为撞了什么大运,没想到空欢喜一场。
清风吹拂着,撩起了沈至欢的发丝,将她身上淡淡的清香送到了陆夜鼻间。
是茉莉香。
带着凉意的清晨,纯白色的小花含苞待放,沾着露珠,倘若他摘下用力碾碎,汁水会沾上他的手指。
陆夜应声道:「奴才知道了。」
一行人出去以后,脚步声渐远,只余几阵热风吹拂进来。
沁兰心有余悸,在一旁笑着打趣道:「小姐方才突然叫住他,奴婢还以为您见他长得好,想留他在院子里呢。」
沈至欢勾着唇角笑了笑,随手摆弄着扇穗,嗤道:「一个奴才罢了,长得再好有什么用。」
沁兰应声道:「小姐说的是,这人看着就没那么安分,再好看也不过是个低贱的奴才。」
沈至欢站起身来,粉白的裙裾扫过地面,行至案桌边时停下,木窗支起,斑驳的树影照在她瓷白的额上,层层翠绿中,可以看见小厮领着方才那些人出去,远远还能听见几声模糊的嘲讽。
那行人才刚走到院门口,青石板的小路上七个人走了两排,前面的人叽叽喳喳说着话,官话说的不好,听不清楚具体在说什么,而走在最后的人依旧低垂着头。
沁兰这时走上前来,手里拿着个托盘,道:「小姐,昨日表小姐回来,给您带的那个玉簪子,说是宛南的独山玉,昨日送来的时候时辰太晚了,奴婢就没拿给您看。」
沈至欢侧身睨向沁兰手里的托盘,一个绿白色的玉簪子,簪头是朵未开的月见草,静静的躺在帕子上。
沈至欢轻轻蹙眉,「表小姐?」
沁兰提醒道:「就是三年前打碎了夫人遗物,还不知死活说您诬陷她,最后被贵妃娘娘罚去江南老家的那位。」
沈至欢大约记起了什么。
一个寄住在侯府的孤女,表面像朵小白花,其实最爱暗地里与她攀比,打碎了她母亲的簪子后,顶着张楚楚可怜的脸,在众人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倒打一耙。
送她走的那位贵妃是沈至欢的长姊,于半年前难产故世,算着日子,这是她长姊才刚去世,这人就迫不及待回来了,真当侯府是自己家了。
沈至欢别开眼,嗤道:「什么脏东西都往我面前拿,扔了。」
沁兰对沈至欢的回答并不意外,她家小姐向来不待见那位,正打算端着托盘出去的时候,一抬眼目光正好落在月门处。
她目光顿住,歪着头疑惑道:「咦?」
沈至欢看向她。
沁兰抬手指了过去,眯起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奴婢方才见那好像站了个人在往这边看,一恍神又没了。」
沈至欢顺着沁兰的目光看过去,树影婆娑,静谧安逸,哪有什么人。
沁兰也不太确定,「许是那儿树影子晃得叫奴婢看错了,这府里还不至于有这般胆大包天的人。」
临近傍晚时,府里热闹了起来。
沈至欢下午就着软榻休息了一会,这会刚刚睡醒,房中有些昏暗。
她揉了揉眼睛,脑袋还有些发懵。
旁边有人叽叽喳喳跟她说了一段什么,她没注意听,直到脚边一个小丫头急吼吼的给她穿鞋,站起身时没站稳有些踉跄。
沈至欢眉头一皱,扶了她一下,斥道:「你慌什么?」
小丫头苦着脸,道:「夫人说今晚是表小姐的接风宴,派人来催了好几回,说是一定要去。」
沈至欢站起身来,觉得有些好笑,「我就是不去又能怎样?」
沁兰给房里燃了灯,暖黄的烛光盈满屋子,走上前来道:「小姐,李氏从今早就派人来过一次,奴婢给推了以后中午又来一回。您要是不去,依她的个性估计又要三天两头拿这事给您寻不痛快。」
沈至欢坐在妆台前,镜子里的人雪肤乌发,漂亮的眉眼带了些烦躁,「她也只会这种死缠烂打的招数了。」
如今的侯府夫人叫李艳芬,确切来说她是沈至欢的继母。
她的生母早年病逝,父亲是声名远播的大将军,在她母亲去世不久就受命出征,少年成名从无败绩的沈长鹭就在此次发生了意外,于一次围攻中掉入湍急冰冷的河流里。
一个渔家女救了他,又对他悉心照料。沈长鹭面容俊朗,气度不凡,渔家女很快就爱上了他,而那渔家女就是李艳芬。
救命之恩非同小可,恢复之后,沈长鹭允诺答应她一个条件。
黄金万两,功名利禄,只要他能做到都行。
这些李艳芬都没选,但也可以说都选了。
她让沈长鹭娶她回家。
那位表小姐是李艳芬的侄女,自幼失怙失恃,六岁就被她接进了安庆侯府。
三年前,这人偷了她一支玉簪,被发现后直接把簪子摔在地上,碎了。
玉簪是母亲的遗物,沈至欢从前不屑于仗着身分欺凌别人显摆自己,先前几回她偷她东西,划烂她衣裳,惺惺作态的暗讽她骄纵,沈至欢都不在意,全当笑话一般看她,谁知这人后来越发得寸进尺。
沈至欢见她那副嘴脸就厌恶,便去宫里找了长姊,沈长宁听说以后就不顾李艳芬的反对,打发她去了江南的老家。
不想才三年,这人就回来了。
她长姊去世半年,算着日子,想必是姊姊刚走,李艳芬就迫不及待派人去接她了。
如今侯府嫡系仅剩自己一人,长姊难产去世,父兄守在西北,她虽厌恶李艳芬,却还没到真正撕破脸的地步,她们闹得越凶,外面那些人便越乐得看笑话。
依着李艳芬的性子,她那样宝贝这个侄女,若是不去,难说会闹成什么样。
这个时间虽然没了彷佛要将人晒化的太阳,但空气闷热,感觉总是黏腻腻的让人心里烦躁。
沁兰在她耳边继续道:「自从三少爷走了以后,李氏越来越过分,上回她在城西的铺子做了套头面,整整花了四百两银子,侯爷一年的俸禄都没那么多,那些商铺她时常也不打理,花起钱来却一点都不含糊。」
李艳芬这样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沈至欢冷着脸没应声,也不知听没听见。
她们路过东厨时,里头传来施工的声音。
沈至欢遥遥看了一眼,里面多数都是男人,一个个大汗淋漓的,有的还光着膀子,她面色有些不太好看,嫌恶的蹙起眉。
里头的管事一看见沈至欢停住脚步,忙迎上前来问:「小姐可有什么吩咐?」
管事的一过来,里面正忙碌的人便纷纷看了过来。清一色都是男人,看她的目光痴迷到近乎呆滞,却没有那张让她过目不忘的脸。
沁兰见沈至欢朝里面看,轻声问道:「小姐,怎么了吗?」
沈至欢浑不在意的收回目光,随口道:「没什么,让他们好好干吧。」
管事忙弯着腰应和,「小姐放心,奴才在这看着,他们绝不敢偷懒!」
越往前走便越热闹,沈至欢远远就听见了嬉闹声,今日来的人不少,除了几个平日相熟的,连她那个常年不着家,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表叔都来了。
侯府其实并没有多少主子,嫡系如今就剩沈至欢一个还在府中,除了沈至欢的大伯一家,其余都是些不太重要的表亲。
甫一进来,她就看见一个穿着淡青色衣裙的女子手里正拿着画本,旁边围了两个小孩,三个人脸上均带着笑意,正说着什么。
沁兰在沈至欢旁边提醒道:「小姐,那个应该就是表小姐了。」
女眷们正在另一边围着说话,沈至欢一进来她们便纷纷站了起来,迎上前道:「至欢来啦。」
「哎哟,我回回见至欢就移不开眼,这长得多好看啊。」
「至欢快进来坐吧。」
沈至欢垂着眼睛一一打过招呼后,将目光移向了站在一旁的那位表小姐。
李书锦拉着方才的两个小孩在一旁站着,小孩抬着脑袋,怯怯的看着沈至欢。
似是察觉到小孩的害怕,李书锦将小孩又往身边拉了拉,沈至欢的美足以给人一种无声的气势,她就莫名觉得弱了一截。
李书锦低着头小声道:「表姊,好久不见。」
沈至欢淡淡的嗯了一声,「才三年,不久。」
李书锦脸色一僵,头又垂得更低了些。
两人不和这府里的人大都有所耳闻,但李书锦平常为人处世都很随和,待谁都是温温柔柔的样子,而沈至欢却恰恰相反,她虽然知书达礼,但大多时候都不怎么爱说话,冷脸总比笑脸多,让人觉得她不好接近。
一旁的三姑姑见状况不对,拉着李书锦道:「亲姊妹哪有隔夜仇,快些进来吧,书锦一直挂念着你,打碎了个簪子到现在都在愧疚呢!」
李书锦随即跟着低头认错,「……表姊,对不起。」
沈至欢看她一眼没作回应,直接走了进去。
落坐之后没多久,李艳芬才姗姗来迟。
她穿得很富贵,还没见到她人就听到了她头上步摇晃荡的声音,绦紫的外衫,上面的刺绣栩栩如生,裙摆上一层极透的娟纱,额上描着花钿,身上戴着玉镯子、金耳环,恨不得把「富贵」两个字写在脸上。
平心而论,这个女人长得其实算美,但沈至欢却讨厌极了。
挟恩图报鸠占鹊巢也就罢了,身为侯府主母,这么些年除了一个劲的捞油水、给她使绊子外,竟没干成什么正事。
可好歹做了十几年的主母,笼络人心的本事还算过得去,众人一见她过来便纷纷站起身,同她客套了几句,唯独沈至欢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看着突兀极了。
李艳芬脸色沉了下来,道:「至欢,见到母亲也不知行个礼吗?」
沈至欢不给她行礼是常有的事,今天大概是大家都在,她不想丢面子才这般开口。
但沈至欢任性惯了,半点没把她放在眼里,只悠悠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很明显——
你在作梦吗?
李艳芬大抵读懂了她的意思,睁大眼睛瞪着她,训了一句,「真是没教养。」
沈至欢冷笑一声,「没教养?你又是什么东西?我给你行礼你敢受吗?」
「你!」
旁边立即有人劝道:「算了算了,别生气,这书锦刚回来,别闹得不开心。」
李艳芬这才恨恨的看了眼沈至欢,不再说什么。
李书锦坐在沈至欢旁边,闻言凑近她道:「表姊,姑姑没什么恶意的,你别误会也别怪她。」
沈至欢瞥了她一眼,道:「你不是也没什么教养吗。」
李书锦面色难看起来,「表姊你怎么……」
沈至欢补充道:「我没什么恶意,可别怪我。」
李书锦一梗,没再说下去。
李艳芬此时笑着道:「书锦一走就是三年,我这个做姑姑的当初也没能好好给她主持公道,孩子受苦了,至欢骄纵不懂事,书锦是她妹妹,合该让着她的。」
「……」沈至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又觉得她这话过于离谱,一时间竟然不知从何反驳。
李艳芬约莫还在记恨着沈至欢方才不叫她让她失了面子的事,顿了顿又挑了个最能刺痛她的,端着主母的架势道:「至欢,你说你这番仪态将来怎么进宫伺候陛下?连这最基本的孝道都不懂得,陛下如何容你?」
这话一出,在座众人皆不约而同的噤了声。
谁人不知沈至欢最忌讳的就是这事,李艳芬竟然还敢这样说出来。
沈至欢的姊姊不明不白死在了彷佛吃人一样的深宫里,坐在龙位上的那位皇帝,昏聩无能沉溺享乐,得到了她的姊姊又间接地害死了她,沈长宁逝去还没半年,他又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想让沈至欢也进宫侍奉他。
沈至欢面色冷了下来,抬头看着李艳芬那自得神色。那张脸妆容精致,红艳艳的嘴角勾着,发髻梳得严谨油亮,斜着眼看人时尤其丑陋刻薄。
她捏紧了杯子,静静看着对方,脑子里在想如果把杯子砸到她头上,再撕开她的嘴,划烂她那张脸会是怎样一个局面……
半晌,她好不容易移开目光,可李艳芬仍纠缠不休,火上浇油道:「你这般看着我做甚?陛下青睐于你可是你的福气,每天这样成何体统?」
沈至欢压下心里的冲动,呼出一口气,在一片静默中平静地开口,「李艳芬,你从前当村妇的时候说话也是这般吗?」
李艳芬主母当惯了,一时还没反应过来。
「你还知道体统?我母亲十二岁做的诗文现在还被传诵,你呢,你十二岁的时候知道诗是什么吗?那时候你身上的鱼腥味淡了点吗?」沈至欢又继续道:「你用救命之恩绑着我父亲,尖酸下作,还想让我叫你母亲?」
旁边有人拉了拉她的袖子,轻声制止道:「至欢快别说了,这传出去不……」
沈至欢松了手,杯子滚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她目光轻蔑,嘲道:「你看看你自己,你配吗?」
周遭一片寂静,方才还在劝她的人也收了声,局面一时有些紧张。
沈至欢在府里的地位不言而喻,她说的话没人敢反驳,但众人显然也不太想招惹李艳芬。
这是沈至欢第一回正面反击李艳芬,之前就算再不喜,也会顾忌别人说闲话,顾及侯府的颜面把不满憋回去。
李艳芬显然也惊住了,她面色通红,猛的一拍桌子,道:「你放肆!你、你这般嚣张跋扈,哪里还有个小姐的样子!」
沈至欢笑了,道:「我再没有小姐的样子,也是府里嫡出女儿。你呢,一个乡野村妇谁给你的胆子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你给我住口!」
眼看局面越来越失控,旁边坐着的人便不能再当缩头乌龟坐视不管了,立即劝阻道:「都是一家人何必这般针锋相对……」
「都别说了,先吃饭吧。」
第二章 我喜欢凶一点的
一顿饭吃得身心俱疲,待到沈至欢出来时,天色已经暗下。
带着沁兰走出中堂的大门,路过的小丫头恭敬跟她请安,沈至欢抬脚下了一级台阶,站在那停了一会。
她仰起头,看见天际的晚霞还剩下几丝没有褪去的橘黄,几只飞鸟从天空上掠过,晚风徐徐吹着,带着点清凉。
沁兰跟在沈至欢身后,试探着小声开口,「小姐,那、那李氏不过是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妇罢了,您别因着她气坏了身子。」
沈至欢低下头走下台阶,冷着脸道:「我有什么好气的。」
沁兰在后面跟上沈至欢的脚步,回想起方才的场景便替她觉得委屈。侯爷少爷都在边疆,府里嫡系只剩小姐一个,受了欺负也没处说,从前她可从没见过小姐这般模样,心里对李艳芬的怨怼也就更加深。
她继续道:「李氏这副模样,大家只同她客套个表面罢了,这些年还当真以为自己飞上枝头了,终究是长久不了的。」
沈至欢轻嗤一声,心道长不长久不知道,至少这枝头确实让她抓住了,「也许吧。」
沁兰知道沈至欢心里还在想方才的事,苦着脸道:「小姐……」
沈至欢没再回话,沁兰也不敢再多说。
她家小姐生来便尊贵无比,样貌更是举世无双,可那都是旁人眼里的。
生母早逝,继母无良,父兄出征在外,为皇室出生入死。她独自留在京城,被那位帝王光明正大的觊觎窥伺也就罢了,还要日日同李氏这样的女人周旋。
沁兰偷偷抬眼看了看沈至欢的背影,她听过许多人说小姐骄纵冷漠,目中无人,被皇帝瞧上,入宫至少也是个贵妃,她却彷佛多看不上一样假清高。
可她知道,不是那样的。
彼时帝王的话确实让许多人望而生畏,但那些恋慕沈至欢的人,也不乏有愿意为了「爱情」对抗皇权的,刑部封侍郎家的小公子就是其中之最。
封小公子的追求极为热烈,她日常出行基本都会躲着他,沈至欢对谁都不假辞色,但这人出现的多了,也算混了个脸熟。
那日是个雾气蒙蒙的雨天,大雨兜头往下砸,沈至欢那时待在城西的别院,封小公子不知从哪得了消息也跟着过去,他说他最近得了好多南海的夜明珠,想要亲手送给她。
别说是送了,沈至欢根本就没有让人进入别院,她不见他,封小公子就自己拿着盒子,可怜巴巴的站在外头,默不作声的捧着盒子,大雨把他淋了个透。
那天沈至欢许是心情好,见他在外淋雨心生不忍,没许他进来,却让人出去给他送了把伞,并要他快快回去。
然而就是这把原本出于好心的伞,让一切翻天覆地。
当晚,她给封小公子送伞这事就传遍了上京城。
沈至欢是出了名的清冷无情,这么些年可从未青睐过谁,这事被传得越来越离谱,人们总爱茶余饭后的说上几句。
就在众人开始猜测这封家小公子是不是要守得云开见月明时,元成帝忽然下旨,赐婚封延与谊宁郡主,并要他们月底完婚。
谊宁郡主是已逝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已然年近三十,此前有两任夫君,但皆死于非命。
据说谊宁郡主阴毒放荡,在床笫之事上还有些难以启齿的癖好,尤其喜欢折磨男人,传闻她前两任夫君都是死在床上的。
圣旨一下,整个封府笼罩在绝望的氛围下,刑部侍郎封大人在太和宫前跪了整整一宿请皇帝收回成命都无济于事。
显然,元成帝这一手杀鸡儆猴很成功。
此事过后,再没人敢向沈至欢表达爱意。
那些曾痴恋她的贵公子只能悄悄将她放进梦里,妥善珍藏。
沁兰知道自家小姐并不喜欢封小公子,但出了这事以后她总沉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甚至还想帮着封延反抗那道圣旨。
她厌恶被压制、被掌控,厌恶被人居高临下的随意摆弄,也不想让别人受她牵连。
仅余的几缕橘黄也渐渐被黑暗吞噬,银白的月光温柔的铺洒下来,院角那株合欢树花开得正艳,清香伴随着月色一起涌来。
沈至欢踩着小径上的青石板沉默了好半天,忽而开口问道:「你说这李艳芬,为什么对李书锦这么好?」
沁兰愣了一下,思考片刻道:「表小姐是她亲侄女,许是这李氏觉得在京城也没几个可亲之人,所以对这唯一的亲戚比较看重?」
沈至欢仰着头,看着高高悬挂的圆月,悠悠道:「那李书锦这次回来住在哪里?」
「轩月阁一直留着呢,李氏这些年定期派人打扫,估计就等着这一天!」沁兰说起这个便不太高兴,顿了顿后又问:「怎么了吗小姐?」
沈至欢道:「我记得楚夏家里那几只小奶狗也快满两个月了,她上回说要送一只给我,你明天去接过来吧。」
沁兰应了声是。
楚夏是祈侯府的三小姐,是沈至欢在这上京城为数不多的好友之一,她家的狼狗不久前生了小狗娃,一直催着沈至欢讨一只。
沁兰刚应完忽而察觉出不对来,瞪大眼睛道:「小姐,您是想……」
沈至欢弯着唇道:「记得讨那只额间有点黑的,楚夏家的狗我记得可是她哥哥从西戎带过来的狼犬,名贵着呢,轩月阁久不居人,狗来了就让它住轩月阁吧。」
沁兰一时竟不知该作何表情,兴奋之余又有些担忧,「小姐这……不太好吧,李氏知道了怕是又要来找您麻烦。」
沈至欢不以为意道:「怎么,住的又不是她的院子!这侯府姓的是沈,我的狗凭什么要给一个外人腾地方?」
沁兰心里佩服自家小姐损人果然有一招,这不是明着告诉别人李艳芬带来的表小姐连狗都不如吗?她偷偷掩着唇笑了笑,「那奴婢一会就带人先去把轩月阁布置布置,让小狗娃来了住得也舒坦些。」
沈至欢敛起笑容,不再说什么,慢悠悠的走在小花园里。
穿过垂花门,东厨那铛铛的施工声渐渐弱了些,而越往前走,带着讥讽的训斥声就越明显。
「一个狗奴才而已,老子让你干什么你就乖乖给我干,现在跪下,给我磕个头我就当今日的事没发生过!」
沈至欢皱了皱眉,放缓了脚步,她随意瞥了一眼,在重重叠叠的树枝遮掩下,看到了两个身影。
身形高大的男人比正在训斥他的那个男人高出半个头来,个子矮的那个皮肤黝黑,脸型瘦长,两个三角眼间距很大。沈至欢这个角度看不太清高个子男人的神色,却能清楚看见那个三角眼趾高气昂的表情。
正被训的男人低着头,不发一言。
是他啊。
沁兰跟着沈至欢停下脚步,疑惑道:「小姐,您……」
沈至欢微微抬了抬手,示意她噤声。
三角眼男人名叫钱斯,是里头一个工匠的儿子,他仰着头看着陆夜,似乎极享受这种把人踩在脚下的感觉。
「怎么,还不服气?别说是故意扣你的银钱,我就是一个子儿都不给,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他伸手拍了拍陆夜的脸,道:「小姐把你打发到这里来是什么意思,你该不会还不明白吧?小畜生,你既然那么厉害,明日就把我的活也一起做了,听见没有?」
陆夜低着头,仍旧一声不吭。
他越是这副样子钱斯越是生气,沉默或许代表妥协,可他却觉得不该只有如此,陆夜应该跪下来一边磕头一边求他才对。
他这样想着,嘴上的话也变得越发难听,「那万种风情的四小姐可是连皇帝都想睡,你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配不配,你这种人生下来就是贱种……」
陆夜抬起眸子看向他,目光沉沉,却看不出什么情绪来。
沁兰气得脸都红了,「小姐,奴婢去叫人把他赶出去,竟敢如此无礼!」
沈至欢没再听下去,只摇了摇头迈开步子离开。
方才看了半天,那人竟也没做出什么反应来,呆板极了,实在无趣的很。
至于那个三角眼男人……
「今晚先让他好好吃顿饭吧,既然不会说话,明日帮他把舌头剪了。」
沈至欢离开后,那边的辱骂还在继续,「我告诉你,你既然在这府里待着……」
陆夜扬起头,重叠的深绿里空余一片深沉的夜色,月光静悄悄的打在树叶上。
钱斯看见陆夜的目光,怒道:「你在看什……唔!」
一句话没说完就卡在嗓子眼里。
方才还逆来顺受的男人忽然钳住他的脖子,动作极快,根本不给他把话说完的机会。其力道大得彷佛能直接捏碎他,钱斯的脸色瞬间通红,他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
陆夜半阖着眼,漠然看着钱斯在他手下挣扎,眼见着对方神色越来越痛苦,他忍不住又加重了力道,漆黑的眸子涌出几丝阴郁的疯狂来。
他提着钱斯将之按在墙上,对上他惊恐的眼神,慢悠悠的弯起唇角,陆夜凑近他,声音缓慢又温柔,「方才你说什么?」
他的吐息落在对方身上,一阵刺骨的寒意从尾椎升起,钱斯眼球外凸,窒息感让他的眼泪被迫流出,「救……救……」
陆夜的另一只手抓住了钱斯的头发,让他被迫侧过脸去,那方向正好对着沈至欢所居的院落,他瞳孔放大,血丝密布,「不,不……求你……」
陆夜居高临下欣赏着他的挣扎,听他微弱的求饶声,像在看什么令人心情愉悦的物事一般。
「皇帝算什么?」待到欣赏够了,他才满意的收回目光,在钱斯耳边温声道:「只有我才能……」
钱斯的脸色已经变得青紫,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陆夜唇角仍带着笑意,眼底却尽是阴鸷,直到对方双手无力的垂下,他才松开手。
尸体无力的倒在地上,眼睛瞪大,带着惊惧,面色更是骇人的青紫……
翌日清晨,沾染着细雾的阳光细细碎碎的洒在街道上,一顶轻巧低调的软轿停在了安庆侯府的门前。
楚夏走进沈至欢的应月阁时,她正罕见的在绣花,其手法相当娴熟,嫩白修长的五指捏着细针,走近了方才看见布面上绣的是一朵艳红色的扶桑。
她手里那块锦缎是嫩粉色,扶桑花颜色艳红,已经完成的那部分栩栩如生。
沈至欢抬眼看见楚夏进来,手里动作没停,快速将那一针绣完,然后放下手里的东西道:「你怎么亲自过来了,我不是让人去接了吗?」
楚夏带着怀里的小狗走到沈至欢旁边,温声道:「我在家里待得实在腻烦,就趁这个机会来找你啦。」
她是御史台楚逢易的小女儿,两人从两三岁就开始在一起玩泥巴。
楚夏怀里的小家伙睁着一双黑漆漆、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就很胖,小尾巴慢吞吞的摇着,腿很短,软乎乎的,任谁见了都喜欢。
沈至欢却毫无想要碰触的意思,目光淡淡的落在它身上,问:「给沐浴了吗?」
楚夏道:「它还小,不可以用水,但是人家干净着呢。至欢,抱抱看呗。」
沈至欢面露嫌弃,楚夏早就习惯了她的性子,捏了捏小狗的爪子,「坏姊姊,不可以嫌弃人家!」
沈至欢道:「它怎么这么胖?」
「因为它是哥哥,性子最凶,别的小狗吃奶都抢不过它。」
沈至欢似乎这才看它满意了些,开口道:「我喜欢凶一点的。」
「对呀,待它长大了可以保护你!」楚夏说完弯腰将小狗放在地上,想让它熟悉一下环境,见门窗都关着才凑近了好友,压低声音问:「至欢,你真的要那样啊,你继母她该不会……」
沈至欢见趴在自己脚边的小狗似乎对她的裙子很感兴趣,奶奶的叫唤着,她有意逗它,绣鞋有一下没一下碰着它的小肉爪,心不在焉道:「不会,她还没胆大到能做出伤害我的什么事。」
楚夏脸色有些发红,不好意思道:「至欢,我、我的意思是说你继母她该不会……做出伤害小狗的事吧?」
沈至欢:「……」
两人简单说了几句后,沈至欢便站起身来,「走吧,带它看看它的新家。」
起身时,她绣了一半的绢布掉在地上,楚夏伸手捡起,问道:「怎么突然想起刺绣啦?」顿了顿又补了一句,「颜色还这么嫩。」
沈至欢的绣功在上京城闺阁女子中也算数一数二,但她并不是安静温和的性格,绣东西倒不频繁。
沈至欢侧眸看了一眼,不以为意道:「是给狗的,粉色配它。」
楚夏看了眼黄黑黄黑的小狗娃,「……配吗?」
李书锦初来侯府时,李艳芬不知怎么想的,非让她跟着沈至欢,不只吃穿用度竭力比着她,就连住处都选了一个离沈至欢最近的轩月阁。
沈至欢带着楚夏走进轩月阁,这里已经被喜春带着丫鬟重新收拾了一遍,为了方便小狗活动,屋里不必要的家俱都撤了出去,且还铺了一层地毯,故而这会甫一进来,就显得空荡荡的。
屋里打扫的丫鬟还是三年前照顾李书锦那一批,但喜春带人来收拾的时候,愣是没人敢说一句不好,只因这府里人人都知道,不管李艳芬多宠李书锦,这府里真正名正言顺的主子只有沈至欢。
楚夏站在沈至欢旁边,看了看四周,小声道:「这儿其实还挺大的。」
沈至欢轻哼一声,精致的面容透出几分嘲讽,「能不大吗?」
毕竟轩月阁原本就不是为了李书锦建的,而是为了她。
沈至欢如今住的应月阁原本是沈长宁住的地方,她幼时一直同姊姊住在一起,沈长宁比她大了七岁,又尤其疼爱这个妹妹。李书锦被送来的时候,轩月阁才刚刚完工,沈至欢年纪还小,不想同沈长宁分开,就没有搬出去,谁知反倒在李艳芬的要求下便宜了李书锦。
这段过往楚夏也知晓,她叹了口气,低下头嘟囔,「也不知道沈伯伯怎么想的,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
话才说一半,外头一阵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喜春快步从外院走进来,弓着身同两人请了个安。
沈至欢问:「何事如此匆忙?」
喜春脸色有些难看,「小姐,是李氏,她听说您将轩月阁给……住以后大发雷霆,一定要您去见她。」
沈至欢面上没什么表情,哦了一声,道:「知道了,你下去吧。」
「是。」喜春深知沈至欢的性子,未曾多说什么,福了福身子便退下。
她退下以后,楚夏许是见沈至欢神色不豫,便有意调解气氛,「依我看,你就是不去她也不能拿你怎么样,且当她不存在就好了,你说对不对?」
沈至欢没回答,她知道楚夏刚刚想说什么。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不至于对李艳芬做到这种地步。
关于这一点沈至欢自己也不懂。
沈长鹭的确是个重情重义的,救命之恩自然该报,可就一定要救命恩人说什么他就满足什么吗?给荣华富贵,给功名利禄都可以,逼一个才丧妻不久的人被迫再娶算什么?
若李艳芬宽宏大度有主母风范也就罢了,偏偏是个这样的货色,沈长鹭分明知道她不好,也知道四个孩子对李艳芬不满,可不管她做什么,他都只是简单的训斥几句就罢了。
沈至欢长大后之所以不回轩月阁,一方面是不想住李书锦住过的地方,另一方面便是因为当初把轩月阁给李书锦住,是沈长鹭亲自应允的。
沈至欢现在还记得沈长鹭的话——
年轻高大的男人把她抱在腿上,对她温声道:「至欢啊,到时候等你大些,父亲命人再给你建个更大更好看的来。你既然不想同长宁分开,不如就把轩月阁先给你表妹住吧,日后你若是想住,再给要回来。」
后来她长大了,沈长鹭被派往边疆,更大更好看的房子便被一年又一年的搁置,时至今日,不会再有人注意到,表小姐住的地方精致宽广,正对着后花园最为繁盛的一块,夏有阴凉冬有暖阳,而嫡小姐住的还是大小姐原先的住所。
沈至欢知道她的父亲很好,于公,他保家卫国;于私,除却李艳芬这个「迫不得已」,他从未纳过妾,也尽可能给他们兄妹四个最好的。
但她真的不懂沈长鹭为何对李艳芬如此纵容,莫非当真是日久生情了?
她低头看着自己脚边胖乎乎、正跟自己裙摆玩耍的小狗,隔了半天才答非所问地道:「它那么喜欢裙摆,不如给它取名叫沈摆摆吧。」
楚夏走了以后,沈至欢还没从轩月阁出去,她懒懒的坐在椅子上,两腿交叠,一只脚翘着逗弄蹦蹦跳跳的沈摆摆。
喜春待在旁边面上不显,心里却不免有些着急,因为她家小姐好像没有丝毫要去找李氏的意思。
隔了好一会,喜春终于按捺不住提醒道:「小姐,李氏那边……」
沈至欢还没回答,沁兰便从外院走进来,同沈至欢行了礼,气还有些喘,「小姐,奴婢方才本要去东厨找昨晚那人,但那人好像知道您要找他麻烦似的,今天一早就不在那了。」
沈至欢也有些意外,突然觉得事情有些意思,便问道:「都找过了吗?」
沁兰点点头,「都找了,奴婢后来去找了刘管家,才知那人名叫钱斯,是东厨负责采购建材的钱砀的弟弟。因着这层关系,被钱砀带进来帮忙混点银钱,但这钱斯仗着有点关系,时常做些偷奸耍滑的事,不只是昨天那人,还有好几个曾被他欺辱过。」
沈至欢问:「会不会是回家了,今天没过来?」
沁兰摇了摇头,道:「奴婢问了守门的几个人,没一个见过他。」
「那他那个哥哥呢?」
沁兰道:「也审了,说自从昨天晚上起就没人见过他。」
沈至欢指节一下接着一下的敲着桌子,唇角的笑意不及眼底,语气带着丝荒唐,「那还当真是奇怪了,活生生一个人难道就这样消失了不成?」
房里一时间静得出奇,沁兰知道沈至欢是动怒了,当即软着腿跪了下来,「小姐息怒,奴婢这就去彻查此事!」
但沁兰还未退下,沈至欢忽然想起那双暗藏凶光的眸子,抬了抬手道:「慢着。」
沁兰愣了愣,小声道:「小姐?」
她理了理自己的衣裙,方才的戾气消得一干二净,笑意里带着抹兴味,没解释缘由,只改口道:「不用了。」
「小姐打算就这样放过那人吗?」
沈至欢道:「倒也不算放过。」她想了想,又说:「他哥哥不是还在吗?对自己弟弟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处理一下他吧。」
窗外蝉鸣阵阵,日光倾洒。
沈至欢将绣棚取下来,嫩粉的绸缎覆在葱白的手指上,小巧的指甲染着淡淡的蔻丹。她捏着这块布举起来看了看,映着日光,扶桑花张扬的盛开着,美艳又鲜活。
沁兰在旁边赞叹道:「小姐,您绣得可真好看。」
沈至欢也觉得自己绣得很好看,她弯了下唇角,不以为意的将绸缎收起攥在手里,喃声道:「布选的好像有点小,若是做成衣裳,怕是穿不了多久。」
沈摆摆年纪小,尤其贪玩,随便给它一只鞋子他都能战斗一上午,这会玩累了,正四肢敞开趴在地上睡得正香。
沁兰道:「没事的小姐,您绣完后奴婢拿去翠竹坊,让她们给沈摆摆做衣裳,您想要什么样式的?」
沈至欢低头看着自己脚边把肚皮贴在地板酣睡的小狗娃,道:「还是算了吧,它这样也凉快,入秋再说。」
沁兰应了一声,「还是小姐考虑的周全。」
沈至欢随手将这块布料放到一旁,懒懒的靠在椅子上,玉指摆弄着手边碧绿色的瓷杯,听着瓷器碰撞的脆响,漫不经心问:「李艳芬最近有什么动静没有?」
「奴婢听说您上回拒绝去见她,李氏大发雷霆,说了许多不堪入耳的脏话,晚上表小姐过去才算消停。后来她带表小姐去了西苑,据说脸色可差了,活像别人欠了她银子似的。」
沈至欢一听李艳芬不高兴她便高兴了,悠悠道:「你说这人啊,怎么偏就喜欢找些自不量力的事干呢。」
她管不了李艳芬,李艳芬也管不了她,大家相安无事也就罢了,偏偏对方总爱给她整不自在。
沁兰应和道:「李氏这么些年不过是仗着当初对将军的救命之恩,这样一年比一年得寸进尺,迟早会被反噬。」
反不反噬沈至欢不知道,但只要自己在侯府一天,就不会让李艳芬称心如意。
脚边的沈摆摆换了个姿势,沈至欢低下头,用脚碰了碰狗儿的小爪子,随口道:「它平常那么闹腾,可要看好了。」
沁兰道:「小姐放心吧,轩月阁每天都有人轮流照顾着。」
沈至欢点了点头,「好了,送它回去吧。」
沁兰应了一声,抱着呼呼大睡的沈摆摆退了出去。
第三章 胆大妄为的恋慕
暮色四合之际,晚霞收起最后一抹温柔,一派寂静的宁和中,人来人往的轩月阁显得有几分喧闹。
「还没找到吗?」
「你们怎么办事的!」
碧衣丫鬟脚步匆匆,从长廊快步走过,焦急道:「怎么办啊沁兰姊姊,院子里都找过了。」
「后院呢?草丛里看过没有?」
「都找过了,会不会跑出去了?」
沁兰拧着眉,「不是让你们一刻不离守着吗?要是出了事惹怒小姐,等着挨板子吧!」
小丫鬟顿时脸色发白,惊慌道:「奴婢、奴婢这就去找!」
「快去看看东苑有没有。」
事情传到沈至欢这的时候,沈摆摆失踪已经超过两炷香了。
大门敞开,沁兰带着一众丫鬟跪在沈至欢脚边,个个垂着头缩着肩膀不敢出声。
轩月阁算下来足足有四个丫鬟,四个丫鬟看不住一只刚满两个月的小狗?
沈至欢靠在椅背上,一手撑着额头,神色有些疲惫,目光一寸寸扫过众人。
她开口问:「所以现在是跑出去了?」
沁兰小声答,「……是,轩月阁里里外外都找过了,应、应当是跑出去了,奴婢已经派人去各个院子问了,一定会——」
沈至欢抬手,沁兰噤声,不敢再继续说下去。
她显然不关心那些,冷声问:「我上午就让你看好它,你就是这样看的?」
沁兰额上冒出冷汗,双手撑在地上求饶道:「小姐息怒,是奴婢蠢笨,奴婢该死!」
沈至欢面色有些不耐,声音也跟着大了些,「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找不回来你们也别回来了。」
「是,小姐,奴婢这就去!」
沈摆摆才在侯府住了不到两天,就这样丢了沈至欢实在没办法向楚夏交代。更遑论她还不知它是自己跑的,或是被李艳芬那个女人带走了,若是前者倒不必太担心,侯府就这么大,总会找到的,可若是被李艳芬带走了,现在是否活着都难说……
想到这里,沈至欢脸色越发不好看。
这个李艳芬,果然是个不安分的老东西。
沁兰带着人出去后,沈至欢也站起身走出院子。
此时,外头天色已经完全暗下,她站了约莫一刻钟才重新回到房里,那块绣着扶桑花的绸绢搭在她方才坐着的扶手上,她越看心里越是郁悒。
不会真是李艳芬带走了吧?这个女人,真是嫌现在日子过得太舒坦了吗?
就在她按捺不住正要出去找李艳芬时,外头忽然由远及近传来一阵惊喜的声音。
「小姐,找到了……快快快,走快些!」
沈至欢停住动作,只见喜春面上带着笑意,急匆匆的从外院进来。
紧接着,她错开身子,身后出现一个男人,迈着长腿也跟着走了进来。
沈至欢目光顿了一瞬,随后坐了回去。
男人眉眼俊朗身材颀长,大手托着条肉乎乎的小狗,幼犬睁着大眼睛,尾巴怯怯的夹着,乖乖的待在陆夜手里不敢乱动。
沈至欢的目光只在男人身上停了一瞬便移开,她冷着脸问喜春,「怎么找到的?」
喜春道:「是他找到的,方才奴婢正好在门口碰见他,奴婢心里着急,就直接带着他进来找您了。」
沈至欢靠在椅背上,随手拿起那块绸绢,这才对上陆夜的目光,「说说吧,你是在哪找到的?」
陆夜目不转睛的盯着她,嗓音低哑道:「奴才正要回去,它自己撞上来的。」
沈至欢把玩着那块绸绢,细白的手指被泛着光泽的绸缎松松的包裹着,她微微上扬着语调,意有所指问:「自己撞上去的?」
陆夜道:「正是。」
「这么巧吗?」沈至欢轻笑了声,也不知是信了还是没信,忽然又开口问:「那你可知与你同工一个叫钱斯的男人,也突然失踪了。」
陆夜面色不改,道:「略有耳闻。」
他的目光一直不偏不倚放在她身上,顿了顿竟反问她,「怎么了吗,小姐?」
那句小姐语调极轻缓,彷佛贴在她的耳畔呢喃。
沈至欢抿了抿唇,指尖缠着那块嫩粉的绸缎,平静地开口道:「喜春,把沈摆摆送回轩月阁。」
喜春愣了下却未多问,从陆夜手里接过了小狗,弓身退了出去。
房门被轻轻关上,发出轻微的响声,在寂静的房里尤为明显。
夜风从窗户吹进,带来一阵清凉。
陆夜显然不意外,薄唇带了几分笑意,「小姐有什么想问奴才的吗?」
他似乎不屑于伪装自己直白的目光,沈至欢懒懒的坐在椅子上,眼神上下打量着他。
陆夜身材高大,站在她面前时不似他人会毕恭毕敬的弓着腰,导致沈至欢这般坐着时竟要仰头看他,这让她觉得有些不满。
沈至欢这辈子,不可能仰望任何人。
她将绸缎放在桌上,神色傲慢的说:「是谁准你在我面前站着的,跪下。」
陆夜挑了挑眉,朝她走近了几步,压迫感陡然强烈起来。
沈至欢后背有些发僵,冷下脸道:「我让你跪下,听不懂?」
陆夜并未继续得寸进尺,他停下脚步,缓缓屈膝,单膝跪在了她脚边。
他仰头看着她,在寂静的房里低声道:「小姐,奴才只是想跪得离您近一些。」
她居高临下看着跪在自己脚边的男人,只要她轻轻一抬脚,鞋尖就会抵上男人宽阔的肩膀。
沈至欢勾了勾唇,这才满意,随即念了遍他的名字,「陆夜?」
陆夜应了一声,「小姐。」
沈至欢轻声问:「沈摆摆是自己跑出去的吗?」
陆夜答,「是。」顿了顿后又补充道:「奴才碰巧遇见它,就迫不及待过来找小姐了。」
沈至欢轻声笑了出来,唇红齿白,眉目精致,裸露出来的皮肤在夜色下白得发光。
陆夜目光微暗,喉结上下滚了滚。
「上回,你看见我了吧。」他的反应被沈至欢尽收眼底,她垂眸看着他,「当着我的面装得那么纯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怎么就不装到底呢?你以为我发现不了你对付他了吗?」
陆夜低下头,淡声道:「小姐您在说什么,奴才愚笨,听不懂。」
房内的气氛一时有些凝滞,伴随着静静流淌的夜色,合欢花缠绵又轻浅的淡香跳跃在空气里,屋里没有燃灯,凭藉着从木窗倾泻进来的月色,恰能看清两人身影。
「不愿意说?」
陆夜没回话,沈至欢脸上的笑意敛了起来,散漫的靠在椅背上,嫩粉色的布帛又被她拿起来,拇指轻轻摩挲着上面的扶桑花。
她裸露出的手腕很纤细,玉指细腻光滑,绸缎过于顺滑,沈至欢稍失了力,布料便从手边滑落下去,恰巧落在陆夜腿边。
陆夜身形顿了下,缓缓伸手将绸缎捡了起来。
布料冰凉光滑,像情人的爱抚,他慢慢收紧手指,看这块颜色鲜嫩的布料在自己手里变皱,只觉得全身好似颤栗了起来。彷佛他手里的,不只是这块布,还有美人细白的手。
他拿着软绢,伸出手来递给沈至欢,声音沙哑略微颤抖,「小姐,您的东西掉了。」
沈至欢没接,用那张极是漂亮的脸神情淡漠看着他。
「小姐,不要动怒。」陆夜喉结动了动,败下阵来,嗓音暧昧道:「那一幕不太好看,奴才不想脏了您的眼。」
夜风吹过,轻柔的扬起了沈至欢的纱裙,她今日穿的是乳白色的苏绣云烟裙,裙摆处绣着淡粉色的扶桑。
美人的裙摆轻轻扫过他的脸,像无声的勾引,陆夜又看见了她的脚踝,精致,小巧,勾人心魄,无声的挑衅着他的耐力。
可他一抬头,看见了沈至欢倨傲的脸。
她惯来爱用这样的表情,微微上挑的凤眼半阖着,唇角微绷,带着轻蔑,居高临下的看人时,漂亮又娇衿。
就像一只白天鹅,既脆弱又高傲。
喜欢沈至欢,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大多数情况下,只要见过她,只要是个男人,都很难不对她心生好感。
这些男人,大都千篇一律。
脸红,心跳,磕巴着向她表白,或者贪欲从眼睛里流露出来,急切的妄图得到她,用权势、用最下三滥的手段,怎么都好,只要她臣服,然后迫不及待的驯服她的高傲,撕碎她的冷漠。
陆夜知道,自己也不例外。
他脑里有惊涛骇浪,却不敢表露分毫。
沈至欢的手放在一旁案桌上,指节有一下没一下的敲击着桌面,声音在寂静的房里格外明显。
她将跪在自己脚边的陆夜从上到下扫视一遍,静默之中不晓得想起了什么,她忽而开口问道:「为什么想跪得离我近一点?」
见她仍旧没有要接过绸缎的意思,陆夜收回手,将东西攥在手中,目光停在她若隐若现的脚踝上,道:「小姐觉得呢?」
沈至欢微微挑眉,脸上带着嘲意,讽他自不量力,「是谁给你胆子让你反问我的?」
她的声音像她的人一样。语调上扬时冷清又漠然,这般高高在上的模样令他兴奋极了。
「小姐息怒,您肯同奴才说话,已是恩赐了。」
话是这般说,然而这其中的隐忍与贪婪却半点不带遮掩,她的脚踝被这样的目光注视得发烫,沈至欢轻哼一声,对他的回答不置可否,命令道:「把你的眼睛收一收。」
陆夜仍未收回目光,攥着软绢的五指稍紧了紧,「小姐恕罪,但奴才是真的想……」
沈至欢垂眸看他,问:「嗯?」
陆夜滚了滚喉结,继续道:「……想看您。」
沈至欢道:「每一个看我的,都是真心实意的想要看我,你又算得了什么?」
他弯着嘴角看她,「可小姐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她像是听见了什么荒唐的笑话一般,略微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而对上了陆夜的眼。
他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问题,将这种无理的反抗说得理直气壮。
气氛一时有些凝滞,沈至欢抿了抿唇,目光渐渐冷了下来,过度的窥探让她警觉起来。
沈至欢面色没什么变化,看不出喜怒来,她分明厌恶这样直白的反抗,却又喜欢男人此刻臣服的姿态。
过了半晌,她道:「你未免太自作多情了。再看的话,就把眼睛剜了吧。」
陆夜却问:「小姐舍得吗?」
沈至欢还未回应,他又开口道:「奴才的一双眼睛算不了什么,但生在奴才脸上,会叫小姐看得顺心一些。」
沈至欢轻笑一声,像是满意起来,她慢悠悠的抬脚,裙裾擦过细嫩瓷白的肌肤,绣鞋从陆夜身前一路往上,划过他的锁骨与喉结,抵在了他的下巴上,稍一用力,便挑起了他的下巴。
「唔,的确是顺眼一些。」她压低声音,目光落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但你别忘了自己的身分,你以为我多给你一个眼神就能得寸进尺了?问问自己,你配吗?」
陆夜丝毫不见动怒的样子,仍旧淡淡的笑着,看她目光带着极强的侵略性,偏执又阴鸷。高大俊美的男人跪在她脚边的模样竟没有丝毫狼狈,像弓着腰,随时准备进攻的野兽。
美人抬着腿,莹白的脚腕露了出来,清风送来她身上若有若无的淡香,陆夜喉结滚了滚,倾身更靠近她。
沈至欢感受到危险,下意识想要收回脚,却被陆夜一把抓住了脚腕。
带着一层粗砺,轻而易举就握住了她。
「奴才自然不配。」他漆黑的瞳仁掺杂着浓烈的兴奋与疯狂,纤细的脚腕沾染了他手掌的温度,随即低沉和缓的男声再次响起,「但奴才胆大妄为偷偷痴心妄想了小姐许久,小姐愿意……看看我吗?」
略有些昏暗的帐房里,刻工精美的三彩博山炉内青烟嫋嫋升腾,竖成一道直线,从窗棂透过来道道日光照在上面,显得有些虚幻。
沁兰端着托盘进来,瞧见沈至欢坐在翘头案旁,青丝垂下,一手执着笔,目光却并未落在帐本上,而是虚虚落在某处出神。
沁兰不敢贸然打扰,托盘里的清茶还热得烫手,此时喝想必还不太适口,她在旁边站了一会,待到估摸着温度合适了,才轻脚上前去,将瓷壶放在桌上,轻声道:「小姐……」
沈至欢回神,道:「放着吧。」
沁兰退到一旁,沈至欢拿起瓷杯轻抿了一口,略微有些涩味,清香弥漫在口腔里,叫她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昨晚那个异想天开的男人。
胆子真大。
不过男人这种东西,实在是太好懂了。
陆夜这样的,一样妄图得到她,却又必须卑躬屈膝。他说对了,她的确不想多看别人一眼,因为她最爱的,就是被驯服的野性,还有让她过目不忘的美貌。
这样来说,她其实和那个昏庸的皇帝,或者该说那个让人作呕的皇室,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这样说似乎也不太对,因为她喜欢的是心甘情愿的臣服而不是被迫折腰,但她以前其实并不是这样。
她的姊姊沈长宁刚及笄时就被接进宫里,沈至欢那时还小,但也记得姊姊常常同礼部尚书的儿子偷偷见面,后来一卷皇帛下来,姊姊就嫁给了后宫佳丽三千的帝王。
刚进宫那会,沈长宁艳色殊绝,荣宠一时,后来四五年过去,元成帝腻了这位绝色无双的美人,开始寻找更加年轻貌美的姑娘。
这年轻貌美的姑娘里,就包括沈至欢。
她姊姊尚且在世时,沈至欢曾去宫里看她,元成帝会藉奉茶之由摸她的手,会故意绊她然后把她抱在怀里试图亲吻,以上大都被她藉机躲了过去。
沈长宁发现之后,就再没让沈至欢进过宫。
父亲知晓此事后,连夜想要为她寻一门亲事,绝了元成帝那龌龊的想法,但还没定下来,转眼就到了宫宴。
没过多久,元成帝就拿封家小公子杀鸡儆猴。
在明在暗这位帝王都敲打过侯府许多次,她的父亲刚正不阿,一辈子效忠皇室,到头来两个女儿却都要被迫进那吃人的宫廷。
滔天权势下,再谈反抗就显得可笑起来,可以预见的是,不久之后她的命运也不外乎同姊姊那样,侍奉一个龌龊下流的老皇帝,荣宠一时然后死在后宫争斗里。
沈至欢以为自己是鸟,她应该是自由的;别人也觉得沈至欢是鸟,她应该被锁在笼子里。
或许她可以主动放弃自由,但她厌恶被强迫着放弃自由。
可她又没办法,因为皇命难违。
这种分明厌恶到了极致,却不得不屈从现实的感觉一直笼罩着她,无时无刻不在被宣告无能,告诉她自己是只稍稍动手就能碾死的蚂蚁,只配成为男人的附庸与玩物。
可她反抗不了元成帝,同样也逆转不了李艳芬进府,这些让她不喜欢的事情她都改变不了,越改变不了就越憋闷,时间久了就生出了反骨。
啪嗒一声,不知什么时候手边的笔掉在地上,沁兰连忙弯腰捡起,为沈至欢换了一枝新的紫霜笔。
「小姐,您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沈至欢接过笔,淡淡道:「在想你们昨日,为何没看住摆摆。」
昨日负责看顾沈摆摆的丫鬟都被罚了,那些人虽然归沁兰管,但她是沈至欢身边的大丫鬟,平常心思都在主子身上,也怪不得她。
一提起这个,沁兰神色就变得心虚许多,她再次保证道:「小姐放心,定不会再有下回了!」
沈至欢轻哼一声不予理会,她停下思绪不再去想方才那些,结果一垂眸就看见了不久前李艳芬的一笔大额出帐。
她先前便知道李艳芬花钱如流水,然而此刻这般看见又是另一番感想。
沈至欢搁下笔,道:「去叫刘管家过来。」
沁兰应了一声,没过多久,一个两鬓发白的男人走了进来,恭恭敬敬的朝沈至欢行了个礼。
沈至欢揉了揉眉心,「听说昨日李氏又来要钱了?」
刘管家面色发苦,「回小姐,夫人昨日的确来了,说是西苑蚊虫多,要在中堂附近再建一个院子。」
沈至欢道:「她也实在敢提,这院子说建就建。父亲一年正俸才二百二十两银子,她一要就要两百两。」
侯府除了沈长鹭在朝中的俸禄外,京城内还有十几家铺子和几百亩田地,足够养活这一大家子,何况沈家又是功勋世家,自然不会过于拮据。
但李艳芬从上个月起就多了好几笔大额支出,沈至欢也能猜得出来,无非是李书锦要回来了,她得给李书锦排场。
对此沈至欢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还要重新再建个院子就过于夸张了些。
好在帐是沈至欢和李艳芬一起管的,太过大额的支出,如果沈至欢不应允,她就拿不到钱。
刘管家道:「小姐放心,奴才昨日已经回绝夫人了。」
他是府里的老人,李艳芬虽独揽中馈多年,但他心里一直是向着本家小姐的。
沈至欢点点头,「倘若她今日再来,你就说是我不同意。」
刘管家点了点头,「老奴明白了。」
沈至欢合上帐本,道:「府里这个月要缩减开支了,你看着控制一些。」
「那夫人那边要是问起……」
「你就说是我吩咐的。」
「是。」
又交代了些杂七杂八的事之后,沈至欢站起身走出了帐房。
外面蝉声阵阵,灼热的日光透过树缝打下斑驳的阴影,帐房离轩月阁不远,府里的帐大多都是刘管家在记,但她每隔十天都会查一查帐。
主要还是防着李艳芬那个女人又拿着侯府的钱挥霍无度,如今她的父兄皆不在京城,家里唯一能制住她也就剩自己一个。
李艳芬对李书锦就像对亲生女儿,供菩萨一样供着她,花在李书锦身上的银子比沈至欢这个嫡女都多。
李书锦虽然说来是侯府的表小姐,但在外名声却一点也不比沈至欢差到哪去——毕竟见过沈至欢的人还是少数,相较于沈至欢这种好像已经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众人还是更喜欢安静贤慧,温柔小意的李书锦。
背景不似沈至欢那般显赫,娶回家来也不必担心外家的压制,更不必捧着供着生怕惹她不高兴。
而可笑的是,她沈至欢是侯府嫡女,而李书锦只是个来自小山村的农家女。
走过垂花门,沈至欢远远便看见一个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子站在她的院门口。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沁兰提醒道:「小姐,是表小姐。」
沈至欢嗯了一声,脚步没停,略微走近了些,李书锦便朝她扬起个温柔笑容,「表姊!」
沈至欢的态度显得有些冷淡,她睨了对方一眼,随口道:「有事说吧。」
李书锦闻言忙将手里的食盒抬了上来,笑意盈盈道:「表姊,这个是我亲手做的板栗糕,姑姑说很好吃,我就想着拿来给表姊你尝尝。」
沈至欢看了一眼李书锦手里的红木食盒,「一直在这等我?」
李书锦低下头,默认了这点,「也没有等多久的。」
沈至欢抬头看了看正盛的太阳,又注意到李书锦泛红的额头上细密的薄汗,唇角扬起了笑,示意沁兰接过那个食盒,「接下了,可以回去了。」
炎炎夏日,一个娇小姐在她门口等了那么久,她竟不请人进屋喝口凉茶,就让人灰头土脸的回去,好像只当李书锦是个来送东西的小丫鬟。
前头说人家连狗都不如,后头又不给一点面子的拿人当丫鬟,妥妥的是欺负人了。
李书锦亦有些难以置信,她微微睁大了眼睛,一双眸子像含了水一般,委屈的看着沈至欢。
沁兰拿了食盒,沈至欢同李书锦擦身走过,真的不打算管她。
李书锦略有些僵硬的站在原地,这处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她在这站了有一会儿,丫鬟婆子们该看的都看到了,出去乱说是一定的,现下只觉得有些狼狈。
沈至欢不在乎那点欺负人的名声,但李书锦这般被传出去定然是要被取笑的,她才走出去没几步,忽而听到后面一声惊呼。
「表小姐!」沈至欢回过头,看见身形瘦弱的李书锦正歪着身子被一名丫鬟扶着,「小姐,表小姐好像中暑了!」
李书锦半阖着眼神情虚弱,气若游丝道:「表姊……」
沈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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