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暖心贵公子》 作者:黎孅 出版社:新月文化 出版日期:2016年3月11日 女主角:盛菱 男主角:莫言 【内容简介】 第一次见面,她一身庞克打扮,耳骨穿着耳针,在酒吧当女酒保, 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别来烦我」的强大气场; 再次遇见,她竟一身窄裙套装,成为他公司的庶务女郎! 他不该对这女人产生兴趣,听说就是她勾引了他妹妹的男友, 害得他活泼甜美的妹妹变了一个人……但,勾引男人? 就凭她这足以媲美撞沉铁达尼号大冰山的冰冷模样?! 他忍不住好奇的关注她,这才发现公司录取她简直是捡到宝, 不但可以送邮件换灯管办迎新,连业务部的专案企划她也很行, 唯一不行的是她有社交障碍,寡言不是生气,而是不知如何应对, 见到她无意间对他流露出困惑无助的眼神,那威力有如原子弹, 他的抗拒瞬间灰飞烟灭,决定出手调教这块璞玉, 用牵手亲吻,让她习惯他的碰触、褒电话粥让她习惯他的声音; 用他的围巾让她习惯他的温度、陪她用餐让她习惯他的喂食; 看着她越来越有人性的反应,他以为自己成功了, 谁知事情并不像傻人想得这麽简单…… 楔 子 楼梯下方的储藏间,窄小、阴暗、潮湿。 无论夏天的炙热,或者是寒冬的来袭,都无法让那坐在角落里蜷曲着身子,瘦弱娇小的女孩,发出半点声音。 在这个盛夏,天气又闷又热,女孩全身脏兮兮的坐在储藏间角落里,大大的眼睛没有焦距,她一动也不动,没有发出半分声响,脸上也没有任何情绪。 不知道饿了多久的肚皮发出咕噜噜的声响,但她却像是感觉不到火烧般的饥饿,就这麽呆坐着。 得乖乖待着,不能发出半点声音,否则会被处罚。 不能哭,不能笑,更不能生气,亦没有要求的资格。她只能等,等着那个女人想到她,给她带来食物和水,即使那个女人回来,总是会尖声吼叫着。 「你还活着!为什麽你还活着!为什麽你不去死!你毁了我的人生,都是你!是你!」 她不知道什麽叫天堂,但看见了恶鬼。 女孩也想知道,为什麽她还活着呢?环抱着双膝,她抬头,大大的眼睛看着储藏间那小小的气窗。 带着热气的风徐徐吹来,这半点也不能消减暑气的风,却让她觉得呼吸顺畅了很多。 舒服…… 随着这风,她听见了叮叮当当的声响。 本是木然的女孩终於挪动了身体,脏兮兮的脚丫踩在满是旧报纸的地板上,走到了气窗下方。 她长高了,只需踮起脚尖就能看见窗外的风景,那个,她未曾进入的世界。 叮叮当当—隔着一片种满芒草的荒地,那里有一栋铁皮屋,门前有个一身整洁,在屋前玩石子的小孩,以及在一旁陪伴的老人。 而屋檐下,那个蓝色的风铃,叮叮当当,随着风的轻拂,响起美妙的声音。 没有表情的女孩看着那风铃,听见那叮叮当当的声音,没有表情的空洞脸庞、死气沉沉的双眸,流露出了神往光彩。 她喜欢这个声音,那像是风的精灵,来拯救她的声响。 第1章 纽约,平安夜。 纵横交错的格子窗,映照出窗外大雪纷飞的银白世界。 伫立在窗前的圣诞树,没有半点过节的气息,上头光秃秃的,并未缠上灯饰、挂饰,显然屋子的主人并没有过圣诞节的意思。 站在壁炉前的男人,身姿颀长,一身合身的西装,他目光幽黑,双眸凝视着燃烧的柴火。 他双手插在裤袋里,站姿挺拔,顶天立地。 「告诉弗斯特,照规矩来。」莫言低沉的声音,透露出压抑不住的威胁。「告诉他,惹毛我,对彼此都没好处。」 在一旁聆听上司交代的傅强,神色抑郁地点了点头。「是。」 「知道该怎麽说?要我教你?」莫言微微侧看,询问流露出愧色的下属。 「我知道该怎麽应对。」傅强连忙道,他可不敢惹火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上司。 「去吧。」莫言点了点头,让下属离开。 下属走了,偌大的房子就剩下莫言一个人,面对着燃烧的壁炉,沉默不语。 二十八岁的他,人如其名,是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从小他就像个小老头,在别的孩子还在妈妈身边哭闹打滚、讨要玩具时,他已经在家人的安排下,坐在家教面前,学习同龄孩子不会去学的知识、才艺。 优秀的外语是基本款,其他如政治学、经济学、古典文学、钢琴、小提琴,都是他从小就开始学习的知识及才艺,丰富他的内涵谈吐,为未来铺路。 他知道自己未来的使命,同为独生子女的父母结合,他是莫、许两家的继承人,得为数千名员工负责,他没有当孩子的时间,更没有哭闹的权利。 而莫言,正好很喜欢赢,因此对於家族付与的压力,并不觉得苦。 「言哥,我差点忘了。」去而复返的傅强,想起什麽似的回来,从公事包中掏出一个锦盒递给了他。「小忧要的首饰,我找到了。」 「真给你找到了?」本是沉着一张冷脸的莫言,听见下属回来告知的好消息,脸上流露出讶异的神情。 他不再站在最爱的壁炉前—他喜欢壁炉,喜欢看着火焰吞噬柴火,看着这画面,他可以看一整天也不会腻。 然而他这奇特的嗜好,在小自己七岁的妹妹眼中,简直就是神经病。 接过傅强递来的锦盒,莫言将之开启,里头出现一只造型简单、半点设计感也无的银制手环,看起来有点年代,而且不是名牌精品。 看见这只熟悉的手环,莫言冷酷的脸庞浮现无奈的苦笑。 「那丫头因为我弄坏她的手环,气我好久,一整个月不跟我说话。」幸好傅强找到了一模一样的,否则,他还真不知该如何让小妹消气。 莫言有一个同父同母的妹妹,叫许无忧。 小妹不只从母姓,连外表也随母亲,没有莫家男人的浓眉大眼、极富侵略性的气质,长得柔美可人,也是莫言这一生中,最无可奈何的人,所有的原则在小妹面前,都会变得苍白无力。 「小忧对自家人向来是这样的。」傅强说到莫、许两家的小公主,也勾唇微笑,缓了方才公事不顺造成的紧张气氛。 莫言闻言睐了下属一眼。「是对我才这般目中无人吧?」 傅强很识时务地没有回答,只是回以同情的笑容。 「这丫头应该会接我电话了吧!」莫言无视傅强的同情微笑,拿起手机,拨了越洋电话,给远在台湾求学,不愿跟他来美国念书的小妹。「小忧,圣诞快乐。」电话很快的被接起,这是好现象,这世上唯一敢无视他来电,当做没看见的人,也只有许无忧这小妮子了。 「不快乐。」许无忧回应自家大哥的口吻,天不怕地不怕。「我不要跟你讲话,我讨厌你。」说是这样说,但没有挂电话,就表示她口是心非,要人哄。 莫言闻言摇头失笑,他一直都觉得,他这个妹妹有公主病—严格说来是在他这个大哥面前,无忧有严重的公主病,不过对待别人,她是非常亲切大方的。 「哥哥找到一模一样的手环了,你就原谅哥哥,好不好?」莫言低声下气的哄妹妹。从来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放软语调说话,就算是历任交往的女友也不行。 「真的给你找到?这麽厉害—那是十年前的东西了……」许无忧听到哥哥神通广大的找到了一模一样的手环,显得十分吃惊。「盛菱也是在跳蚤市场找到的……」 「找不到行吗?我们小公主不原谅我。」莫言无奈的道。 「谁叫你!那是盛菱送我的!你弄坏,我当然生气……而且就算你找到一样的,也不是盛菱送我的那一个!」许无忧想到心爱的手环被弄坏了,还是很生气。「原本的手环里面有刻我的英文名字!你买的又没有。」所以盛菱在跳蚤市场看到,才立刻买下来给她,当做友谊手环,许无忧喜欢得要命,虽然不是名牌精品,但这是好友用心挑选的礼物,她珍惜若宝。 盛菱—这是第几次听见他公主病的妹妹,提到这个名字了? 莫言沉吟半晌,想着自家这个小妹的日常。 小妹从小就爱缠着他,破坏他的学习,他回忆起自己中学还在台湾求学的时候,年纪小的无忧总是缠着他,要他陪。当他真的放下未完成的家教作业,带她去逛夜市时,她又有事了。 「哥哥,我脚好酸,背我。」 还只要他背,不要别人,就算是傅强说让他来,无忧也不肯。 更不用说莫言在美国念完大学,毕业後留美任职,开始工作赚钱了,无忧更是公主病大爆发。 「哥哥,我好喜欢那双鞋,买给我。」无忧在杂志上看见一双喜欢的鞋,打越洋电话给他,吵着要他买。 「小忧,你每年都有外公外婆给你的基金能动用,你比我有钱。」莫言无奈的对受宠的小妹道:「你喜欢什麽可以自己买。」爸妈爷奶外公外婆,没有人会不同意。 跟备受期待、具有使命的自己不同,小妹是意外出生,身体不佳的妈妈也没想到还能再生育,无忧的出生,是意外也是奇蹟。 加上是女孩,两家人对女孩子本就特别的宽容,也就不让她有太大的压力,让她快乐的成长,外公的事业是留给他继承的,但外公手头上的「私房钱」嘛,就全都留给了无忧。 有钜额的基金为後盾,无忧从小就不缺零用钱,而幸好还有妈妈把关,没让她挥金如土。 偏偏无忧从小就爱缠着他,除了要他哄、要他疼,最具体的行动就是花他的钱。 「可是我就是想穿哥哥买的鞋,买嘛,买嘛!买给我!反正不买给我,你也会买给那些丑八怪!」 许无忧从小就把莫言的历任女友喊作丑八怪—当然是背地里兄妹俩说悄悄话的时候,无忧见到莫言的女友,向来都是甜蜜又疏远地喊:「姊姊好。」从不跟她们亲近。 待自己严厉,待一起长大的左右手傅强也同样严格的莫言,对这个撒娇起来没完没了的公主病妹妹,却是一点辙都没有。 「好,哥哥买。」妹妹撒娇够了,莫言内心熨烫,他才满足地点头同意。 「YA,哥哥最好了。」 只要听见妹妹开心地呼喊,莫言嘴角就会不自禁上扬,无忧就算对他公主病发作,还是很可爱。 撇开这个小缺点之外,莫言认为无忧是完美的,在学业上,她成绩不是顶尖,但也不需要人担心,也会自己动手做家事,照顾自己不是问题,在待人处事上,她也大方得体,温和亲切,是个非常有长辈缘以及人缘的女孩,从小到大没有人不喜欢无忧,想跟她做朋友。 但莫言知道,虽然无忧从小到大,身边有很多朋友,但却没有一个知心的,会来家里、躲在她的房间里说秘密的。 无忧受邀参加过很多人的生日派对,但她自己生日时,只想跟家人一起过,问她要不要找同学来,她拒绝了。 「我的生日是妈妈的受难日,我要陪妈妈。朋友啊……我没有想要生日的时候一起庆祝的朋友,就不用办生日派对了,我想跟家人一起过就好。」 这麽贴心懂事的妹妹,他这做哥哥的不疼,谁疼? 莫家人防心极重,少有知心友人,但莫言至少有一个傅强在身边,除了在工作上是好夥伴,在情绪低落的时候也能说几句心里话,可无忧一直都是一个人。 小时候还好,但慢慢长大後,她身边依旧有很多朋友,却还是没有一个知心的闺蜜,莫言很担心她,而这小丫头,一点也不在乎这件事。 「我谁?我许无忧耶,我哥叫莫言,我有我哥就好了,要什麽知心朋友呀,对,还有阿强哥!」 这麽会说话的妹妹,莫言还能怎办?随她了! 谁知道这个让他担心了多年的小妹,居然在上大学後,交到了朋友,是那种会挂在嘴边,在跟家人吃饭的时候提到的朋友,这是非常难得的事。 盛菱—无忧老挂在嘴边,他却无缘一见的女孩,无忧喜欢这个朋友,喜欢到会因为他不小心碰坏了那女孩送的手环而跟他生气冷战的地步。 不就是一个破手环,至於吗? 「好吧,要怎麽做你才愿意原谅哥哥?」从回忆中拉回神智,莫言无奈地对妹妹道,口吻依旧低声下气地。 「嗯……」许无忧在沉吟思索,而後心一松,道:「今天是平安夜,盛菱也叫我不要那麽小气,而且她有送我新的友情手环,算了!原谅你吧。」 莫言闻言更好奇了,盛菱是何方神圣,怎麽让他别扭起来会要他命的妹妹,放弃折磨他的机会,对他说「算了」? 「我要谢谢那位盛小姐,居然劝动了你—小忧,从你大学起,就常听你提到盛菱这名字,都快四年了,你怎不把你的好朋友带回家,给家里人认识一下?」 莫言自己也很矛盾,怕自己妹妹交不到朋友,但她真的交到朋友了,也担心对方是不是好人,会不会伤害到她? 担心有,但更多的是好奇,那个叫盛菱的女孩,是怎麽突破妹妹的心防?妹妹的「好朋友」,到底是什麽样的女孩? 「才不要!」许无忧尖叫拒绝,反应十分激烈。「妈妈就算了,你!我才不要你见盛菱,你这个花心大萝卜,一定会跟我抢!」 莫言闻言笑出来。「无忧,你反应太夸张了。」他只是想见见小妹挂在嘴边的好朋友,跟小妹抢?他看起来有这麽缺女人? 况且小妹的朋友—小了他七岁,对方还是小女孩,他是这麽畜生的人吗? 「我是你妹,我太了解你了,你一定会喜欢盛菱的性格,一定会追她,她那种单纯透明的性格,哪是你的对手!我才不要呢!盛菱是我一个人的—反正我原谅你了,你不要想见盛菱,手环过年带回来就好,现在我要去接盛菱一起上学吃早午餐,不要跟你说话了,bye!」 不给他插话的机会,许无忧挂上了电话,留下对着话筒苦笑不已的莫言。「这丫头—根本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她。」 「小忧很聪明,没那麽容易相信别人。」傅强宽慰上司。 「也是。」莫言哂笑,想想,小妹在外头是个气质温和的漂亮女孩,看起来好骗,其实精的很。 没事的,就算有事也还有他在,不是吗? 在莫言思索时,手机传来讯息,是无忧,传来要他布置好纽约住处的圣诞树,拍照给她看的讯息。 不叫你布置,你这工作狂肯定忘记今天是平安夜,要放假喔!不可以叫阿强哥帮忙,你自己来!叫阿强哥拍照给我看。 「这丫头……」看着讯息,莫言失笑摇头,认命地对傅强道:「算了,今天是平安夜,先过节吧,佛斯特的事,过完圣诞假期再来处理。」 「是。」傅强笑出来,为上司拿自家小妹的没辙而感到同情,也为自己能在平安夜好好的休息,而感谢古灵精怪的无忧小姐。 莫言走向窗旁的一个箱子,拿起从仓库取出,还未布置的圣诞灯饰,缠绕在光秃秃的圣诞树上。 他觉得他的家庭在妹妹这个开心果出生之後,变得更完美,这小妹啊,任性得很可爱,要他放下工作放假布置圣诞树,不就是怕他工作忙起来,没在顾自己的身体吗? 莫言微微一笑,心想着,希望无忧这个小妹,一辈子快快乐乐的,没有什麽烦恼,无忧无虑的。 但很可惜,莫言在圣诞节许下的愿望,并未达成。 在情人节前夕,许无忧被送医急救—她在学校附近租赁的套房里,拿了新的剃刀,割了自己手腕十六刀,送医急救。 许无忧的失控自残,摧毁了莫言的世界。 春雨霏霏的季节,整个大台北地区笼罩在潮湿的气候下,当雨季结束後,只有夏、冬两季之分的岛国,气候变得闷热不已。 五月初,街道上已满是换上轻便春装的男男女女。 在一个平常日的晚间十点,这时间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回到家休息,躺在沙发上跷着二郎腿看电视培养睡意的时间。 但对於在酒吧工作的盛菱来说,晚上十点,是客人慢慢进来的时候。 夜,还很长呢。 酒吧内部装潢没有浮夸的霓虹灯,也没有舒适的音乐和高格调的沙发,Friendly是一家让人举杯狂饮、大声喧哗玩乐的酒吧,因此店内的装潢风格就像美国影集里常见的—木质吧台、几张小小的只能让人站立围着喝酒的小桌,沿着墙而设的四到六人桌。随着越晚越多人涌进店里喝两杯,店里越是喧哗吵闹。 店名叫Friendly,但站在吧台後的调酒师,却看起来一点也不友善。 有个一年四季都穿着黑色背心,全身布满了刺青的男人,看起来就不好惹,说他像调酒师,不如说他像是店里的围事。 吧台里不只有那名光头调酒师,还有个外表酷酷的,脸很臭的女孩。 她叫盛菱,在这间店工作四年,是老员工了,而她记性一流,无论客人点多少样酒品,她都能听一次便无误的做出来,绝不会出错。 「要什麽?」盛菱站在吧台内,收拾着自己负责位置的空杯,询问着坐下来的男士。 表情仍是酷酷的,淡然的,没有半点笑脸迎人的标准服务业姿态。 「你的电话号码。」坐下来的男人语气充满笑意,伸手按住拿着抹布,正拚命擦拭吧台的小手。 在酒吧这种龙蛇杂处的地方工作四年,这样的情况,盛菱并不陌生。 说起来,她也算是美女,未染过的头发紮着高马尾束在脑後,更显得她的眼睛又大又圆,可惜表情太冷,眼神太酷,还有她那身太令人有先入为主印象的庞克风格打扮— 两只耳朵各打了四个耳洞,别满了各种刺的、尖的耳针,已经很浓密的睫毛刷上了黑色睫毛膏,眼线则强调了上勾的眼角,让她看起来不好惹。 未上任何唇膏的嘴唇,本来有个唇环,如今却在唇环原本的位置,贴了块白色医疗胶带,看起来更像个打过架的坏女孩。 盛菱冷酷的眼神从吧台上,移到那名对她微笑的男人脸上。 「放手。」她冷冷地道,语调没有半分提高。 「我来这麽多天了,每天都点你调的酒,小费也给不少,看在我这麽有诚意的分上,给个电话不行吗?别这麽酷嘛。」男人嘻笑着,没有放开她手的意思。 「我数到三,你不放手,我就不客气了。」平铺直叙的语调,让人听起来没有半分恐吓的意味。「一。」直接数。 男人仍笑,油条地吃豆腐。「这麽凶做什麽呢?」 「二。」回应都懒。 「有人说过吗?你生气的样子也好可爱!」 「三。」时间到。 没有挣扎,盛菱用没被男人握住的那只手,拿起吧台上的清洗用高冲击水枪,对着男人的脸,用力按下。 如柱的水喷在男人脸上,淋得他一身湿,将装扮得人模人样的他淋成了落汤鸡。 「你、搞什麽!住手、住手!」男人松开了吃豆腐的手,胡乱遮脸挡水。 有了两只手,盛菱更加肆意,双手抓紧了水枪,给眼前烦人的苍蝇大量的水柱,让他冷静一下。 「你、你、你这什麽态度?叫你老板出来!」被水淋得狼狈,不再优雅的男人拍桌子叫嚣。 客人要叫老板出来,一副火到不行的模样,盛菱决定给他点面子,收手不再喷水。 「锦哥。」既然客人要找老板,她就叫老板吧。 「我就是老板。」高头大马的酒吧老板锦哥,生得一脸横肉,站起来的时候身形像一座山,让人有很大的压迫感。 「你怎麽教员工—」 「门在那边。」男人还未来得及抱怨,便被锦哥拎起来,扔出去。「我店里的风格是这样,第一,不准带药进来。第二,不准对我的员工毛手毛脚。第三,不准在我店里闹事,第四—不是你有钱就是大爷,我就喜欢我员工脸臭脾气烂,门在那边,你不喜欢可以不要来,以後你也不用来了—让门口放人入场的给我认清这张脸,以後别放他进来。」 锦哥开口赶客人,当然引起了骚动,但在台湾这种重客服的地方,还能把店开得这麽火红,当然有他会做生意的地方。 「抱歉啦,各位,这一单我请。」赶走了闹事的客人,锦哥海派地对被影响的客人说道。 老板请客,酒客们当然开心,马上就忘了刚才的插曲。 酒吧内气氛恢复,锦哥转回那张会吓哭小孩的脸,询问一脸酷样的盛菱。 「小菱,你没事吧?」锦哥神情有着对别人没有的关心。「那混蛋有对你做什麽恶心的事?我去教训他。」一副要杀了对方的狠厉样。 酷酷的、冷冷的盛菱,听见锦哥喊她「小菱」,还是用那麽温和的语调,她没有表情的脸蛋,浮现出若有似无的温和,不仔细看根本看不清楚。 她摇了摇头,表示没事。 「没事就好,工作吧—你得把我刚刚请出去的酒,再赚回来,不然我扣你薪水。」锦哥恶狠狠地道。 盛菱表情仍未变,她点了点头,其实知道锦哥只是说说吓吓她,根本不会扣她薪水,但还是卖力工作吧。 「要什麽?」她将视线投注在来到吧台前的客人身上,完全没有因为方才的插曲而情绪起伏。 「Vodka Tonic五人份,先来两圈。」在兵荒马乱结束後靠近吧台的男人,双目炯炯,凝望着眼前完全不因方才插曲而有所动摇的盛菱。「刚才的事,你没吓到吧?」 「没有。」盛菱睐了眼眼前的男人,发现是近期常来的熟客,而这男人向来很规矩,不会口头吃豆腐,更不会藉机手来脚来,确定对方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随口一问,便酷酷的应声,然後低头继续工作。 像特技般,在吧台摆了十个杯子,左右两手各持酒瓶,快速的在杯中注入酒,动作潇洒帅气。 「快看,盛菱在调酒了,好帅喔!」女孩子聚会的桌子看见了大动静,纷纷兴奋尖叫。 每当酒保们在做大量的调酒时,都会引起酒吧在场客人的注意。 刚点了酒的莫言当然也注意到了这场面,他回头看了眼喧闹的女孩们,再看向眼前神情冷淡的女孩。 这就是盛菱,无忧最常挂在嘴边的「好朋友」。 莫言毕业後在美国工作历练,为日後接班做准备,但每年都会回台过农历新年。 但今年新年假期,家中发生巨大变故,父亲便开口要他留在台湾工作,莫言便留了下来。 三月中旬,莫言在客户的介绍下来到了这家酒吧,而後意外发现了酒吧里人气极高的酒保,竟然就是妹妹无忧常常挂在嘴边的好友盛菱。 於是他便成了这里的常客,常带客户、同事过来喝两杯,在角落默默的观察这个无忧最好的朋友。 想到无忧,他神情黯淡,眼神幽幽,莫言不住打量盛菱,这个女孩子没有半分跟无忧的相似之处。 盛菱身形非常削瘦,是那种骨感型的女孩子,她穿着黑色的背心搭配一条蓝色牛仔裤,若转过身去,都能看见她背脊一节一节的脊椎,是许多时下追求纸片人身材的女孩都想要的体态。 她削瘦,但不瘦弱,长年在酒吧工作,要倒酒、进出货要搬酒,让她手臂上隆起好看的肌肉线条,在这家店里,酷酷的、漂亮的盛菱,非常受女孩子欢迎。 盛菱一调酒,许多原本在位置上闲聊的女孩,全都转移注意力,着迷的看着盛菱俐落倒酒,行云流水的动作,让她们眼睛眨都舍不得眨一下。 「你的酒好了。」在托盘上摆好了十杯烈酒,盛菱语调冷淡地对眼前的男人道,将托盘往他前面一推。「老板请客。」表示这一盘酒,不收钱。 「我叫莫言。」他主动对眼前的女孩自我介绍。「盛小姐,很高兴认识你。」语毕莫言捧着托盘离开,留下一脸莫名的盛菱。 这人在对她发什麽火?虽然那男人看起来温和,但她就是觉得,这位客人在对她生气。 算了,在酒吧里工作,怎样的客人都见过了,有什麽好计较的?她可没有办法让每一个人都喜欢她。 幸好这是她最後一天在这里上班,以後不用再遇到这类阴阳怪气的客人。 回头看墙上的时钟,现在时间是十点半,距离凌晨四点打烊的时间,还有五个半小时。 夜,真的太长,太长了。 第2章 清晨四点半的Friendly,客人已散去,留下在店内打扫整理环境,收拾酒瓶的员工,以及在点算今日营收的老板。 大把的现钞经过锦哥手中,他数好、綑好,摆在手边的小型保险箱中。 往常大家四点就都走了,而现在到了快五点大家都还没离开,自然是因为今天是发薪日。 锦哥结算好了今日营收,也结算了员工薪资,将每一个人的薪资,放进个别的薪资袋中後发下。 「这个月大家都辛苦了,下个月再麻烦大家。」 「谢谢锦哥。」酒保、服务生、围事们领了自己那份薪水,离开了酒吧,留下还在巡场,收拾散落酒瓶、酒杯的盛菱。 锦哥看了看没了热闹喧嚣之後,变得安静的店,再将视线投在那个年轻的身影上。 盛菱没有表情,酷酷的脸,专心一意的做着自己的事,收酒瓶、擦桌子、将椅子抬到桌子上,她动作很俐落,做着店里其他男人们都做不到的细琐杂事。 她连缝缝里的灰尘都死命要抠出来……这性格实在是! 「小菱。」锦哥摇头失笑,拿着她的薪水袋走向她,递到她面前。「这四年来辛苦你,这是你最後一份薪资。」 从十八岁起就在店里工作的盛菱,就要大学毕业了。 锦哥觉得有点热泪盈眶,谁能想得到啊?从一个糟糕寄养家庭出来的孩子,多少人像他一样,曾经走过歪路,进过少年法庭被保护管束,当然也是他自己不爱上学念书,走了很多弯路。 但小菱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没有学坏,而且就要念完大学了啊。 盛菱对付男客骚扰的手段还是他教的,如果遇到更过分点的,她肯定会让对方抱着鼠蹊部痛到哭出来。 教这麽狠的招,那是因为盛菱还小的时候,锦哥亲眼看见寄养家庭的养父,欲侵犯刚来的盛菱,怕她跟之前的姊姊们一样受害,便救了她,还教了盛菱保护自己的方式,从那时候起,锦哥都没有忘了这个小妹妹,处处照顾着她。 「以後有什麽困难,不要客气,要来找锦哥,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你就像我妹妹一样。」 盛菱忙完手边最後一件事,这才抬头接过锦哥递来的薪资袋。 接过後,她皱了下眉头。「这—」也太厚了吧?袋子里的钱,绝对超过她应得的薪资。 「多的是你工作四年的奖金,你找工作期间总要钱周转,不要跟我客气,觉得不好意思,那就找到工作之後,来店里请我喝两杯。」锦哥开玩笑道。 若是一般人,大概会笑谑的说:在你店里请你喝酒,还是你赚啊! 可盛菱不是一般人,她没有说任何话,皱着对女生来说太浓太黑,太凶的眉,轻轻点了点头,便接受了那份薪水袋。 锦哥习惯了她的寡语、她的情感表达失常,因为盛菱有着令人闻之心酸的往事—可在寄养家庭长大的孩子,又谁没有伤心的往事呢? 说些开心的事吧。 「欸,很久没看到你那个好朋友来找你—那个笑起来甜甜的,看起来就是乖女孩,被家里保护得很好的女生,叫什麽去了……对了,无忧,就跟她的名字一样,无忧无虑的女孩子,很久没看见她来找你了,她人呢?」他记得那个常常来店里陪盛菱上班的女生,说要等盛菱下班,但每一次都让盛菱生气的轰回家,不准她在酒吧里待超过午夜十二点,是个很难得能激起盛菱情绪起伏的人。 听见锦哥提起无忧的名字,盛菱动作僵了一下,下意识地伸手摸了摸嘴角上的医疗胶带,将之扯了下来。 嘴唇上有一道癒合的粉色疤痕,那原本打着唇环的地方,只剩下一道疤。 「我恨你,我希望你去死!」 好友对着她痛苦怨恨的咆哮声浮现脑海,盛菱眼神黯淡。 「出国了。」简单三个字,解释了无忧不再来的原因。 盛菱不会告诉锦哥,她对无忧做了什麽—她勾引了最好的朋友的男友,证明了那就是个随便的男人,配不上她最好的朋友。 周俊生是无忧的第一个男朋友,单纯不染世事的许无忧,对初恋男友用情至深,隐瞒着家人交往一年余,还在外租了房子好约会,八头马车都拉不回来,什麽都不听。 但她知道那个男人不是好人,可怎麽劝无忧都没用,於是决定勾引他,而她随便勾勾手指他就乖乖跟她走,证实了他就是个垃圾,但这做法也撕裂了无忧的爱情,更毁了两人之间的友情。 我恨你,我希望你去死—那个柔美的女孩,在撞见周俊生与她拥吻的一幕後,这麽对她说。 盛菱嘴唇上的疤痕,就是在两人争吵,无忧愤怒失控的打她时,无忧手上水晶指甲扯下了她的唇环而留下的。 那是寒假发生的事情,寒假结束後开学,无忧没有再来学校,明明再几个月就要毕业了,後来听说她家人送她出国念书了—盛菱知道无忧一定很伤心,失恋嘛,但她有家人的陪伴,无忧会没事的,离开了那个烂男人,外貌温婉美丽的无忧其实外柔内刚,她没问题的。 经历过这事,她还会是无忧无虑的女孩。只是她们这一段友谊,再也回不去了。 无忧再也不会用那只有对她才会有的任性语调道:「盛菱,你下班後到家给我电话,不管,我要知道你平安到家。」 这属於对好朋友的关心,再也没有了。 「出国了?不回来吗?」锦哥意外听见这个答案,见盛菱又露出那副心如止水的冷酷样,便知道盛菱又封闭了自己的心。 盛菱对於一般人的感情,亲情、友情、爱情,以及任何的情绪波动,有表达上的障碍。 认识盛菱时,锦哥就发现这个女孩不会交朋友,也不懂得怎麽面对别人的热情。 她很冷淡,像没有心的机器人一样,不知道冷热,不知道疼痛,没有反应,但那个叫无忧的小女生打破了盛菱的心防,也是盛菱从出生到现在,第一也是唯一的朋友。 锦哥是看着她长大的,因此很了解无忧那女孩对盛菱的重要性。 可是她出国了,看盛菱不说话的模样,就能理解到那女孩可能不会再回来,不免为难得交到朋友的盛菱,长长的叹了口气。 「那又剩下你一个人,唉……」 剩她一个人又怎样呢?为什麽要为她叹息呢? 盛菱不解地望了锦哥一眼。 她一直都是一个人,从在那个小小的、黑黑的储藏间里,她就是一个人…… 铃铃铃铃—突兀的电话声响了起来,这不是店里的电话声,更不是她或锦哥的手机来电铃响,而且声音很小,小到需要在店里找寻。 找啊找,盛菱寻着电话铃声,找到了卡在吧台脚边的手机。 在店里,客人遗失东西是常有的事,围巾、手机、包包……各种东西都会不小心被遗留下来。 Friendly的规矩,哪个员工找到客人的失物,就那个员工负责找到失主,即使盛菱是最後一天在这里上班。 「最後一份工作。」看见盛菱手上拿着客人遗落的手机,锦哥笑笑。「客人丢了电话肯定很急,你就尽可能帮一下忙吧。」 盛菱点了点头,接起了电话。 早上七点五十分,大学门口满是缓缓步进校园的学生,个个充满青春活力,而校门前那条街上的各家早餐店,则挤满了赶着在第一堂课前买早餐的学生。 一家以大份量食物闻名,在学生圈里很有名气的复合式早餐店,有些学生坐下来内用,缓慢悠闲的吃着早餐。 早餐店里,有个与学生休闲落拓打扮迥异的男人。 莫言一个二十八岁的大男人,坐在这家店里,跟周遭的学生实在格格不入。 他一身太过正式的装扮,衬衫、西装外套、西装长裤和皮鞋,精明干练的菁英气息,跟那些挤在店门口,一身休闲行头的学生们,真是差太多了,而他气场强大,不说话、沉着一张脸的模样,更令人望而生畏。 喝了一口店家端上来的早餐店奶茶—人工奶精的气味非常浓郁,浓郁得令他皱眉,不喜。 莫言抬眸,明亮的眼睛看着店外,他等待着。 等待着那个叫盛菱的女孩,将他刻意遗落在酒吧里的手机,带来给他。 是的,莫言是故意的,故意要接近盛菱,这个妹妹结交了近四年,掏心掏肺的「好朋友」,於是他故意将手机遗落在吧台角落,赌一个能接近她的机会。 无忧割腕自残,情绪低落、整日流泪,对於她自残的原由,什麽都不说,为了想让妹妹开心起来,莫言便问她,「还是你想见什麽人?盛菱—要不要联络她?让她来看看你。」 听见盛菱两个字,无忧很明显的缩了一下,接着摇头,然後哭得更为伤心欲绝,情绪崩溃的说她非常非常非常对不起盛菱,哭着说自己没脸见她。 为免再刺激无忧的情绪,引起她再度自残的可能,莫言便不再提起盛菱,也不问无忧到底发生什麽事。 无忧什麽都不说,但最终还是让莫言查到原因。无忧大三时,以课业重来回学校和家中不方便为由不住在家里,在学校附近租了套房,其实是背着家人交了男朋友,而这个男人风评不佳,跟很多女孩不清不楚,其中包含了盛菱。 「哼。」想到妹妹交了男友,莫言就不爽到极点,更不爽的是这个男人,没有好好的珍惜他的小妹,让他心爱的妹妹伤透了心。 外柔内刚的无忧,居然为了个男人拿刀割自己……想到小妹的伤心、小妹的傻,莫言就恨不得杀了那个叫周俊生的男人。 身为男人,莫言当然明白错要算在男人头上,这男人根本就不真心,但他多少也有些怪罪盛菱,可无忧还在为盛菱说话,在意着这个女孩,加上莫言没有为难女孩子的习惯,於是便将所有责任放在周俊生身上,但盛菱—他还是无法压抑自己的好奇。 他实在不明白,为何无忧会相信盛菱? 都发生了这种事,无忧还心心念念着自己错了,说她对盛菱说了很过分的话,为什麽呢?自己受了情伤,却还是这麽相信盛菱、念着盛菱这麽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在他思索期间,店家送上了他点的火腿蛋三明治,十分巨大的份量,有三片土司,除了火腿和蛋,另一层还夹了满满的肉松,对於发育期中、食量惊人的学生来说,这大份量的早餐当然受欢迎,至於味道嘛,不用太强求。 正当他拿起热腾腾的三明治,张开大嘴要一口咬下时,学生们的骚动,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种骚动很奇特,低声的耳语,窸窸窣窣的,非常的诡异,要怎麽形容呢?像是古装剧里,那种令人憎恶但又威势震天的贪官出巡时,民众噤若寒蝉又忍不住在背地里指指点点的景象。 莫言为自己脑中闪过的画面挑了挑眉。 「莫先生。」清冷的,彷佛没有人类感情的语调,传入莫言耳中。 他抬头,看见一张很熟悉的脸,是盛菱,Friendly那个年轻、又酷又跩的女酒保。 「又见面了,我们真有缘。」莫言道谢,接过盛菱递来的手机。「谢谢你帮我保管手机。」 目光不由自主地望向盛菱背着的背包,里头看起来有厚重的书,再望向她冷酷的脸—原来她上学的时候,会拿下耳朵上、嘴唇上的金属环,妆也卸了,没有在酒吧工作时的侵略打扮,但她那双又浓又黑的眉,以及她平淡、没有感情的双眸,那身在酒吧工作养出来的冷酷气息,还是显得她与其他学生格格不入。 令人望而生畏,难以亲近。 不过她还真是好学生,一大早就来上课,据他所知,她快五点才离开Friendly,现在才八点,等於她休息不过两小时就来上课了,想不到她是个勤奋的好学生。 「她怎麽有脸来学校?」 「又一个男人!她真是人尽可夫耶。」 「就是,根本魔女,吸乾一下个再找下一个!」 「白骨精!」 「连自己好朋友的男人都抢,不要脸。」 难听的耳语像是刻意传来,声音说小也不小,说大也不大,坐在靠里头位置的莫言都听见了,何况是离学生群更近的盛菱? 她肯定听见了,但这麽难听的话,她却没有半分动摇的表情,连眼神都像死水一般无波,随着那些恶意的言词,莫言明白了刚才听见的议论,全是冲着眼前的女孩而来,看来盛菱抢了小忧男友的消息已经传遍全校了,这也是莫言能查到盛菱跟小忧男友过从甚密的原因—可为什麽这麽久了,流言却比他刚查到时还要严重得多? 好吧,离开校园太久,莫言不清楚现在的学生为何会死追着一个消息不放,那不是他在意的事,他现在更在意的是盛菱听见了那些言语,却一点表情也没有,这倒是令他内心五味杂陈。 这女孩一点自责都没有?没有半点觉得对不起无忧? 她就这麽大大方方的来上学,可无忧……这里也是无忧的学校,本来再过数周,无忧也要从这里毕业的。 敛了敛心神,莫言浅笑开口,「你就直接掏手机给我了,不打电话确认一下我是失主?」莫言带了备用的手机出来,自然也给了她联络电话。 「五、十二、十八、二十七。」盛菱说了四个数字,让莫言一头雾水。 「那是?」他有礼地问。 「你上个月来店里的日期。」盛菱口吻平铺直叙,继续说:「人数分别是三、二、五、三,以及,现在在这里,只有你是客人。」 盛菱说话的组织逻辑非常简单,莫言一下就懂了。 她说的是他上个月到Friendly去的日期,以及一同前往的人数,莫言意外她居然记得。 Friendly并不是学生会去狂欢的酒吧夜店,她又认得他的脸,因此手机失主是他,这一点不用再电话确认了。 眼前年轻女孩的超强记性,令莫言挑了挑眉。「你记性真好。」 「你很常来。」应该要说,最近两个月他很常来—怎麽在脑子里组织的话说出口之後,会少了几个字呢?如果无忧在,肯定会纠正她……又想起无忧了,盛菱皱眉,想想算了,也用不着解释那麽多。 「你在学校人缘不佳?」莫言突然问起了毫不相关的问题。 「嗯。」盛菱点了点头,承认了。 莫言被她直接了当的态度怔了下,她居然大大方方的承认了。「你不想辩解?那些当着你面说的话,你不在意?」 他坐在这里,仍能听见那些难听的耳语,莫言不相信她没听见。 她一点也不生气,也没回头解释,叫大家闭嘴什麽的,就这麽安安静静的,无视那些声音,这麽有气度? 「有人跟我说话吗?」盛菱觉得这位莫先生的问题很莫名其妙。 「倒是没有。」莫言又一楞,仔细想,的确是没人跟她说话,都是故意讲给她听的批评谩骂。 「那就与我无关。」盛菱理所当然。 莫言突然明白,小忧为什麽会喜欢这个女孩。 无忧在数年前提起盛菱时,形容盛菱是风一般的女孩,洒脱帅气,有自己的一套处世法则,直来直往,是个令人很舒服的女孩。 现在,他也对盛菱的直接有那麽点好感—就这麽短短几句话,以及数月在酒吧的观察,但这并不是好现象。 「你调的酒还不错。」莫言转移了话题。「我今天没准备礼物,晚上Friendly营业时间,我送个东西过去给你,算是谢谢你帮我保管手机。」也算是为了自己的好奇心,告一个段落。 「不用,我做到昨天。」盛菱简单拒绝,她背起包包,转身就走。「别浪费时间和金钱。」连句再见也没说。 莫言看着手中的手机,以及那个帅帅的、酷酷的,转头就走的女孩。 他轻浅一笑。「这女孩,还真是与众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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